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公路游魂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雪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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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曾说我有一双钛合金狗眼,不管是什么样的嫌疑人,在我面前都会无所遁形。这话说得不太准确,我只是能从当事人的眼睛中判断他是不是真的有罪,而这种判断,准确率并不高,只能说我的运气还不错。

假如我真的有一双钛合金狗眼,我又怎么可能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却看不透张静这个人呢?她的身世背景,她在我们面前的欢快跳脱,对于我来说,一切都很神秘,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她第一次肯主动掀起冰山的一角,让我震惊不已还是在2008年的时候。那年9月14日,是中秋节,在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却发生了一件非常恶劣的案件。

那天夜里,市交警队组织了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的夜查行动。行动中,交警发现一台可疑车辆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路边停车,司机跳下车后,摇摇晃晃地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

执勤的交警们迅速追了上去,将此人按住。他身上那股浓重的酒气让交警们明白,此人已经不是酒驾,而是涉嫌醉驾了。

被捕时,此人还不忘大呼小叫:“警察叔叔啊!你们可得帮帮我啊!我车让人偷了啊!你们快去抓那孙子啊!我追了他一晚上了!”

这一幕让交警们哭笑不得。

交警将此人带回队里后,在处理留在现场的那辆车时,再次发现了异常。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一辆车肇事逃逸,并准确报出了车牌号码和车辆型号,但在接警员询问肇事地点和肇事具体状况时,对方却挂断了电话。

指挥中心将这一情况向执勤的警员做了通报,要求密切注意这一事态。正在处理那名醉驾司机驾驶的车辆的警察注意到,报警人说的肇事车辆正是他眼前的这一辆,他多了个心眼,仔细观察着车辆状况,在车胎上发现了一些深红色的痕迹。

借着强光手电,他蹭了一点下来,放到鼻下闻了闻,脸色骤然变了:“这他妈是血啊!”

交警队随即分出一组人,沿着血迹一路追溯,一个小时后,终于在一条偏僻的土路上发现了一名死者。

死者穿着一件膝上大概十厘米的黑色抹胸礼服,赤着双脚,高跟鞋掉落在路边。从穿着和裸露在外的娇嫩皮肤判断,她应是一名年轻的女孩儿。但对于她的身份,交警们就无从判断了,现场没有发现死者的随身包,以及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手机等物品。

最让交警感到无奈的是,发现时死者的头已经碎裂,被车轮碾压成了一摊肉饼,交警借助铁锹才把这部分身体组织装上殡仪馆的车。

“看这样,除非有人报案,要不然很难查明身份了吧?”一名刚入行的交警擦了擦嘴角的呕吐物说,“可惜了,一看就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让刑警队介入吧。”一名经验丰富的现场勘察员在看过现场后直接说道,“这是车辆反复碾压才能造成的后果啊,从车辙痕迹来看,这个路段就只有那一辆车经过。”

“就是说,”老勘察员蹲在路上,对着车辙咔嚓咔嚓地拍着照片,“这孙子撞完人之后,来来回回开了好几遍,活生生把这姑娘的脑袋碾碎了!”

刑警很快介入了此案,并迅速查实,肇事司机林菁,本市某企业的总经理。对于当天自己涉嫌醉驾一事,林菁供认不讳。但对于自己肇事致人死亡并对被害人进行碾压一事,林菁却坚决否认,坚称自己正常行驶,绝没有撞到任何人。然而他的车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那个路段又异常偏僻,不在监控范围内,他的话自然也就无从证实。

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尸检,死者女性,从骨龄判断,约二十三岁,上下误差不超过两岁;尸长约一百七十二厘米(因头部缺失,无法准确计算身高);处女膜陈旧性损伤,生前未遭遇性侵,无生育史,身份不明。法医拟通过3D颅骨复原技术重绘死者的容貌,但死者头部遭遇反复碾压,能否复原成功,法医并未给出明确结论。

“别抱太大希望,你们还是加派人手在那周边摸排吧。”法医如是说。

根据尸体状况,法医推测出了一个死亡的时间段,也无法排除林菁的嫌疑。而在林菁的车辆上也确实发现了死者的血迹。一周后,交通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证实肇事车辆确是林菁所驾驶的那辆无疑。

该案被迅速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复核后认为,案发当时,林菁涉嫌醉驾,且是在明知醉酒状态下依然驾车出行,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肇事后,林菁没有对被害人进行积极救治,而是对被害人进行了反复碾压,显然是认为被害人一旦存活,自己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更大,主观恶意明显,已不能以交通肇事罪来起诉,而应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案发后,林菁有逃逸举动,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