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第3/10页)

她常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要从结了婚以后才开始算数,以前千辛万苦地考进家专,就是要换一张匹配得过中平学士文凭的副学士证书,就是要学些教中平赞叹的家庭本领。可不是,茶杯垫子、电视机的盖布,甚至双人床的床罩,都是明英一针针钩出来的。虽然中平不常回来吃饭,只要他在家,哪一次依着食谱烧出来的菜不让他赞不绝口?这实在是太幸福。有这样整整四十八坪的空间给她一展身手,她是到今天才发现自己的天才。

丈夫对她不忠实,只要有这样多“空间给她一展身手”,她就快乐了。她姐姐看不过,硬拉她到旅馆去捉奸,证明她丈夫不是好东西,这样才带给明英莫大的痛苦。她婚后生活这样幸福,姐姐真要破坏她那个家,怎对得起她?

蒋晓云世界里生活比较圆满的一对小夫妇当然不是章中平和金明英,也不是晋赐之和秦美伦(二人不断“口角争风”,随时可以“剑拔弩张”),而是《随缘》里林冀民和杨季云这一对。《随缘》是蒋晓云仅有的一篇第一人称小说,作者以杨季云自况,在人家眼里虽称得上是美人儿,但“我今年二十七岁,未婚,也没有要好的男朋友”,在自己父母小弟面前就有些抬不起头来。到了那个年龄,从家里人的谈笑间,都能感到自己非有男友不可的压力。杨季云叙述“随缘”的故事,带有自嘲的口吻,对她那位男友林冀民说不上有份深厚的恋情,但因为终究同他结婚了,故事末了不免表示一份感慰式的满足:

他真是没什么好的,每天从早忙到晚,长相不够英俊,身材恰是五短,我是做太太的看先生愈看愈不得意。可是,他从没怨我没时间陪他,因为他比我还忙;他也不妒忌我月入丰厚——他赚的总比我多;他不嫌我二十八岁,因为他三十一了。我们不谈人生问题,油盐柴米酱醋茶里自有乐趣,从认识到结婚,就只在群星楼上罗曼蒂克过一次,可也够了,那里的东西不怎么好吃,我们都没再想去一次。

白流苏、范柳原这一双旧式“佳人”和新派“才子”,婚后也变成“一对平凡的夫妻”。但二十八岁的白流苏,离了婚七八年,住在给自己哥嫂骂成“扫帚星”的娘家,日子当然更不好过。她同范柳原认识后,二人在高级餐厅舞场里不知“罗曼蒂克”过多少次,最后还得靠日本军队香港登陆,“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才能成全她的“倾城之恋”。十二月八日之后,只有一个女佣伴着她住在巴丙顿道一幢租居的房子里(柳原要去英国了),“附近有一座科学试验馆,屋顶上架着高射炮,流弹不停地飞过来,尖溜溜一声长叫:‘吱呦呃呃呃呃……’然后‘砰’,落下地去。那一声声的‘吱呦呃呃呃呃……’撕裂了空气,撕毁了神经。淡蓝的天幕被扯成一条一条,在寒风中簌簌飘动。风里同时飘着无数剪断了的神经尖端。”

《倾城之恋》写的是二次大战“兵荒马乱”的时代,同时也是封建社会古旧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同沪港二大埠西化商业文明发生冲突的时代。流苏同柳原二人不断“罗曼蒂克”地约会,至少也借以沟通两种不同文化间的距离。《随缘》写的是国民党迁台后台北那个日益繁荣的小康世界。流苏(旧式淑女是不作兴当职业妇女的)、柳原(钱太多了)是两个大闲人,杨季云、林冀民代表男女青年都得在社会上做事,忙着赚钱的升平社会。二人年龄都不小了,只要有意论婚嫁,很快即可结婚,到高级西菜馆“群星楼”“罗曼蒂克”一下,只表示男方求婚要郑重一番而已。假如白范二人的故事是“倾城之恋”,杨林二人的也可称之为“拔牙之恋”。二人是因拔牙之缘而认识的。流苏听到了“吱呦呃呃呃呃……”的流弹声,“撕裂了空气”,也“撕毁”了她的神经,真受了不少惊吓。杨季云给林医生看中,只受了一次考验,那就在拔牙、补牙的当口……

牙齿崩裂声,电钻滋滋声,铲子呱呱声,在我耳里齐鸣,间或还夹杂着他的声音,说些“看吧,一点都不痛吧”这一类的废话。他很不斯文地用左臂揽着我的头,手掌托着我的面颊,右手在我的嘴里剧烈活动,像是用上了全身的气力。我的下巴随时有让他整得掉下来的可能。我只觉四肢僵直,心脏趋于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