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埃勒里崭露头角(第4/5页)

“那么,他为什么又写两封信给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画失窃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斯隆自杀之说已经被公开推翻,他知道警察当局仍在缉捕真凶。况且他正受到压力,要他归还达·芬奇的作品——他给自己写了两封信,就造成一个印象: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但不论凶手是谁,至少不会是他诺克斯,写信的是外面某个人——因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会追查到自己的打字机,他就根本不会写那两封信。

“这样,他自己把画偷走,打算进一步制造假象,仿佛这个虚构出来的外人为了偷画而故意把警察从他家引开;他事先把自己家里的防盗报警器搞坏,无疑是算计好我们从时报大厦空手而归的时候,被毁的防盗报警器可以向我们作证:那幅画是在我们徒劳往返之时被偷掉的。这是条绝妙好计;因为画既被偷,就免除了他还给博物馆的义务,而他从此以后就能秘密保住此画,万无一失了。”

埃勒里朝议事厅的后排笑笑。“我看见尊敬的地方检察官正在舔嘴咂唇,恼火犯愁。我亲爱的桑普森啊,你显然是在担心诺克斯先生的律师们的辩解。毫无疑问,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会摊出诺克斯亲自打字的某些样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给自己的两封恐吓信,与他本人的打字风格全不相同。你不必为此担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诺克斯在打这两封恐吓信时当然会故意改变自己平素的打字风格——行款间距、标点使用法、某几个字体打得特别重,诸如此类——以便加强假象:信是出于别人之手……

“至于谈到两幅画。不外乎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两幅画一开始就都在诺克斯手中,像他自称的那样,还有一种可能是他仅有一幅——也就是他从卡基斯那儿买来的那幅。如果他仅有一幅,那么,他所说被偷就是撒谎,因为在他自称被偷之后,我在他家查到了一幅。他看见我查获了,就心急忙慌搬出两幅画的典故,企图使我们认为他一直拥有两幅画,查出来的那幅乃是复制品,原画已被这个凭空捏造出来的窃贼所偷去。这样一来,他诚然牺牲了一幅画,可是却保住了一身皮——至少他自以为能够这样。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是开始就有两幅画,那么,我查获的那幅,或者是达·芬奇作品,或者是复制品,在我们把不知诺克斯藏匿在何处的另一幅油画找出来之前,是无法断言的。然而,不论现在扣押在检察官办公室内的画是属于哪一幅,反正另有一幅仍在诺克斯手中——如果他确是拥有两幅的话——而这另一幅,诺克斯是决不肯交出来的,因为他早已一口咬定它已被外人偷走了。我亲爱的桑普森啊,要是你能够在诺克斯的产业的某个地方把那幅画挖出来,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找到它,并证明是诺克斯放在那儿的,那么,对他的指控就比现在更加过硬了。”

从桑普森瘦瘦的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对这个论调还是不以为然;他显然认为这个案子漏洞百出。但埃勒里不让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他不停顿地往下讲。“总而言之,”他说,“凶手必须具备三个主要条件。第一:他应能针对卡基斯和斯隆布置假线索。第二:他应是两封恐吓信的作者。第三:他应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这第三个条件者,只有几名仆佣、布莱特小姐和诺克斯。但是仆佣们被第一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已作了说明。布莱特小姐被第二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也已讲过。剩下来只有诺克斯,既然诺克斯完全符合上述这三个条件,所以凶手非他莫属。”

理查德·奎因探长并不因为他儿子大出风头而感到有面子。当那一阵少不了的盘问、祝贺、争论以及记者纠缠都闹腾完了之后——值得注意的是报界人士中有几位在摇头——奎因父子回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探长办公室,只有二人相对的时候,老头子才让刚刚拼命压制的内在感情流露了出来,埃勒里觉察出他父亲心情已经不痛快到了极点。

有必要指出的是,埃勒里本人此刻也并不像一头自以为了不起的初生之犊。恰恰相反,他那消瘦的脸颊绷得紧紧的,眼色中显出疲乏和狂热。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而不知其味,并且回避父亲的目光。

老头子毫不含糊地数落起来。“嗨,”他说,“要不是你是我儿子的话,我一定把你一脚踢出去。在我曾经听到过的一切枯燥乏味、不能自圆其说、牵强附会的高谈阔论中,你刚才在楼下的那番表演,倒也真是——”他耸了耸肩,“埃勒里,你记住我的话吧。麻烦还在后头呢。这一次,我对你的信心是,是——哼,你丢了我的脸,可恶!至于桑普森——唔,亨利可不是笨蛋;他在走出议事厅的时候,我能清清楚楚看出来,他感到自己正面临着一生事业中最棘手的对簿公堂。这案子到了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呀,埃勒里,肯定站不住。一无证据,二无动机。动机,真要命啊!你刚才只字不提动机。诺克斯为什么要杀死格里姆肖呢?当然,你大可运用你那套狗屁逻辑,头头是道、引经据典地说明诺克斯就是咱们的对手——可是动机呢?法官要的是动机,可不要逻辑。”他说得口沫四溅,“这一回可得要吃不了兜着走啦。把诺克斯抓了起来,他有美国东部最大的律师团替他出庭辩护——他们会在你办得像样的案子里挑岔子、找漏洞,孩子啊,把你驳得体无完肤,就像块硬干酪[2] 一样,全是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