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戴城往事

从前,戴城是个很无聊的地方,尤其是对技校生而言,去哪儿都是一样,几个游戏房,几个录像室,几个舞厅,如此而已。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游戏房消磨时光,或者到录像室里看香港烂片,有时运气好也会遇到播放生殖健康的科教片,看到显微镜下的精子卵子,跟动物世界差不多。假如我再胆大一点,就可以跟着大飞去黑擦擦的舞厅里跳Bo,可惜那地方全是阿姨,没什么意思。

戴城很小,马路都很窄,但是人口挺多的。上班的时候,成百上千的人就被堵在路上,假如这时刚好开过一辆大粪车,那就惨了,人和屎都寸步难行,离粪车近的人经常被熏得昏过去。就在这种街道上,我见识过戴城流氓的群殴场面,两伙人拿者棍棒在巷子里打,堵得严严实实的,棍子还没抡起来,两旁住户的玻璃窗全都碎了。后面不只情的群众还在问:“怎么啦怎么啦?又抢购什么东西啊?”小流氓回身大吼一声:“打架!”群众更起劲了,堵在巷子两头看热闹,几百辆自行车停在那里。流氓打完架想撤退,那就得找个交警先疏通一下道路。

在这种小城市里,所谓的流氓,说白了就是些混混,很难混出什么名堂。贩毒绑架抢银行这些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们来做,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给各种舞厅、录像室、游戏房看场子,工资微薄,难以为继。即便如此,还要竞争上岗。有些流氓平时在包子铺里兼职,大清早起来擀面粉,中午脱掉围裙,换上军裤去看场子,晚上——晚上的流氓是不干活的,否则就成劳模了。另一些流氓,连包子铺都不敢要他们,他们就出来打劫初中生。

我和杨一念初中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被人拦在学校门口,抢钱。要是掏不出钱,就会挨耳光。流氓不会亲自动手,他们把受害人拎到墙角,让这些人互抽耳光,直打到他们满意。挨了耳光,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为什么不带钱,为什么又偏偏遇到流氓。回忆初中时代,我和杨一经常互抽耳光,有时抽得过于认真,乃至真的打起来,小流氓就会过来批评我们不守纪律,然后赏我们一人一个大耳光。

结论是:装傻最安全。把大钱藏在内裤里,身上只揣硬币,尽量在人多的时候上下学,没有成年人陪同就不去公共场所,独自出入时动作要快,不要相信你的同学,不存在集体的力量,挨打的时候护住脑袋,大声惨叫,绝对不要用仇恨的目光注视流氓,低头,跪下,喊他们爷叔。最后,你就盼着时间尽快流逝,噩梦一般的初中生涯结束,就可以加入混混的行列。

从不良少年,到小混混,到流氓,到大流氓,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真正成为大流氓的人很少,而小混混又是如此的无趣,并不能让我立志投身其中。天哪,我的故乡是一个多么无聊的地方,在这里,就连做流氓都乏善可陈。

整个初中时代,老师都为我们担心,这群孩子天天跟暴力打交道,将来长大了,要是国家不打仗,简直不知道干什么好。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少去那种三乱场所,要做个爱学习的文明孩子,躲在家里看书是最安全的,最好去图书馆借点书啦。我们响应老师的号召,跑到戴城图书馆,那是一幢很老的洋房,年久失修,墙面都酥了,老鼠沿着落水管爬上爬下。我们办了借阅卡,借了两本书,《约翰·克里斯朵夫》,我借了上册,杨一借了下册。这本书是语文老师让我们读的,他说:“不读《约翰·克里斯朵夫》就不知道什么是理想。”借到书,我们心里很得意,觉得自己像个有理想的孩子。刚走到街上,迎面来了一群小混混,看到我们就非常亲热,用手臂夹着我们的脖子,拖到附近的小巷里,先把我们身上的零钱都抄走了,有一个戴眼镜的小混混看见我们手里拿着《约翰·克里斯朵夫》,就把书抢过去,卷起来抽我们的脑壳。我们说,干吗打人,钱都给你们了。戴眼镜的流氓说:“谁让你们爱看书的?还看《约翰·克里斯朵夫》!你们就欠一顿抽!”我和杨一哭得涕泪横流,不知道约翰·克里斯朵夫怎么得罪他了。

那以后,我们再也不去图书馆了。我们躲在家里,混迹于同样胆小如鼠的同龄人之中,战战兢兢地长出了胡子和喉结,模仿香港录像片里的打斗动作,随性地练练肌肉,和小混混结交,混在人堆里看群殴。后来我们就长大了。

我和杨一经常讨论,戴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后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非常无聊的城市,生活着很多傻逼,一群自以为是的傻逼和一群自以为什么都不是的傻逼。面对这样一座城市,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它,forever,再也不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