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了,可以看清进林子的路了。

汉森走出木屋,向他心爱的山谷大踏步走去,他心中有一个愿望,但愿昨天看到的牡鹿还在那儿。

这么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始终保留了一个位置,等待一个巨大的鹿头悬挂其上。而今天,他就要抓住那头牡鹿,完成这个一直以来的愿望。

他发誓:如果有必要,他今天会一直狩猎到天黑,为此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的严寒。并且,他在衬衫里塞了两份三明治,口袋还装着一个盛着热茶的保温壶,然后在左臂挎上了他的武器——一把来复枪。

汉森在厚厚的雪地上,迈着疾飞而稳健的步伐。这里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狩猎了。

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汉森驻足了下来。他看到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上面孤零零地躺了一辆被积雪覆盖的老轿车,可是轮子和窗户却不知去向。

印象中,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这里,每当春天积雪融化,老轿车就会跟春草和山花一样从雪里“长”出来。

把轿车开到那个地方,不管是谁,必定是开着它穿过了那边的矮丛林和树林,还在老汉森先生在世时,他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人,才会在没有月色的晚上这样开车,做出那种事。而村民则对老轿车议论纷纷,猜测车的主人要不就是一定要处理掉它的歹徒,要不就是某位固执的陌生人在迷路后,于困倦中开到了这儿来,然后在早晨醒来后发现车的处境,只好说声去他的,而后走开。

汉森信步走下斜坡,忽然间停下脚步。

这个尚处于天亮前的灰色清晨,除非是幻想和他玩了什么把戏,不然汽车里怎么会有烟冒出来呢?无疑,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本身也并不稀奇,比如迷路的猎人,在夜色里爬到破车中过夜,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还有人想得更加周到,在车顶上钻了个洞,地板上也挖几个洞,当成是壁炉的铁栅。

而这次,汉森走近看时,发现了两个男子,可他们都不是猎人,而是戴着皮毛帽,穿着大衣和普通皮鞋。其中一个畏缩在后座的角落里,帽子盖住了两只眼睛;另一个则在快要熄灭的火堆上弯身烤火取暖。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道。

其中那个弯身烤火的人抬头,呆滞的目光注视着汉森。他翻起的大衣领上是一张惨白的脸和红色的头发,看他的年龄,可能还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依然寒冷彻骨。汉森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子,才能够行走。虽然身强力壮,但他可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在这冰天雪地里。

他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说别的——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怎么样了?”

那个孩子双手紧紧抱着杯子,小口喝着茶,低喃着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弄直了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他死了,尸体僵直,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汉森发现,在他外套的胸部下面有一个洞,四周是一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件稀罕的事。在距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被两个歹徒抢劫,其中一个抢到八千元,正在逃走时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疑惑着: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看到那个孩子也一样看着他。

“你没有冻死已经算是走运了。”他这么说,想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然后他绕过汽车,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向孩子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然后他们在雪地上走了很久,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了,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问道:“你的脚现在怎么样了?”

“一点感觉也没有。”

“把鞋子、袜子都脱下来,”汉森看到他脚上死白的皮肉,不由得说,“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让他用雪轻轻揉脚,从而让脚恢复些许知觉。

汽车上的尸体还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解下它来交给了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孩子摇了摇头:“没有。”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子和袜子,然后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里。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

“你叫什么名字?”

“戈登。”

“好吧,戈登。我们现在就走,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显然,尸体是不需要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