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夜(第2/4页)

孩子一路问着爸爸的故事。他一张稚气的小嘴里蹦出的几个词儿里,最清晰的就是“爸爸”。他来到人世间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和母亲一起去找爸爸。从此就是母子相依为命,跋涉千山万水,一路向西,风餐露宿了。

4

我们的小家伙病了。这是个坏消息。一路上他病了几次,好在都不重。也许我把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牵到路上是不容原谅的错误。可是我一个人在那座城市里待不下去,我必须上路啊。我的男人,我必须牵上孩子的手上路找你去啊。

如果孩子的病加重了,我会在半路耽搁下去。尽可能找好的诊所和医生,我寸步不离守在一边。上一次孩子发烧把我吓坏了,烧得很厉害,我差一点就打消了往前再走的念头。我想这是老天爷对一个莽撞母亲的惩罚,老天爷让我就此打住,让我别再疯狂,别再一路追赶下去。好在孩子的烧退得很快,他又笑了——只要身体没有毛病,他就这样笑。我想这是对我最大的犒赏和鼓励。

我身边有一个小男子汉了,这使我一路上可以和他商量事情了。尽管他听不懂什么,牙牙学语,可我觉得他真是我们家的一个男子汉了。

我把所有的积蓄都带在身上。路上会遇到许多不测,但我做好了种种提防。这个迅速走入下流的年头,旅途上遭逢什么都不会让人吃惊。我谨慎到了可笑的地步,不是胆怯,是为了旅途和孩子,为了抵达。

有一次下车后,一个流浪汉曾伴着我们走了很久,给我以极大的信任感。依我的判断力,我不会看不出他的不良企图。我是说,我对这个穷乡僻壤来的居无定所的倒霉汉,常常是充满了同情。一路走下去,他净是憨厚的样子。可是想不到在分手的前一夜他露出了真实面目:趁我和孩子睡去时伸过手来,到处摸索。我疲倦到了极点,他的手法又娴熟,所以待我发现时他已经找到内衣口袋,正想掏走里面的一点钱。我一下捂住了口袋,他却机灵地把手一弯压在了我的乳房上,想给我另一种迷惑。他错了,这对我的伤害和侮辱更大,引起的愤怒也更大。我一转身抓起了刀子——我任何时候都把刀子放在一个最容易取到的地方——他叫一声跳起来,蹲在了一边。

我盯着他汗漉漉的胡子,心中的憎恶一下达到了顶点。我让他快些滚开。他说:“天哩,忍了这些天,实在忍不住啦,能要一回死也值哩!”我啐了他一口。

5

在路边那些小旅店里宿下是最不安全的。我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找这样的地方投宿。我常去的是一些淳朴的老乡家里。这些小旅店有许多是黑暗污浊的地方,开店的人什么买卖都做。

有一个晚上,店主半夜了来敲我的门,说能不能“互相方便一下”,联手做成“一桩好生意”?我给他的诚恳和急切弄蒙了,问了许久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立刻大吃了一惊。亏他想得出来,原来是投宿的人中有几个商人,这些人当中有的看到了我,就向店主提出让我陪他们过夜。“我也知道这不合适,你也是住店的客人嘛。可我想来商量一下,反正是拾草打兔子,顺手的事儿,两头方便……”我劈头大骂了几句,对方大为惊愕:“这不是好说好商量吗?你不愿意拉倒,又没人逼你!真是的,和气生财,买卖不成仁义在,恶声恶口的干什么……”

店主咕咕哝哝走了。我却再也睡不好了,最后收拾一下,还是马上离开了这个小店。

“在路上”——前不久我还会把这几个字轻飘飘地从脑际一划而过,而今却不能了。这三个字被我实实在在地填上了内容,它十分具体。只要想到这三个字——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的心头都会立刻浮现出一串串的故事,还有画面。它们相加在一起,就是——在路上。

我们在路上。我和我的儿子,在路上。

6

将来我会说,他是那一场大火的儿子。

我们会亲自作证,给一个不同凡响的生命作证。从现在离那场大火的时间,就是他的年龄、他与那场毁城之火隔开了多久。这是关于生命和时间的最好的纪念和度量方式。我们一家都没法忘记的,就是那个夜晚的光亮——当然还有吓人的喊声。

我的男人是被火光照成了金色的人。只一眼我就爱上了他。

一些人在大火中逃离或化为灰烬。围绕他们的故事,会有人做一个涅槃之歌。他们直接就是迎着火光飞啊飞啊,飞走了。

随着往前,孩子开始长高、开始询问:到底去哪里才能找到我的爸爸啊?我望着西边回答:高原上嘛。夜里听着呼呼的北风睡不着,孩子又在谈父亲,我就告诉他:父亲就是那场大火,呼呼燃烧的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