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14页)

可是他搭乘的运煤火车驶上了一条铁路支线,费利克斯觉得自己可能会就此送命。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察穿着毛皮大衣守在岔道旁,防止农民偷煤回去生火……就在那个瞬间,费利克斯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意识到自己此刻十分清醒,而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后一个清醒的时刻。他正在纳闷是什么东西引发了这个念头,忽然嗅到了警察的晚餐。可那名警察是个大块头,身强体壮,还佩着一把枪。

我豁出去了,费利克斯心想,横竖都是一死。

于是他站起身,搬起一块自己能够搬动的最大的煤,踉踉跄跄地朝警察的小屋走去,进了屋,把煤块砸在那目瞪口呆的警察头上。

火上架着一口锅,里面烧着一锅炖菜,炖菜尚且太烫,没法入口。费利克斯把锅端到屋外,把锅里的菜一股脑倒在雪地上;接着他跪在地上,就着冰凉的冰雪吃起了炖菜。菜里有大块的土豆和白萝卜,厚实的胡萝卜,还有不少肉块。他连嚼也不嚼就把它们吞下去。警察从小屋里走出来用警棍猛抽费利克斯,一记闷棍抽在他后背上。费利克斯愤怒得发了狂——那人竟敢阻挠他吃东西。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向那人猛扑过去,连踢带挠。警察用警棍还击,可费利克斯感觉不到警棍的抽打。他用手指卡住那人的喉咙,越捏越紧,不肯放手。过了一阵那人便闭上了双眼;接着他脸色泛青;后来连舌头也吐了出来;再后来费利克斯便把炖菜全吃光了。

他把小屋里所有食物吃了个精光,又在炉火旁暖了暖身子,然后在警察的床上睡了一觉。醒来时他已恢复了理智。他从尸体上脱下靴子和大衣,步行前往鄂木斯克。在途中,他对自己产生了一种了不起的认识:他已经丧失了感受到恐惧的能力。他的头脑经历了某种变化,仿佛一只开关被闭合了似的。他想不出任何能让自己心怀恐惧的事:肚子饿了,他便去偷;有人追他,他就躲起来;遇到威胁,他便杀人。他无欲无求,任何事情也伤害不了他。爱情、自尊、欲望和同情,种种情感都已被他遗忘。

这些情感最终都重新回到了他心中,只有恐惧感是个例外。

抵达鄂木斯克之后,他把警察的毛皮大衣卖了,买了裤子、衬衫、马甲和轻便的大衣。他烧掉了破衣烂衫,花一个卢布在一家廉价旅社洗了个热水澡,并刮了脸。他在一家餐馆吃饭,用的是餐刀而不是手指。他看见一份报纸的头版,这才记起如何识字。他这才发觉,自己已经从坟墓里回到了人世。

他坐在利物浦街车站的长椅上,自行车斜靠在他身边的墙上。他暗自想象奥尔洛夫长得究竟是什么模样。除了他的头衔和使命之外,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这位亲王或许愚钝而呆板,是沙皇的忠诚奴仆;或许他是个喜好施虐的色鬼;或许他是个和善的白发老人,除了把孙儿们抱在膝头掂着逗趣之外别无爱好。这些都无关紧要,无论他是个怎样的人,费利克斯都要把他杀掉。

他坚信自己一定能够认出奥尔洛夫,因为像他那样的俄国人无论是否有秘密使命在身,都毫无低调出行的观念。

奥尔洛夫会来吗?倘若他真的乘坐约瑟夫所说的那次列车到达,又如约瑟夫所说的那样,随后便与沃尔登伯爵见面的话,那么约瑟夫所提供情报的准确性几乎毋庸置疑。

在火车到达前几分钟,四匹高头大马拉着一辆封闭式马车叮叮当当地驶过,径直驶上了站台。车前有一名车夫,车后站着一名身着制服的男仆。一名铁路职员迈着大步跟在车后,身上穿的军式制服纽扣闪闪发亮。那名铁路职员对车夫说了句什么,便引领他驶向站台的尽头。接着身穿礼服、头戴礼帽的车站站长也到了,他一副位高权重的神态,看看自己的手表,又谨慎地与车站的钟表对照了一下。他打开马车的车门,让乘车人走下车来。

那位铁路职员从费利克斯坐的长椅旁走过时,费利克斯抓住了他的衣袖,“请问,先生,”他眼睛瞪得老大,摆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外国游客的表情,说道,“那位是英国国王吗?”

铁路职工笑了:“不是,伙计,只是沃尔登伯爵而已。”说完便走开了。

看来约瑟夫说得对。

费利克斯以刺客的眼光仔细审视沃尔登。他个子很高,与费利克斯不相上下,身形壮实——比身材瘦弱的人更容易开枪击中。他五十岁上下,除了略微有些跛脚以外,行动还算敏捷;他跑得动,但不会跑得很快;他身上的浅灰色晨礼服和同样颜色的礼帽极为显眼,礼帽下露出的头发又短又直,络腮胡仿照已故国王爱德华七世的胡须样式修剪成扑克牌中黑桃花色的形状。他站在站台上,拄着手杖——一件潜在的武器——以缓解左腿的负担。车夫、男仆和车站站长围着他忙个不停,如同蜜蜂围绕蜂后打转。他姿态悠闲,并没有看手表。他并未留意自己身边奔波忙碌的下人们。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待遇,费利克斯心想,他生来就是人群里的显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