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活着就是最好的答案(2)(第3/5页)

  剃头师傅与我心领神会,他下手,我低头。

  落发飘落,脖上血印顿现。

  小小年纪的我领悟到一个道理:没被电推子刺儿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头发留的最长的时候,是在高中。

  杀马特,特立独行,我是一朵绽放于尘世之间久患中二病的黑暗之花。

  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批评多次,我依然屡教不改,头发快遮住鼻子,依然假装酷炫。直到晚自习因为默默照镜子整理发型,被巡查的年级组长发现,带出门外罚站。

  我妈接到了班主任打的电话,了解了情况,承诺会在二十四小时内解决问题。

  “为什么不剪头发?”我妈心平气和地问我。

  “剪头发的人水平太次,每次剪得都不适合我”我回答道,“头太大,剪短发显得脑袋太方。留刘海吧,我额头又太窄,一遮住就显得脸短。”

  我娘不说话,而是笑眯眯开电脑,她就是这么一个人,永远用行动打败语言。

  她找出一张贝克汉姆的照片问我,他这圆寸好看吗?

  我说好看。

  她又分别找出古天乐和吴彦祖的图片,问我,有刘海好看吗?

  我说好看。

  她点点头,教育我,什么问题都要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真的是因为发型不适合你吗?

  我说不是。

  那是因为啥?

  丑。

  嗯,对了。她斩钉截铁地肯定道。

  第二天我剪了小平头,班主任差点儿没认出我来。

  那时候我又悟出一个真理:黑你黑得最得心应手的人,永远是你妈。

  我知道自己剪头发难看,纯粹是因为我长得不行,不剪也难看。尽管我面对现实了,可我还是不喜欢剪头。

  我不喜欢去理发店,去一次肝儿颤一次。

  不知道为什么,北京市理发店里的美发人员时尚潮流总能保持一致。我记得几年前,理发店里剪头发的全穿polo衫,大领子,而且要立起来。说话的时候,也闹不清楚到底是在和我说,还是大领子里藏了个对讲机。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甭管你高矮胖瘦,全都是尖领衬衣,小马甲小西装,八九分的西裤,带气孔的巴洛克风皮鞋,腰间扎一个带大扣的皮带,走路带着香风。

  北京大大小小理发店,我也去了不少,人员的服饰配备基本一致,只有丁点儿细节可能不同,比如衬衣的花色。铁的组织,钢的纪律,服务业里也就美发人员首屈一指了。

  常去的理发店是增光路的“审美”,虽说次数不少,可每一次还是瘆得慌。

  “有熟悉的老师吗?”小哥一边帮我洗头,一边问道。

  他们的老师很多,而且全是华裔外国人,托尼、杰瑞、麦克这都是平常名字了,现在流行的是拉美混血类型。

  费尔南多梅内加佐。

  乌瑟玛瑞·塞特潘利·拉美斯·米亚蒙。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

  “有,我找三十八号!”

  还好这个相熟的老师名字简单,乔治·张,一瞧就是祖上三代就遗民到大美利坚的优秀龙种,名字都透着股newyork近郊的优越感。这是个小胖哥,二十九岁,尽管体形臃肿,依然坚强把衬衣扎进了裤腰带里,有一种长者把腰带提到胸口的风范,不过他一开口说话,就击碎了我对美帝的憧憬。

  “哎呀妈,大兄弟,这边儿坐。”

  你都是拿绿卡的人了,咋还乡音未改呢?要多少是多,还想要自行车?

  我大学这么几年的头发基本都报销在他手里了。因为来往熟悉了,他经常向我推销美发用品,从去屑止痒到腿部脱毛。他说他的,我听我的,眼观鼻鼻观心,我俩相忘于江湖,两不打扰。只不过每次剪头发这么絮絮叨叨,时间长了也受不了,后来我看网上有剪发闭嘴教程,就照搬过来了。

  “乔治,我不烫发不染发不美发,不去屑不止痒不买定型不用发蜡,你老老实实剪你的头发,我老老实实被你剪,咱俩从现在开始数一、二、三,谁再多说一句话,谁是王八犊子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