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活着就是最好的答案(5)(第4/5页)

  和朋友吃饭,吃的不是饭菜,吃的是粮。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有朋友,也这样。

  (三)佐餐

  佐餐可用酒,亦可用茶。

  可要我说,还是用书为好。

  以书佐餐,讲究相映成趣。

  书中文字,手中之食。

  原来找朋友借过他的书,沈宏非所着《饮食男女》,封皮尚且完好,但内里却不堪。

  油印饼渣夹缝之间,醋味儿辣油点缀其中。

  我问朋友怎么书看成这德行了。

  他说边看边吃,浑然不觉。

  这佐餐料,下得分量够足。

  我原来从不相信看书能把人看饿了,等接触到此类作品后,才真正知道光凭文字,就能把人的馋虫给勾出来。

  佐餐之书以唐鲁孙、梁实秋、汪曾祺三位先生为佳。

  但这也带来些许弊端,三位老先生所写,多是旧风味,无论是菜肴还是做出这些食物的酒楼,大多百不存一。就算是书中所写的家常菜,要真拿现在的去对比书中的文字,反而会觉得这佐餐书里的,比自己嘴里,更美味。

  写书的小道成了通感的大道,文章千古事,大概就是如此。

  所以不妨简而化之,取清水馒头,本身食物的味道淡了,反而能吃出书里的滋味。

  那味道不在嘴里,在心里。

  化腐朽为神奇。

  但佐餐说到底只是辅助,以书里的文字填了食物本真的原味,乃权宜之计。

  真正好料,要如塞在旺火里的干柴,手枪里的撞针。不是演唱嘉宾抢了专场歌手的风头,而是憋着劲儿,把那些闷在食物里的精气神儿全给勾出来。

  冬夜。

  用卤好的牛肉,不管厚薄,切成片,码在盘子里。辣椒籽儿,用滚油炸了,直让人想打喷嚏,趁着热气儿,拌上香油和醋汁儿蒜末,淋在牛肉上。

  陈酒,不分浑浊,倒入白瓷瓶,底呈托盘,浸温水。

  闭门掩窗,酒香扑鼻。

  取一卷《水浒》在手。

  要读那第三十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只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看书中武松在白粉壁上用血写八个大字:

  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腹里的酒全热了,火辣辣地向上涌,压在嗓子眼儿里,喝一声:

  好胆!

  再看窗外,天降大雪,如飞鹅毛。

  (四)遇菜

  二十二岁时在京城,孤身一人,心比天高,不肯要父母接济,放话自己闯荡。

  蜗居六人间宿舍,上下铺,昆虫横行,厕所污水翻涌。

  入不敷出。

  吃饭只求温饱,不求味道。

  跑遍方圆百里,只求能找一家白喝棒碴儿粥的香河肉饼。

  饼是薄皮,用大锅煎了,内里夹着很少的肉,混上白菜,调了味儿极重的盐与味精。

  五元半张。餐桌上放着小碟子与辣椒。一个摆在门口的大锅,内里装着稀粥,一根长勺,直插入底,单手难拎,让人觉得自己是少林寺的武僧。

  第一日吃,饼足粥饱。第二日吃,尚可。第十日吃,食不下咽。

  由不得选择,更不得好菜,这是强求。

  二十三岁,文章入了末流,渐有稿费。

  京城馆子,多如牛毛,恨不能三头六臂五张口,吃遍所有,以解我往日旧恨。查看网上点评,按图索骥,日本料理意大利菜美国特色番邦佳肴。再求新意,私房菜分子料理艺术食品。颇以为傲,顿觉自己上升为美食大家。

  吃必有名,谈必有物,寻常小店不再问津。

  听朋友讲有一家烧烤店,味道冠绝京城,连谁谁和谁谁谁都曾去过,从夜七点到凌晨三点,门口车辆不减。

  据说招牌肉串是红柳木为筋,连肉成串,炭火烤出油来,撒上香料,用铁盘称了端上桌。羊也不寻常,大西北山上跑的,由当地宰了,再用交通手段运来,保证当日杀当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