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第2/10页)

蒋晓云笔下的男女同学,谈了四五年、七八年恋爱,到头来总是女方吃亏。男的受训去了,到美国留学去了,女的只好干等(当然暗底里她也在另想办法),到最后凭通信不能维持感情,男的也另有新欢了。

女的对那些有事业心的男子,也并不这样真心喜欢。她们喜欢的往往是小白脸那一型。《姻缘路》里的程涛,平日教女学生拉小提琴,在餐厅里演奏赚些外快,明知自己会说俏皮话,讨女孩子欢心,根本就不想结婚。《掉伞天》里的女主角云梅,虽然勉强同一个老实头结了婚,心里还是想着她得不到手的旧友方一止,“一止风趣活泼,长得又得人缘,要风是风,要雨是雨,就也不愿受羁缚。”此人原名方正,自云“报户口的时候,我爸爸写得太开了,变成了方一止”。这个名字起得真好,他这样的人总是适可而止,吊女人胃口,不会方方正正地对她求婚的。

除了云梅对方一止真有一份悼情外(他英年不寿),蒋晓云小说里的台北知识青年都相当自私,不肯为爱情而牺牲一点自己的利益的。朱西宁因之称她所写的是一个“无情世代”,并谓最早刻画这个无情世代的小说家是张爱玲:“三十多年前中日战争那个时期,即便沪港等通商口岸那般敏感的都会,一般也还看不出有何风吹草动,唯张爱玲已经极其敏感到一个无情世代即将潮涌而来的胚变的激越和震荡。”

比起新文学早期作家来,张爱玲诚然是个“无情世代”的先觉者(当然我们不能忘记她从小就爱读《金瓶梅》《歇浦潮》之类的无情小说以及毛姆、赫胥黎等英国“无情”小说家)。但《传奇》里的青年,不管如何无情,比起蒋晓云小说里的台北青年来,生活上多了一种因新旧文化冲击而所产生的奇趣。《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白流苏,张爱玲直截了当地称之为一对“自私”的男女,但他们在调情期间还保持一种绅士淑女的风度,而这种风度是蒋晓云小说里的男女青年所没有的。白流苏这样离了婚的女子再也不能在娘家待下去了,范柳原是她唯一的救星,但她低头微笑,拿得定主意,从没有像《姻缘路》里的林月娟或者《闲梦》里的范伦婷这样向她的男朋友哭啼啼地摊过牌。范柳原是长年住在英国的阔少爷,程涛还有一点像他,蒋晓云爱情小说里的其他男角同他相比,自私得简直有些粗俗。柳原看中了流苏这样代表古中国的旧式淑女,一开头当然无意娶她,但至少对她表达了一份洋场公子的恋旧之情。像亨利?詹姆斯小说里的好多男女主角一样,范白二人代表两种不同的文化和教养,他俩的相互吸引,不只是财色的诱惑而已。何况流苏再矜持,初游香港期间,多少受了柳原的感导,第二次去港就乖乖地失身于他,因为她已觉悟:当他的情妇也比住在老家受气好了千倍。蒋晓云的正经女孩子就没有她的勇气,也没有她的厉害。

蒋晓云爱情小说所展呈的文化幅度较狭,她的男女主角都在台北受了同样的教育,家庭背景也差不了多少。比起张爱玲笔下的沪港青年来,他们似少了一层“传奇”的色彩。只有《惊喜》女主角曾纯纯不在乎同男孩子睡觉,《口角春风》里那对姐妹花行为不正,妹妹更是声名狼藉,曾在酒吧间做事,情形比较特殊。但《口角春风》正面写的却是秦美伦、晋赐之这一对虽称得上是“秦晋之好”而并无多少恩爱的小夫妇。有一个深夜,他们从二楼寓所看到了那吧女和三个黑人在弄堂里表演的好戏(引文第一段,文笔酷似张爱玲):

赐之伸手搂住美伦,美伦依依地偎过去;整个村子都睡死了,只有他们,高高的,远远的,戏院包厢里看着。光线打得太差,白寡寡地泻下,冷冷清清也有凄凄;那女人的旗袍不知是紫是红,那黑人的黑是泛了一层白雾的。

像要送客了。那女人一个个轮流亲嘴。到最后一个,却不安分,一只大黑手整个地扶上那女人裹得紧窄的臀部,一下又探进她旗袍直开到大腿根的高衩里。因为是侧朝着晋赐之、美伦,看得再真切不过。赐之环在美伦肩头的手越握越紧。美伦只想站出去大喝一声。

但蒋晓云自己也只同那对夫妻一样,在深更半夜看戏,那个吧女所代表的丑恶世界她不敢正面写,因为自己也没有进去过。小说一开场,美伦、赐之二人摔碗吵架,这才是她日常世界里屡见不鲜的情形。

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子,结婚后才能享受摔碗骂丈夫的乐趣,或是到百货公司去买几件花衬衫、几条花领带打扮他的乐趣。未婚的女子只好忙着学习武艺(烹调、缝纫、音乐、舞蹈、插花),做新嫁娘的准备。正因为如此,在这个全副武装的“女儿国”里,男士走路都要小心,怕给拉住做终身俘虏。《宜室宜家》里的金明英人很笨,大学考不上,只能读家专的家政科。很运气,毕业不久,她就嫁一个“商界小有作为”的青年才俊章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