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4/5页)

他们一起走进街角上的“朝阳饭馆”,这是一个主要卖面食的小饭铺。他们拣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橡木的桌面看上去油乎乎的,中央还有几个灰色的圆圈印子。装筷子的玻璃罐子边沿上,一只瓢虫正在爬行,它的翅膀时而有意地相互摩擦,时而旋转起来,像一对装上小马达的刀片。一个女服务员走过来,像老熟人一样亲切地打招呼:“中午吃点什么?我们有面条、牛肉馅饼、韭菜盒子、糖包和油条。”

孔林叫了一盘冷盘—茴香猪肝和猪心,还有四碗面。两碗给他的小舅子,淑玉和他一人一碗。冷盘很快上来了,然后是热腾腾的面条。面条上浇着勾芡的肉卤,里面有肉末、青豆、大葱、香菜和蛋花。淑玉用筷子调面,一滴卤溅在她的左手腕上。她抬起手腕,舔了舔。

他们安静地吃着。孔林什么也不想说,他的心麻木了。走出法院的时候,他想恨他的小舅子,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调动起强烈的感情了。

本生吃完了一碗面,打破了沉默。他对孔林说:“大哥,甭把我在法院说的话往心里去。淑玉是我姐,我得那么做啊。”他嚼着一块猪心,小眼睛闪闪发光。

“我明白。”孔林说。

“你不记恨?”

“不。”

“咱还是一家人?”

“嗯。”

淑玉微笑了,开始大口吸着面条。孔林摇摇头,叹了口气。

拖拉机司机大蜻蜓原来说好在邮局附近的路口等他们,但是他们吃完饭到了那里,连拖拉机的影子也没看见。大蜻蜓肯定已经回家了。他们只得步行三里多地,到“绿园旅馆”门前搭公共汽车。本生骂了大蜻蜓一路。

吴曼娜同孔林相爱已经好多年了,她仍然等着他同妻子离婚,然后他们才能结合。一年又一年,他回家去想办法离婚,但从未成功。今年,吴曼娜也没有抱多大希望。根据部队医院的王政委在一九五八年冬天制定的规定:只有分居十八年后,部队干部才可以不经妻子同意,单方面离婚。王政委在第二年的夏天就死于肝炎,但是二十五年来,这条规定得到严格的执行。

到了一九八三年,孔林和他的妻子已经分居十七年了。所以,不管淑玉是否同意,孔林明年就能离婚。这就是为什么吴曼娜确定他这次不会下多大劲儿。她了解他的思路:他永远只拣容易的道儿走。

从乡下回来的第二天,孔林来到吴曼娜的宿舍,告诉她法院的裁定。她木然地回答:“你走之前,我就知道你离不成。”

他双手圈起膝盖,对她说:“别难过。我真的尽了力。”

“我没难过。”

“别这样。明年我就能同她离婚,她不同意也没有用。咱们就再等一年,好吗?”

“再等一年,”她抬高了嗓门,“你一辈子能有几个一年?”

他用手托着下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管怎么样,我们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只剩一年了。”

她仰起脸看着他:“林,看着我。我是不是变成老太婆了?”

“不,你不老。不要自寻烦恼。”

是的,她并不老,四十岁刚出头。她的脸上有了几条皱纹,眼睛虽然有点分得太开,但仍然明亮有神。她虽然有了点白头发,身材却蛮好,修长苗条。从后面看去,人们很容易以为她只有三十岁。

门开了,和吴曼娜同房间的护士小许哼着流行歌曲《太阳岛上》走了进来。小许的床对面就是吴曼娜的床。她看见孔林坐在自己的床沿上,伸伸舌头,做了个不好意思的鬼脸,说:“对不起,打扰了。”

孔林说:“占了你的地方,我该对不起你。”

“没关系。”小许走到自己的床头柜前,拿出一个大番茄,匆忙走出去,又哼起了那首歌。

孔林站起来,关上门。接下来是沉默,仿佛两人谁也不愿意再说什么。

吴曼娜的黄瓷脸盆放在屋角的脸盆架上,他开始在脸盆里洗手。他把几捧水撩在脸上,对她说:“我得去上班。咱们今天晚上见,好吗?”他用她的白毛巾擦了擦脸。

她点点头,没说话。

他们俩都在医院的内科工作,孔林是医生,吴曼娜是护士长。虽然他们是大家公认的一对儿,但是他们不能住在一起,只能在食堂的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医院的院子里一道散步。医院的规定禁止本院的一男一女在医院外面走在一起,除非是已婚或者订婚的同志。一九六四年,医院的一位护士被她的医助男友弄大了肚子,从那以后,这条规定执行了十九年。这位护士怀了孕,被人发现后,他们供认曾经在医院东面的桦树林里幽会了几次。两个人都被部队开除,男的回吉林老家的村子里当医生,女的被分配到营口市,在一个罐头食品厂包装水产品。医院党委做出了这项规定:两位异性同志,除非已婚或者订婚者,不得在医院大院的外面一起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