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5/5页)
我的说辞是,我应该花时间去修莎士比亚的相关课程,毕竟我的主修是英文。既然班导师和我都知道我的化学课成绩也会拿A,那何必多此一举,参加考试?何不干脆抛开分数和学分,旁听就好?这种做法凭借的是个人的荣誉心,而我这样的好学生当然不会做出有损个人荣誉的事,况且,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明知成绩会拿A,还去在乎分数,不是很无聊?我这番论点又因学校的一项政策而显得更具说服力,这项政策就是:我这届之后的大二生,无须必修理科课程,换句话说,我这届是旧规定的末代受害者。
曼基老师完全同意我的看法。我想,他很受宠若惊,我竟然那么喜欢上他的课,甘愿抛开学分和成绩拿A的功利考量,花时间来旁听,只为了体会化学之美。把学分用来修莎士比亚的课,但去化学课旁听,我这招真是高明。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做,但此举正可以让人觉得我对化学充满热情,不愿放弃。
当然啦,要不是我的物理成绩先拿到A,这番狡计也难以得逞。如果导师知道我有多恐惧沮丧,甚至狗急跳墙到认真考虑采取不正当手段──比如找医生开证明,说我不适合上化学课,因为那些公式会让我晕眩之类的──她一定一分钟都不愿意听我说,而且要我无论如何都必须修这门课。
结果出炉,教务委员会批准我的请求。事后导师告诉我,好几位教授被我深深感动。他们认为我这种做法充分展现出我在智识方面的成熟。
想起那年的日子,我就忍不住发噱。我一周去上五堂化学课,没一堂缺席。曼基老师站在朽旧不堪的阶梯大教室的底部,将试管里的内容物混来混去,制造出蓝色火焰、红色火光及黄色烟雾。我关起耳朵,把他的话语当成远处的蚊子声音,往后靠着椅背,时而欣赏那些绚烂的火光和缤纷的火焰,时而低头写下一页又一页的十四行诗和十九行二韵体诗。
曼基老师不时看我一眼,见我奋笔疾书,对我露出大为赞赏的迷人微笑。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之所以抄下那些公式,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像其他女学生那样──而是情不自禁为他的授课风采所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