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 一尸两命(第5/13页)

我连忙记下了手机号,说:“我先回去准备这个案子,如果你想起什么新的线索,先不要告诉警方,一定要先通知我们。”

回到律所,我和老罗、张静一起拨通了刘鹏提供的手机号,终于联系上了这个神秘的女人。

但是女人的证词对洗刷刘鹏的罪名却没有任何的帮助。

“是被人抓住了。”电话里,女人的声音异常疲惫,带着哭腔说道,“可我也是受害者啊!我根本不知道刘鹏那混蛋已经结婚了,他还口口声声说要娶我。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酒店的?”我有点尴尬,硬着头皮问。

“他一回来就拉着我要跟我解释,我不听就走了。大概三点半左右吧。”女人说,“我是不是个坏女人?破坏了别人的家庭……”

我沉默了一下,不等说话,张静就说道:“就像你说的,刘鹏骗了你,你也是受害者。”

“谢谢。”女人说道,明显轻松了许多,“我不想再这样下去,所以当时就把他给我的电话卡扔了。”

“现在呢?怎么办?”挂断了电话,我靠在椅子里,说,“还是没能排除刘鹏在那段时间可能作案。”

“无罪推定。”老罗突然说道,“老简,警方现在是在做有罪推定吧?但是法律原则应该是‘无罪推定’,即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该认定是无罪的。你看,空白时间刘鹏在做什么警察没查明,第一案发现场现在也没有,我觉得可以用这条原则来辩护。”

“没用。”张静摇了摇头,“实话讲,除了这个时间段没查明白以外,所有证据都已经指向了刘鹏就是凶手。他如果否认自己在这段时间没有作案,就必须提供证据,这里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至于第一案发现场,相信我,说是在楼顶作案,或者是把被害人推入水箱后掐死的,完全说得过去。”

“那你说咋办?”老罗没好气地看着张静。

“现场还原呗。”张静说,“忘了顾明那个案子我们怎么找到线索的了?”

3

第二天一早,我、老罗和张静一行三人就到了案发的酒店。和酒店负责人打过招呼之后,我们三人登上了楼顶。

三个高达三米的圆柱形水箱呈三角形排列在楼顶,其中一个水箱底部已经被切开。卷宗记载,这个水箱就是发现邵华尸体的那个。发现时,邵华的尸体已经在水中浸泡得肿胀,无法从水箱上部的开口取出。警方只好在水箱底部重新打开了一个出口。

看着这些水箱,我却眉头紧皱。要爬上水箱的顶部,只能凭借焊接在水箱外部的梯子,可那梯子非常狭窄,一个人攀登都有些危险,更不用说凶手还要扛着一具尸体了。

“这算什么疑点?”听了我的疑问,张静笑了一下,“你上去看看就知道,水箱口比被害人就大了一点,要想塞进去,必须笔直地顺进去。”

“这就要求凶手不光要有强壮的体魄,身手还必须得灵活。”张静想了想,继续说道,“你们拿到的卷宗其实并不完整。负责这起案子的人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在梯子上发现了一些磨损痕迹,他们认为凶手可能借用了登山设备。刘鹏并不是登山爱好者,在他家里也没有发现这些设备。”

“好了,老规矩。”张静拍了拍手,“小明哥,蹲下。小骡子,装死。”

“啊?”老罗愣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

“你来扮演一下被害人啊。”张静说,“邵华不可能自己主动爬到水箱顶,肯定是在失去意识之后,被凶手背上去的。节省点体力,你就主动一点,让小明哥背着吧。”

“你小明哥啊,别看长得魁梧,实际上是个银样镴枪头。”老罗摇了摇头,“这种苦差事,还是我来吧。”

说着,他主动走到了我面前,微微俯低了身子。

我倒也不推辞,老罗说得没错,我看起来魁梧,但是身体素质并不好,平时根本就不爱运动。要让我背着一百五十多斤的老罗爬水箱,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我冲着张静耸了耸肩,就伏到了老罗的背上,然而我一米八多的个头儿,趴在只有一米七多一点的老罗身上,两条大长腿不受控制地拖到了地上。

一边的张静无良地大笑出声。

“不行,不行,这样不行。”张静止住了笑声,“这样根本不可能顺利爬上去,更不可能顺利塞进水箱。咱们必须得注意到一点,在被害人的身上没有擦伤,这说明凶手的身高要比被害人高许多。至少要相差三十厘米。”

“被害人的身高多少来着?”老罗问。

“不高,才一米四多点,就像个小孩。”张静说。

老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张静:“符合这个身高差的,就你们俩比较接近了。要不,你们俩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