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2/5页)

事实上,在他这个年纪,孔林看上去相当年轻。他快到五十岁了,外表并不像个中年人。虽然穿了军装,但他看起来更像个地方上的干部,不像个军官。他白白净净,细嫩英俊,笔直的鼻子上架着副黑边眼镜。相比之下,他的妻子淑玉又瘦又小,而且还十分老相,细胳膊细腿的撑不起衣服,穿在身上永远晃晃荡荡。除此之外,她裹着小脚,有时打着黑色的绑腿。她的头发挽成素髻,使脸显得更憔悴。她的嘴唇有些塌陷,但黑眼睛却轻扬灵活,并不难看。无论从哪方面说,这对夫妻都不相配。

“淑玉,咱们唠唠离婚的事儿好吗?”晚饭后,孔林问妻子。孔华刚走,去找朋友复习功课了。她想考哈尔滨的一所技校。

“行啊。”妻子平静地说。

“咱明天上县里?”

“行啊。”

“你总是说‘行啊’,可事后又变卦。咱这次能不变吗?”

她不吱声了。他们从不吵架,她总是听他的。“淑玉,”他继续说,“你知道,我在部队上需要有个家。我一个人日子过得很苦,我不是年轻人了。”

她点点头,没说话。

“你这次能跟法官说你答应离婚吗?”他问。

“行啊。”

屋里又静下来。他十起县里的报纸《乡村建设》,接着看下去,手指轻轻地敲着桌面。

淑玉在给女儿做衣服,用剪子和画粉在裁剪一块黑灯芯绒。从纸煳的房顶上垂下一只二十五瓦的灯泡,两只黄色的蛾子在围着灯泡打转。白墙上,灯绳的影子割开了一张年画。年画上,一个光着身子的胖小子穿着红色肚兜,骑在滚滚波涛中的一条大鲤鱼上。两床叠好的棉被和三个深色的枕头放在铺着席子的炕上,活像几个巨大的面包。村南头水塘里传来蛙叫,蝉鸣穿过纱窗,透进屋来。有人在生产队队部敲钟,召唤社员们去开会。

二十一年前,也就是一九六二年,孔林还是沈阳军医学院的学生。那年夏天,他接到父亲的来信。信上说,母亲病重,房子失修,父亲在公社干活,没有时间照料。父亲想要孔林尽快结婚,讨个老婆好照顾母亲。孔林很孝顺,同意让父母给他找一房媳妇。

他们请了一个上了年纪的媒人,寻了一个月,相中了刘家的大闺女。刘家刚从罗沟县搬到鹅庄。因为孔林在念大学,不久就能当上医生和军官,淑玉的父母也没要彩礼,很高兴能把女儿嫁给他。孔林的父母给他寄了一张淑玉的黑白照片,他就答应了这门婚事,觉得她是个模样周正的正常姑娘。她那年二十六,只比他小一岁。

但是,当他冬天回家,看到未婚妻的时候,心里凉了半截—她看上去那么老,好像已经四十多岁,脸上有皱纹,手像硬皮革那样粗糙。更有甚者,她的一双脚像只有四寸多长。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谁还会看上一个裹小脚的女人?他跟父母争辩,劝他们退掉这门亲事。但是他们死活不同意,反说他不懂事。退婚也得拿出证据,证明人家淑玉不配当媳妇呀。要是没有证据,他们这样做了,得让全村人骂死。

“模样俊能喂饱肚子?”父亲耷拉着脸问。

“儿啊,”母亲在病床上说,“好看的脸蛋过几年就黄了。性情好才靠得住。淑玉会是你的好帮手。”

“您怎么知道?”孔林问。

“娘心里有数。”

父亲说:“你上哪找心眼这么好的闺女去?”

“儿啊,”母亲哀求说,“娘知道你娶了她,死也安心了。”

孔林向父母让了步。尽管他接受淑玉是他的新娘,但他认定她绝对上不得台面,带不出村去。从第二年夏天结婚之后,二十年来,他从不让她到部队医院去探亲。后来,他们唯一的女儿出生了,他开始睡在另一间屋里,他同她分房已经十七年了。每年回乡探亲,他都睡在自己的屋里。他不爱她,也不讨厌她,待她像个表亲。

如今,他父母早已故去,女儿孔华也中学毕业了。他寻思着,这个家已经不需要他来支持,他该去开始自己的生活了。无论如何他应该把自己从这没有爱情的婚姻中解放出来。

第二天一早,村里的拖拉机要到吴家镇为新磨坊去拉电动马达,孔林和淑玉就搭车去县城。同车的还有淑玉的弟弟本生。本生是生产队的会计,他已经听说了他们要到法院去离婚。十多年来,每年夏天本生都要随他们一道去法院。从一开始孔林就明白,虽然本生在法院里一言不发,但就是他指使淑玉在最后关头改变主意的。两个男人坐在拖拉机拖斗里,背靠车帮,表面挺和气。两人平静地抽着孔林的“光荣”牌香烟。

吴家镇在鹅庄以西五十多里。道路两旁,许多麦田已经收割了,麦捆和谷捆堆得像望不到边的小坟头。几辆马车停在田里,社员们在装车,草叉上的尖齿在阳光下闪亮。拖拉机驶过一片草地,几头奶牛在吃草,牛犊在撒欢。北面横躺着松花江,江面宽阔如湖。一条褐色汽船拖着黑烟向东爬行。一对鹈鹕在水上翻飞,跳动在地平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