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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亚和鲁斯坦并没有觉得松一口气。虽然有了弗兰克临终前的指认,但要将案子放在大陪审团前指控,手里可用的证据依然模糊不清。即使得到大陪审团同意正式起诉,根据“疑罪从无”的诉讼规则,目前漏洞百出的证据更是很难定罪。

首先是被删除的邮件,根据计算机部门送来的报告,死者被删掉的邮件没有办法被恢复。所有的硬盘空间都被占满过,但是搜索出来却全都是毫无意义的代码。运行程序以前的删除邮件代码就无法再被搜索到了。简单的推测是,死者的硬盘运行过一个小程序,这个小程序把空余磁盘空间都覆盖了,包括原来删除的邮件所占的空间,然后全部删除新的邮件。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确实有信件在七点三十五分左右被删除过。如果没有别的证据出现,可以把这个时间作为更准确的死者被杀时间。

眼下唯一的可能就是,微软公司还会留有邮件的记录,虽然可能性很低。即使微软公司留有邮件记录,让私人公司交出用户邮件的内容,还有不知道多少司法程序要走。

在得到DNA结果以及弗兰克的指认这两项有力证据之前,在朱丽亚和鲁斯坦心目中,最怀疑的对象无疑是这个叫李忍的中国博士生。

首先,李忍和死者是旧识,曾经租住过死者的房间,关系很可能不浅。被丢弃在死者所住的社区附近一条溪水里的相簿,以及李忍的室友兼好友陈也的作证,证明忍曾经可能和一个年纪比较大的教数学的金发女人有过比较深入的恋爱关系,这个人很可能是乌玛。

其次,忍在出事当天用手机给死者打过电话,而计算机系楼下神秘的公用电话周期似乎和他的行动吻合。

还有很多别的小证据,虽然没有很强的证明力,但都具备相关性。忍案发以后收集过刑事诉讼法资料。他是学计算机的,可能会携带覆盖硬盘空间的小程序。但是这些外围信息虽然揣测性甚强,却被禁止允许引入庭审程序作为证据。

此外,最重要的两条,一是忍指示妻子毛米对警方做了假的不在场证明,以及那天晚上弗兰克在面对忍的照片时那一刻可疑的犹豫,这一点或许罗斯太太可以作证。如果真如李忍所说,他自五年前搬家后就没见过这个少年,为什么弗兰克在做指认后会要求和李忍见面?他究竟有什么东西要交给李忍?如果他们认识,李忍说谎的动机是什么?可惜的是,弗兰克已经去世了。

所有的疑团都指向李忍,缺乏的只是动机。但是如果李忍和乌玛确实有过恋爱关系,动机并不难找。即使忍嘴巴紧,法律也允许检察官做合理的推测,只要陪审团买账就行了。

可是,尽管疑点重重,两个关键证据偏偏把他开脱出来。

首先,避孕套不是忍的。科学鉴定的结果是不容怀疑的。这个证据虽然不能证明忍没有杀人,至少可以证明乌玛在死亡当天或者前一天很晚的时候和另一个人单独相处过。其次,弗兰克的举动虽然可疑,但他在正式的指认程序中没有指认李忍。

至此,嫌疑重点全部转移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尹曼。

磁盘被覆盖这件事,李忍可以做,计算机系的教授尹曼当然也能做到。

那个神秘的公用电话号码,在八月份和十二月份死者被杀前曾中断过,之前这个证据让朱丽亚和鲁斯坦联想到李忍,因为这两段时间他分别在中国和加州。但值得注意的是,李忍在证词里提到,他之所以会在八月份请假回中国结婚,是因为那段时间导师要放假。尹曼声称他去了法国,但无法出示证据。

而十二月份去加州开会,尹曼作为忍的合作者也一起去了,却提早回来。也就是说,尹曼也可能是这个在计算机系楼下打电话的人。

最关键的证据是那个伪造的不在场证明。

根据其夫人凯瑟琳所做的关键证词,尹曼教授和李忍一样,在案发当天的不在场证明上也撒了谎。事实上,在十二月十九日那天,尹曼借口学校有事需要处理,先坐飞机回到了巴尔的摩。而太太和两个孩子是在第二天回纽约的。根据凯瑟琳的证词,鲁斯坦已经从航空公司的乘客登机记录上找到了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尹曼的名字。

尹曼和乌玛认识比忍更早,可以追溯到二十年前两人在普林斯顿读书的时候。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怎样确定尹曼教授是不是确实在案发那天去过乌玛家。在这一点上,凯瑟琳提供了详细的补充证据,让朱丽亚和鲁斯坦都觉得有必要迫使尹曼接受DNA检测。

尹曼太太早就知道丈夫和乌玛之间的关系,因为乌玛从他们结婚后的第一天就开始逼尹曼离婚,夫妻二人的矛盾在那时就没有停止过。尹曼曾经搬离他和妻子的房子一段时间,和乌玛短暂地同居过。根据朱丽亚和鲁斯坦的证据记录,乌玛家几年前的第一个“房客”,是一个白人,很有风度。看起来,他就是尹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