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弃儿 第二十二节

那年寒假,小苏登记结婚,并于同年九月去北京求职,赔了农药厂两万块。次年有了一个女儿。小苏成为外资企业白领,不再从事化验工作,一切皆如意。稍嫌美中不足的是,新世纪来临后,他被公司派遣到香港,常驻两年,不能带眷。我曾经去香港,顺道探望他。他住的那条街一半是卖五金的,一半是妓院,每到夜里,妓女们就抬着灯箱放到门口,上面印着她们的裸照。不知道小苏是怎么熬过这种时光的,也不知道他被女研究生薅了多少次衣领。在我看来,皆是命数。此乃题外话,小苏的故事还没结束。

春节之后小苏回到戴城,狗跑了。

狗寄养在农药新村,由我和杨迟轮流看护。这很热闹,既有孩子也有狗。我们敢于养狗,也是吃准了春节期间打狗队的人不敢轻举妄动,不然老子大年初一去他们家里送花圈,谁受得了?过了这段时间,我们还得遵守既往的秩序。小苏也从河南回来了,我们把狗送回去,刚放出笼子,这狗大概是有点不适应,一溜烟跑出门,直窜到大街上去了。

这种情况发生过几次,三人合力追狗,跑得半死才能逮住,然而这次情况更糟糕,戴黛大哭起来,我们必须留下一个人安慰她,只剩两个人去追狗。从几何学的角度来说,效力减半。这狗在家还算懂事,一出门就抓狂,变得疯癫异常,而且会咬人。

留下杨迟带小孩,我和小苏追了出去。那时的马路就像遭了袭击,春节之前小偷们回家,先把窨井盖偷了一轮,政府部门给补上了,春节之后小偷回城,又偷了一轮,又变成一个个黑洞,只能用木板充当井盖,承重不行,容易栽下去。我怕窨井,我告诉戴黛,不要踩井盖,哪怕它看上去很结实。孩子虽小,但只要不停地在她耳边说这件事,她会记得深刻。有时候我甚至想,哪怕她忘记我这个人也无所谓,只要记得我说过的,别踩窨井盖。

我们追了一路,跌跌撞撞躲开那些木板井盖,到了一条街上,小苏倒吸一口冷气,看到前面一个笆斗大的招牌:苇村狗肉。

苇村这个地方其实已经消失了,它成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某一处地基,当地的农民都住进了楼房,变成开发区的户口,征地赔偿的钱够他们打三辈子的麻将,只要别赌得太大。他们的孩子因为暴富,多半不再从事任何工作,稍有志向的就在园区找份保安工作,每天穿着制服在街上晃几圈,就当锻炼身体。我们非常羡慕他们,但我们是城市户口,就算征地征到我家,也是一顿乱棍把我赶出去,迁到满是野鸟和蝙蝠的乡下,那儿会有两栋孤零零的公寓楼等着我们,周围全是野草。

当苇村还存在的时候,它有一个著名的特产,红烧狗肉。狗肉店遍布城乡。这一带的人认为,夏天吃狗肉不洁,冬季则大补,因此狗肉店通常秋天开张,到春天时则关张做别的生意。苇村狗肉烹法仅红烧一种,不带皮,选材也不太讲究,不如贵州花江狗肉那么有名。然而照样馋人,出锅之后狗肉的香味独特,隔着老远就能闻出来。苇村消失以后,人们仍然想吃狗肉,那些开狗肉店的人也比较有志向,不想回去打麻将做保安,因此这个特产还存在。这不奇怪,国际连锁炸鸡店声称来自肯塔基,可是哪一只鸡都是国产的,也没有人在乎肯塔基州到底在什么地方。

我小的时候,苇村狗肉店都在店里宰狗,周围的人张着嘴看。鲁迅说北京最常见的是一群人张着嘴看杀羊,一点没错,真的都张着嘴。场面终究血腥。到了九十年代不这么干了,运来的都是肉块,有些店里直接卖成品。但这不能说是人们仁慈了,而是物流水平提高,集约化效应,换句话说,就算我不会宰狗,也可以掏钱加盟。

我们追到这家店门口,狗的白影一闪,钻了进去。它大概是闻到肉香了,殊不知这是它的同类们散发的死亡气息。店里很多人,纷纷抬起脚喊,狗,狗,快捉住。狗奔进了厨房。我急了,追到厨房门口被一个系着烂糟糟白围裙的帮工挡住了。

“我的狗钻进去了。”我说。

“你站到橱窗口等着,一会儿给你端出来。”帮工说。

“开什么玩笑,操。”我没好气地说,“把狗给我牵出来。”

“你再说得不客气一点,看看你的狗是不是会自己出来。”帮工嘲笑我。

小苏走过来,很礼貌地解释了一下,厨房里同时传来狗的尖叫。帮工没理小苏,指着我说:“很着急,是不是?以为我会宰了这条狗,是不是?”周围的人都在笑。帮工说:“你这京叭瘦得,两斤肉都不一定称得出来,我们这儿要的都是肉狗,得像你一样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