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余 闻(第2/37页)

正如诸位已经知道的那样,章珠就是我母亲。

一九四八年冬,我祖父带着媒人马老大(还有我父亲的一张小照)来到了南徐巷的彭家提亲。一路上,马老大不时地提醒我祖父,据她探知来的消息,那个瞎子的脾气颇有些古怪。“他们从江北辛辛苦苦收养这么个女儿,为的就是防老。万一她提出让男方入赘,我们如何答复?”祖父让她见机而作,便宜行事,但也给了她谈判的底线,“倒插门的买卖我们不做。一闻此话,我们扭头就走。”

马老大的担忧是多余的。瞎子除了对彩礼的数目稍微表示了一些异议之外,对这门亲事倒是一口应允。据马老大后来说,瞎子在无锡卖烟草的丈夫,叶落归根,要回到南徐巷来养老。这老头对养女的非分之想,让瞎子成天忧心忡忡。她什么也看不见,但这不妨碍她从丈夫跟养女说话时那“丑态百出”的腔调中,推断出我母亲的容貌。她巴不得我母亲即刻从南徐巷消失。最后,她甚至对马老大这样说:“我们当初买她是多少钱,你们就付多少钱。就当我们白养了她五年。人呢,今天下午就可以带走,何时成亲,全凭你们一句话。”

当马老大笑眯眯地来到前厅,将正在和香烟贩子喝茶的祖父拽到一边,眉飞色舞地告诉他下午就可以把人带走时,我祖父把眼一瞪,苦笑道:“带什么带?乱弹琴。我儿子人还在上海呢!”

我的父母在第二年春天结了婚。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出生不到三天就夭折了。两年后,他们生下了我。后来的事,各位都知道了。在我出生还不满周岁的时候,母亲就撇下了我,从此离开了朱方镇,直到她去世,再也没回来。

据我婶子说,导致他们离婚的直接原因,是父亲去马祠村给人算命时,对一个黄花闺女动手动脚,做出了“没出息的丑事”。事后,这户人家纠合了三四十个亲眷和乡邻,连夜打上门来,闹了个鸡犬不宁、天翻地覆。这话也许不错。可老福奶奶对这件事的说法,则要详尽、具体得多。那是我即将去南京的前夕。老福说:

“有一年,你爸爸去马祠,就是魏家墩后的那个小村,给一个睡觉老梦见蛇缠身的姑娘摸骨。不知道你父亲对人家用了什么法术,他前脚从马祠回村,那姑娘后脚就跟了过来。她这一来,就不走了。拽着你父亲的衣袖,死活不撒手。你母亲那阵子在乡里当妇女主任,晚上回到村上,见家中多出这么一个哭哭啼啼的黄花姑娘,如何不气恼?事情闹开了,德正、宝亮、银娣和新珍他们,都赶来劝解。新珍让你妈在我家先对付一晚,第二天一早,她和银娣负责将这个姑娘送回家。可当天夜里,马祠那户人家访到了姑娘的踪迹,带了一伙人,举着松明火把打上门来了。这也不能怪人家,一个十八九岁的独生女,凭空就不见了,怎能不急红了眼?我听见那伙人口口声声要放火烧你们家房子,就打开窗户往外一望,好嘛,邻近各村的人大晚上不睡觉,都赶来看热闹,把燕塘围得密不透风。你妈一边在窗前给你喂奶,一边哭着问我,万一将来有个山高水低,能不能帮着照顾一下这个孩子?我当时就知道事情不太好。还真别说,那姑娘对你爸爸也是铁了心。后来,你父母办了离婚,这户人家听说了,又回过头来托人上门找我,有心要撮合这门亲事。那姑娘成天在家中寻死觅活的,眼见得就要疯了。我去探听你父亲的口风,他一脸苦笑地对我说:‘我连杀她的心都有了,如何能与她成亲?’”

如果老福奶奶的话是真的,我父母之间的感情纠葛,远比我婶子所描述的要复杂得多。我相信,假如没有发生那个轰动乡里的事件,他们的婚姻本来是可以挽回的。

好吧,我现在长话短说。

事实上,在母亲离开我的二十多年里,她一直在给我写信。它们被记录在了十四本清一色的硬面笔记簿上。这些信本来就没打算发出,严格地说,它们或许不能被称作真正意义上的信件吧。但若称它为日记,也不合适。因为这些在不同时间里写出来的文字,都有一个想象中的读者,不用说,这个人就是我。母亲有时候称我为儿子,或者老儿子。更多的时候,她喜欢叫我小宝、宝贝、小屁屁、香咕隆咚宝、心头肉、小混球,诸如此类。这些被我编了号的文字多达七百六十余封。有的信只有短短几行字,有的则长达十多页——由于使用了不同颜色的墨水,我能判断出这些长信不是一天写成的。我还注意到,在她由南京辗转合肥并最终调往湖北的那一年中,差不多有四个月的时间没有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