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第6/10页)

即在这些小说里,蒋晓云对婚姻这件事,或者说对夫妻这一伦兴趣还是很大。但她写的不再是为自己精明打算的那批青年。“宴之二”里的新娘袁倩文也是台北青年,但她出生于一个顽固的旧式家庭,父亲管教尤其严,受害的不只她自己,还有她那个大学“毕不了业”的弟弟。倩文身许那位香港来的青年同事梁炳智,主要要逃出她自己这个家。梁炳智名义上算是公司“小老板”,照道理应该很有钱,可是手头很穷。对他来说,结婚“原也是加盖个章的事”(传闻他在香港已有妻室),二人就在法院跟另外八对新人公证结婚了。我们同硬拉出席的那两位证婚人一样,吃了一顿“乱不消化”的婚宴。我们不知道袁、梁二人的追求经过,也不知道二人相爱的程度。我们只知道袁倩文是未征求家长同意而结婚的,在家里连打扮一下都不敢,“几夜没好睡,脸上发了几颗豆子”,一点做新娘的喜气也没有,连她弟弟也不便参加婚礼,但她离开了那个家,同认识才不久的香港青年度日子,至少是一个新生命的开端。

《快乐头家娘》美治跟她男人林正义自南部搬居台北,开了一家美容院,男的驶出租车,二人对生活很满意,有了两个孩子。她曾为他“通缉在案”而担忧过,那天晚上他从南部回来,那件案子处理得很顺心,即带太太到小路摊旁,吃两碗汤面谈谈南部之行。正义站起来去会账的当口,美治还在同他说话,“却忽然住了嘴”:

原来正义的手已不知何时揽上了她的腰。从前常常这样,那时还没结婚,她帮人家做,正义等她下班,两人吃过消夜,他就这样送她回去。她那时很瘦,怎么生小孩以后会这样胖?本来也不觉得腰粗,他的手一环,她才惊觉了。

“我们以前常常出来摊仔吃消夜。”正义说。美治笑了,他也记得。

“美治笑了,他也记得”这句话写尽了一对普通夫妻之间的恩爱——大学青年在“姻缘路”上走到天涯尽头而不能得到的那种恩爱。范伦婷用尽心机,求伟颂到她家里吃顿饭,一点也没有拉回他的心,连吃饭的面子也不给她,径自走了。《掉伞天》里,有一天晚饭后维圣要同他太太温存一番。云梅躺在床上,吃晚饭时曾吐过,现在看到“维圣这个摘眼镜的预备动作”,反感更深:

心里一紧张,猛地翻身,倒正赶上维圣凑过来,躲也躲不掉,只得由他。一股子混合菜味冲进口鼻,隐隐还觉得他齿缝里残留了肉丝。云梅又是一阵恶心,用力推开维圣,就床沿趴着,可也没什么吐的了。

相比起来,美治的“笑”象征了夫妻之爱的一个更高的境界。吃完面回家后,很可能二人急不得待要在床上做爱(正义一回家就有此意了),连牙都来不及刷,但美治爱她的丈夫,并且感到家境日好一日,绝不会嫌他嘴里的“混合菜味”的。

《去乡》写的是蒋晓云父母亲的老家岳阳,她只能凭他们口述和一些照片得知这个古城在那个时期的情况。杨敬远是当地望属,抗战发动后他即“丢开了学业去从戎”,身负“财主”和“国民政府军官”这两个罪名,再也不能留在岳阳了,只好离开妻小先逃到广州去。决定走的那天,他下午回到家还得偷偷摸摸地躲在一旁,因为太太正在同人讲话。最后客人送走了:

那头终于掩了门。杨太太转身朝屋里走。她走得不快,微微低着头,院里草长,没了她的脚,她身上阴丹士林布旗袍被风吹动一点点。敬远看着她,仿佛觉得眼前走来的还是当日在街头演抗日话剧的活泼高女学生;又或是他在学校外边等她,她是匆匆来赴约的初恋少女,脸上还留着被同学笑了的羞红。时间就在她走来、他走去的那一瞬间退了回去,后来的一切好好坏坏也许都不曾有过……

蒋晓云在这里肯定了抗战时期的爱国青年和他们纯真的爱情。同白先勇一样,她写下了当代青年专为自己打算的一面,对她自己父亲那一代的青年反而增添了一份由衷的景仰。最主要的,他们那一代恋爱方式虽已洋化,骨子里还是地道的中国人。敬远同他太太秉德和五个月大的儿子话别,写得非常动人。秉德尤其具有中国古代妇女的美德,临难不乱而显出一种庄严肃穆的神情。敬远带走的那把油纸伞,秉德当夜先在伞柄里塞藏了一些首饰和美金,做他的盘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