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的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第2/9页)

《新左派评论》的编辑提问说,80年代是改革派和保守派的对立,90年代措辞和划分变了,人们开始谈论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原因何在?汪晖详细且较为客观地分析了社会状况的变化和知识分子立场的分化,认为用“改革”、“保守”难以表达实际内容,政治词汇因此发生变化,这大致始于1993年,标志是崔之元、甘阳在《二十一世纪)上的文章,在这种语境中开始说“新左派”。

《新左派评论》编辑表示,他们对中国的情况有所了解,那就是,1989年后官方的政策导致如下局面:“自由主义”一词表达了对政府既支持又批评的立场,赞成市场化,不赞成言论控制和违反人权,这种态度的基础是:我们是自由主义者,因为我们信仰自由,而自由的前提是私有财产占主导地位,因此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从90年代起自我定位为自由主义者。编辑问汪晖,情况是否如此,汪晖作了肯定的回答。

特别有意思的是,汪晖也表示他知道“新左派”一词最早出现于《北京青年报》,他说,他看了报纸,认为该报是以正面口气用这个词;不过,因为该报编辑是新权威主义的支持者,所以他疑心“新左派”一词是用来打自由主义的棍子,这就是他本人一直犹豫在中国的语境中使用这个词的一个原因。3显然,汪晖对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因为公正和大度的缘故,为了不委屈中国的自由主义,才没有用“新左派”这个词。但他的公正和大度是说给外国人听的,在国内,他有完全不同的说法和面孔。

二 从理念到实践:对维权活动的不同态度

进入21世纪之后,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区别不仅表现为理论上的争论,而且表现在实际行动方面,特别明显地表现出对社会上不断出现的维权活动的兴趣和介入程度,以及所起作用等方面的显著差别。

维权活动并不是自由主义者组织的社会活动,但在维权活动中总是可以看到自由主义者的身影,听到自由主义者的声音;他们把维权当成自己的理念在实践中的延伸,他们使维权活动明显具有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理性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诉求特征。对他们来说,自由主义理念和实际的维权活动天然地、内在地一致。

与自由主义者的积极、活跃形成对照的是新左派们的悄然无声,几乎不见踪影。这有理论上的原因:他们虽然一直空谈人民民主、大众参与,但那是一种对应于巴黎公社、苏维埃和“文化大革命”中“群众运动”的概念,事实上他们拒斥对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的保护。当农民被剥夺土地或在村委会选举中遭到压制时,当城市里的拆迁户被剥夺时,新左派可能认为受害者是在捍卫个人利益、私人财产,因此受害者不属于那种大写的“人民”,不必关心他们的状况。这样做更有实际的道义勇气方面的原因:新左派的批判和反抗精神从来都是避实就虚、舍近求远,他们可以痛骂另一个半球的美帝国主义,而对身旁的社会不公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甘阳的看法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事例。他曾十分高明地指责自由主义的自由是知识分子珍爱言论的自由,与人民大众的生存无关,他把这称为“贵族的自由”,同时标榜自己主张的是弱者的权利、平民的自由。然而,一旦社会现实表明,真的需要有人为弱势群体说话时,当维权运动不断发生时,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呢?其他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又做了什么呢?当然了,他们可以什么也不做,倘若如此,就不能指责对手是“贵族”,而自己是为弱势者和平民“言说”了。

以孙志刚事件为例,孙的惨死凸显了公民权利的弱小和国家执法机关滥用权力的问题,围绕这一事件展开的维权活动扩展到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对法律的违宪审查等问题。自由主义者根据自己的信念,顺着自己熟悉的理路,义无反顾地与这场维权运动打成一片。此事件发生大约两个月之后,某些新左派也草拟了一封《就孙志刚事件致全国人大书》,但其内容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看起来,如果秉持新左的理念,想做维权的事都难,因为缺乏相应的思想资源和气质。下面是我婉拒签名时所作回复的一些内容:

“一、这是‘就孙志刚事件致全国人大书’,但孙志刚事件在其中所占分量很小,一开头的文字完全不提孙志刚事件,其诉求也不集中于此事件。书中谈到‘两极分化’、‘共同富裕’、反思和阻止‘减员增效’、‘教育产业化’,这些我个人是支持的,但这些问题显然涉及国内不同人对目前中国社会形势的不同见解,与孙志刚事件并无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