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6/6页)



我再重复一下刚才的话,青年军官说,一个政党,一个政府,如果不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人民就有权推翻它;一个党的负责干部,一个政府的官员,如果由人民的公仆变成了人民的主人,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人民就有权力打倒他!我自认为并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我只是说:如果是那样!事实上,中国共产党是伟大正确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经过整党,党风正在好转。天堂县的大多数党员干部也是好的。我要说这样一句话:一粒耗子屎坏了一锅粥。一个党员、一个干部的坏行为,往往影响党的声誉和政府的威望,群众也不是完全公道的,他们往往把对某个官员的不满转嫁到更大的范围内。但这不也是提醒党和政府的干部与官员更加小心,以免危害党和政府的声誉吗?

我还认为,天堂县长仲为民在蒜薹事件过程中,闭门不出,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竟加高院墙,墙上插玻璃,事件发生时,虽然县政府工作人员多番电话催促,他却拒绝到场与群众见面,以致酿成大乱,造成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仲为民身为县长,不为群众排忧解难,置国家利益不顾,是不是玩忽职守?他的行为构没构成渎职罪?如果我们还承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天堂县人民检察院应该就仲为民渎职事向天堂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的发言完了。

青年军官站了一会儿,疲疲沓沓地坐在辩护席上。大庭里响起疯狂的掌声。

审判长站起来,静静地等待掌声平息。他说:

各位被告人,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没有,那么我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合议,半个小时后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