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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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三天之后才回来。这一次她的神情有些振作了,告诉我:接待她的人答应查一下档案,查一下最原始的依据。也就是说,他们要弄明白这座宅院到底属于父亲还是属于外祖父。我建议她和外祖母一块儿去,可是妈妈不同意。她说你外祖母再也经不起这种颠簸了,要知道你外祖父的死、你爸爸的被捕、我们的举家北迁,都使你外祖母受尽了折磨。我们不能让她再知道这件事了,千万不能了——宁可失去那座宅院也不要惊动外祖母,不要惊动她的安宁了。

后来是我跟母亲一块儿去了。我像是她的一个小卫士,也是外祖父的继承人;我是他遗留在这个家庭里惟一的一个男子汉——当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时,心中立刻有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再也不觉得自己小了。

记得那天母亲领着我来到一处蓝色的小房子跟前——我直到今天还记得它的窗户上镶了蓝色的铁片,门是一种黑硬的大木头做成的,也刷了蓝色;门上有着铸铁做成的很精致的装饰。旁边是一个挺小的红色按钮。我们按了一下,一会儿门打开了。穿过一个长长的走廊,来到一个宽敞的大厅。有人开了门,我们就走进去。首先是两个排椅,妈妈让我在排椅上坐了,接着又到隔壁房间里去了一下。停了一会儿,一个很胖的人走出来,他斜叼着一支雪茄,看看我,在离排椅两三步远的一个木桌旁坐下来。那上面有两个不同颜色的墨水瓶,有蘸水笔,还有一把挺奇怪的戒尺模样的东西。我以为他就是法官,因为他的样子很威严。这个人满头白发,那样子一点儿也不令我讨厌。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真正值得尊敬的人,是那个年代里难得一见的好人。他承担着很大的风险来办我们的事情,把我们当成了一对可怜的“孤儿寡母”。

母亲那一次从头陈述了自己的理由,那个人就用一支蓝杆钢笔慢悠悠地记着。母亲讲完了,我就站起来,迎着他说:

“这是我们的老屋!”

我那时竟然奇怪地使用了“老屋”这个词儿。我嚷道:“我们还得回老屋住——还有外祖母,她愿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因为它是我们的。有人把我们老屋后院的墙给刨开了,我们没有告诉外祖母……”

那个满头白发的人摘下了眼镜看着我,说:

“是吗?”

他显然有些喜欢我,这时顾不得记录,问:“你多大了?”

我告诉他:“我十二岁还多呢!”

“多多少?”

“三个月零……”

他起身拍了拍我的脸,又微笑着看了母亲一眼。

他重新坐下,在本子上又记了几笔。后来他把写成的东西夹到了一个大本子里……

这就是那一次给我留下的一些印象、一些细节。

再后来,那座宅院的一部分就成了我们的。

在那个年头,这次胜利极大地鼓舞了我们一家,也给了我们生存下去的勇气。谁也想不到我们会得到这处院落中的几幢房子。今天看,如果我们把它留下来也许更好,可是那时候我们没法做到这一点。因为我们实在太穷了。我们甚至连吃的东西也没有了。外祖母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在野地里剜菜,撸一些嫩树叶,变着法儿做出东西给我们吃。母亲在做活的空闲里如果遇到一丛蘑菇,会高兴得什么似的……我们必须卖掉那处院落。可恨的小城人已经鼓足了劲儿跟我们作对。他们千方百计设置障碍,最后想法把价钱压得只够当时公平价格的几分之一。他们差不多又从我们手里夺走了这片院落。

但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我们毕竟还是把它卖掉了,尽管只卖了很少的一笔钱。重要的是,我们拥有了卖出的权利——如果我们不同意卖,它将仍然是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