第十八章(第3/6页)
“她说你父亲把更多的钱用在自己赶时髦上,而对你以不露出屁股为准——这是她证词的原话。她还说你的几件好衣服都是她给你买的。”
“我父亲的衣服是比我多,可你觉得他时髦吗?”
“不,我不觉得他时髦。他收入不高对吗?”
“光有工资。”他谨慎地回答,似在斟酌措辞。
“噢,光靠工资现在都算下层了——那他就算打扮得可以了。看来这些证词和事实出入也不大,一方面囿于经济条件,的确他抚养你也很艰难。似乎你母亲的经济条件要比他宽裕。”
“我姥姥有点外快。”
“你父亲平时经常打你吗?”
“不算经常。”他低头看自己脚上的棉鞋。
“打过?”
“是。”他抬头,眼睛一亮。
“他打你时出手重不重?”
“反正打在身上感到疼。”
“打坏过你吗?这儿有一份证言证明你有次挨打后脸上带着伤痕。”
“可能,他有时抽我耳光。”他干巴巴地回答。
“都是为什么打你?”
“当然是他认为我错了的时候。”
“那他为什么不跟你讲道理呢?”
“道理也讲,耳光也打。”
“为什么?既然讲了道理何必又要打耳光?”
“道理没讲通呗。”
“懂了,你有你的道理,他有他的道理,一旦相持不下,就看谁的劲儿大了。有没有完全无理的上来就打?”
“在我看来,从来都是无理的,可他自己从来都是觉得忍无可忍。”马锐微微一笑。
“你们常吵架吗?”
“这得算经常。”他带着一丝笑意点头。
“他常骂你?”
“有时候。”
“骂得很难听?”
“比街上的脏话要干净。”
“当然,你毕竟是他儿子,他要破口大骂还要有所顾忌。你觉得你父亲生活是否检点?据你母亲提供证言说,他有酗酒的毛病,而且最近准备再婚,交了个女朋友,经常到女朋友家过夜。”
“这是他的私生活,与我无关。”马锐眨眨眼嘟哝。
“我不同意他的私生活与你无关。譬如他要再婚势必要影响对你的关心。他经常处于醉酒的状态和夜不归宿怎么能履行做父亲的职责?当然我无意对他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判,仅是对此类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感到关注,所以我要弄清这些指控是否属实?”
“属实。”他想了想,欲言又止。
“马锐,我们现在要做的只是澄清事实,以利判断究竟由谁来抚养你对你更好一些,至于这些事实所牵涉的道德问题一概不是我们所执意追究的,请你千万不要以为我的问话是针对谁成心要对谁予以贬斥。下面我再问你,你是不是经常在课堂上私下传阅某些你这个年龄的孩子不宜阅读的书籍?”
“我觉得我看的书都是宜于我读的。”
“我们不用你的标准,用社会的眼光……”
“是老师的眼光吧?”
“就算是吧,老师的眼光毕竟也代表社会某些势力的标准——我们不争论这个问题。”
“有。”他盯着审判员,下巴缩在毛茸茸的衣领中。
“这些书你从哪儿得来的?你父亲是不是你看这些课外书的一个来源?”
“是,我从他的书架上拿过很多书看。”
“他对你看课外书进行过指导没有?还是完全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
“他的书架上没有锁。但他也说过要我多看描写英雄事迹的书,只不过他的书架上找不到一本描写英雄的书。”
“所以你也就只能挑选那些书看了?”
“我看那些书并不是我只能看那些书,而是我喜欢也只对那些书感兴趣——我看英雄事迹的书才是只能看才看。”
“我说过了我们不争论谁对谁错,只谈论事实。”
“可你这个事实已经包含了是非观念……”
“当然当然,没有完全孤立的事实。事实总是代表一些看法,毫不证明看法的事实是毫无意义的,法庭听取事实的目的也是为了最后形成一种看法。这仍然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只是多数对少数而已。所谓道德是非也无非是不同的生活观截然对立,在这儿我们按世俗的论处。最后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挨打那天你父亲毫不知情?”
“是的。”他垂下眼睛。
“有证人证明,实际上你已在很长时间表现出了异常,连你的同学都注意到了,而你父亲却丝毫没有察觉。”
“是。”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不想。”他不耐烦地在椅子上动动屁股。
“是不是你对他能否解决这件事抱不信任的态度?”
“他知道了也不见得有办法。”
“你上次就挨过一次这伙流氓的殴打?”
“是。”他气冲冲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