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第2/4页)

那个时候,万斯刚刚三十四岁,将近六英尺的(1英尺=0.3048米)身高,身形瘦长而结实,体态优雅。轮廓鲜明、俊秀的五官加上修长的身材,使他的外形看起来极具吸引力。然而他脸上时常挂着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实在让人无法将他这副样子与“英俊”联想到一块儿。但万斯拥有富于智慧的双眼,直挺的鼻子,与一张看上去“严以律己”的嘴巴。在这一种冷峻的外貌(如同隔在他与伙伴之间的一道无法穿透的玻璃墙)后面,存在着高度的机智与惊人的自制力;毫无疑问,在那些确实了解他的朋友眼中,万斯所表现出的些许桀骜不驯,散发着无穷的性格魅力。

由于他所接受的教育大部分是在欧洲完成的,因而说话时总是带着牛津口音;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任何方面——他可不会因为别人脑子里的想法而改变自己的“姿态”。在学校时,万斯是一个勤奋的学生,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在文化人类学与心理学的研究上花费了很多心血。他钟爱艺术,并在这方面展现出了卓越的才能与非凡的鉴赏能力,至于他那疯狂的收藏爱好,也有着丰厚的收入作为有力的资金保障。正因为万斯始终关注着马克汉管辖区域内的犯罪问题,他才会将对心理学的兴趣投注于个人的行为主义之上。

万斯参与侦破的第一起案件,正是之前我已发表过的“艾文·班森命案”(注:《死亡名单》);这第二起呢,正是那宗看起来似乎没有答案的百老汇美女玛格丽特·欧黛儿致死案(注:《魔鬼的诱惑》)。就在这一年的秋天,发生了格林家的血案。我像保存前两宗案件的记录那样,留存了这次案件的完整记录。我不仅收集了相关的每一份文件,并从警方那得到了逐字抄录卷宗的许可,甚至速记下了许多万斯与高层警官之间的对话,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人的。这份记录的翔实和完整,即便是山谬·佩皮斯本人(注:山谬·佩皮斯,生活在十七世纪的英国海军官员,用密码的形式详细记载了一六六?—一六六九年间的私人生活和社会变迁,至到一八二五年密码才被解译成功),也会感到汗颜。

在格林家血案发生之时,马克汉上任刚好满一年。或许有人曾记得,那一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刚到十一月,人们就遭遇了两次暴风雪的侵袭,当月的降雪量也打破了该地区十八年来的最高记录。为什么我会特别强调这一场早到的风雪?因为它在格林家血案中扮演了邪恶的角色,是促成这起谋杀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这一悲剧中的诸多内幕尚未公诸于世,因而根本没人会注意到,那年晚秋反常的气候,会与发生的格林家血案之间有何重要的联系。

万斯之所以会介入“艾文·班森命案”的调查,完全是因为马克汉的挑衅;而在“金丝雀杀人案件”里的作为,则是万斯自己的主意。至于这次为何会参加格林家血案的侦查,则纯属巧合了。在侦破卡娜瑞案件后的两个月间,马克汉多次登门拜访万斯,出于地方检察官的职业需要,向他请教有关罪犯侦查学方面的问题。在一次讨论中,我才无意中听到了格林家发生血案的消息。

尽管在品味与道德观念上两者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马克汉和万斯已是多年的老友,彼此之间情谊深厚。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为何会产生如此坚固的友谊?我对这一问题深感迷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也愈加深刻,才渐渐懂得了他们这份独特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时,各自都能够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天性中所缺乏的某种特质——这或许也唤起了双方各自潜在的某种本能。

马克汉生性耿直、鲁莽,有时盛气凌人,但为人诚实、善良,不屈不挠。总以严肃的态度看待人生,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而万斯则活泼开朗、儒雅多情,脸上总带着一股永恒的尤维纳式的嘲讽劲儿(注:Juvenal,古罗马时代的讽刺诗人,有十六首讽刺诗传世,旨在嘲讽帝王的权威和贵族的糜烂生活),冷眼旁观残酷的现实社会,扮演着一个奇特而公正的角色。他不仅观察社会,对人性的分析也如同鉴赏艺术般深刻,不仅如此,他在剖析人物的行为动机这一点上也具有超乎寻常的精确判断力,我在很多场合都已见识过这种能力了。很显然,马克汉非常了解万斯身上的这些特点,并能快速激活它们以发挥真正的价值。

十一月九日的上午,还不到十点。我和万斯前往位于富兰克林大街与中央大街拐角处的旧刑事法庭大楼,来到了位于四楼的地方检察官的办公室。在那个不同寻常的上午,马克汉正在盘问两名参与抢劫案的劫匪。两名歹徒相互指认是对方开了致命的一枪。而这次盘问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到底谁是谋杀犯、谁才是目击证人。就在昨天晚上,马克汉和万斯就这一问题已在史蒂文森俱乐部的交谊厅里讨论过。万斯对这事很好奇,请求参加审讯;而这正是马克汉所希望的,很快同意万斯的请求。因此,我们才起早开车来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