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14页)

他对其他无政府主义者的说辞是,自己到这里来是为了在大英博物馆做研究,以便完成正在撰写的书稿,书的主题是原始社会中的自然无政府主义。他们对此深信不疑。这些人友好、专注而且心地纯良,他们真心相信通过教育、建立工会、分发宣传册、举办讲座和到艾坪森林郊游之类的手段就能引发革命。费利克斯很清楚,俄国以外的无政府主义者大都如此。他并不恨他们,但暗地里却十分鄙视这些人,因为归根结底,他们就是胆子小。

尽管如此,在这群人中总会有几个崇尚暴力的人。若有必要,他会把他们找出来的。

眼下他担心的是奥尔洛夫究竟是否会来英国,以及自己该如何杀死他。这份忧心毫无实际用途,于是他试图通过学习英语来转移思绪。他在瑞士那座国际化的大都会已经学过一点英语;在前往欧洲的漫长的火车旅途中,他曾研读过一本俄国儿童使用的英语教科书,并阅读了他最喜欢的小说的英文译本——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这本书的俄语版他几乎倒背如流。如今,他每天早上都会在裘比利街俱乐部的阅览室里阅读《泰晤士报》,下午则在街头闲逛,同酒鬼、流浪汉和妓女攀谈——他最喜欢这类人,因为他们不受社会中条条框框的束缚。很快地,印在书本上的文字便与他周围的人声融为一体,他要说的任何内容都已经可以用英语表达。用不了多久,他便可以用英语谈论政治了。

离开餐馆后他往北走,穿过牛津街,进入了图腾汉厅路以西的德国人聚居区。这些德国人中不乏革命者,不过他们当中更多的是共产主义者,而非无政府主义者。费利克斯对共产主义者的纪律性赞许有加,但对他们的做派仍抱有疑虑,除此以外,他的性格也不适合做党派工作。

他一路穿过摄政公园,进入了位于公园北面的中产阶级聚居的市郊。他在林荫道上徘徊,朝整洁的砖砌别墅门前的小花园里张望,想偷一辆自行车。他在瑞士时学会了骑自行车,他还发现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用来盯梢可谓完美,因为这样既行动自如,又不引人注意,而且在交通繁忙的城区里,自行车的速度足以跟上汽车或者马车。遗憾的是,住在伦敦这个城区的中产阶级市民似乎都把自行车锁到了外人看不见的地方。他曾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沿街前行,便想把骑车的人从车上击倒在地,可是此时路上有三名行人,还有一辆面包房的车子,费利克斯不想把事情闹大,以免引人注意。不久他又看见一个递送果蔬杂货的男孩,可那男孩的自行车太显眼,车头处装有一个大车篮,车身横梁上挂着一块金属牌,上面写着杂货店的店名。费利克斯刚开始漫不经心地考虑,还有哪些其他策略可供采用,就忽然看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

一名三十岁上下的男子推着一辆自行车从花园里走出来。那人头戴一顶硬草帽,身穿一件条纹轻便夹克衫,肚子那儿鼓鼓的。那人把自行车斜靠在花园的墙上,正弯下腰用夹子夹住裤脚。

费利克斯快步走向他。

那人瞥见了他的影子,抬头望了一眼,咕哝了一声“下午好!”。

费利克斯将他打倒在地。

那人就地一滚,仰面躺在地上望着费利克斯,蠢笨的脸上带着吃惊的神色。

费利克斯扑到他身上,用一只膝盖顶住他那夹克衫正中间的那颗纽扣。那人“噗”的一声把气息尽数吐出,被压得喘不上气来,束手无策地大口吸气。

费利克斯站起身,朝房子瞄了一眼。一名站在窗前的年轻女子目睹了这一切,她用一只手捂住张大的嘴巴,眼睛瞪得老大,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他又朝地上的男人看了一眼:看样子,没有几分钟的休息时间,他别想从地上爬起来。

费利克斯跨上自行车,飞快地骑走了。

一个人若是毫无恐惧感,便可以为所欲为,费利克斯心想。他学到这一课是在十一年前,鄂木斯克附近的一条铁路支线上。当时正下着雪……

天上正下着雪。费利克斯坐在一节敞篷货运火车皮里的煤堆上,濒临冻死。

自从他挣脱了将他与其他苦力铐在一起的镣铐,从金矿里逃出来之后,一年来他一直在寒冷中度过。一年当中他穿过了西伯利亚,从冰封严寒的北方长途跋涉,几乎来到了乌拉尔山脉。眼下他距离文明世界和温暖的气候只有区区一千英里之遥。这段路途中的绝大部分是他靠双腿走过的,有时也会搭乘火车或者堆满毛皮料的货车。他更喜欢搭载牲畜的货车,因为它们既能让他保持温暖,又能与他分享饲料。在他模糊的意识中,自己比牲口强不了多少。他从不洗漱,他的外套是从一匹马那里偷来的一张毯子,破烂衣衫里爬满了虱子,头发里长着跳蚤。他最喜欢的食物是生鸟蛋。有一次,他偷了一匹矮种马,骑着它狂奔,直到马被累死,然后他把那匹马的肝脏吃了。他对时间已经没有任何概念,从天气判断,他知道当时正值秋季,但他不知道当时是几月份。他时常发现,自己连前一天做了什么事都想不起来。神志较为清醒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已是半个疯子。他从不与人说话;遇到小镇或村庄时他总是绕着走,只有在垃圾堆里抢食物时才略作停留。他只记得自己必须一路向西走,因为那里的气候更加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