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4/10页)

他挑的香槟还不错,可是今晚他的心情有些不爽。没过一会儿,他想明白了,问题出在瑞贝卡身上。他一直都问自己,要是能带个漂亮的女孩来这种地方他该有多开心。跟他出来的都是不怎么有魅力的姑娘:长相平平的姑娘、胖姑娘、满脸麻子的姑娘、没脑子的姑娘。认识她们倒是容易,因为她们都巴巴地想要相信他的贵气表里如一,唯恐会失去他,不敢问东问西。这打入富人家的手段无可匹敌。让他头疼的是,所有时间都花在了自己不喜欢的女孩身上。说不定有一天……

瑞贝卡今晚闷闷不乐,有事儿让她不满了。也许她开始怀疑,规律地见面三周之后,哈利怎么还没开始“不规矩”。在她的词典里,“不规矩”指的是摸她的乳房。而事实是,哈利确实装不出渴望她的样子。他可以迷住她、给她浪漫、让她开心、让她爱上他;但对她有欲望这种事情他却办不到。曾有个精神压抑的清瘦女孩在别人撺掇之下决意要失去自己的贞洁,跟他去了一个干草棚。那件事儿可把他煎熬死了。他试图逼着自己硬上,可自己的身体拒绝配合。时至今日,他每每想起此事还浑身不自在。

其实,他的性经历大都是跟自己那个阶级的女孩们发生的,并且没有哪段感情持久过。他有过的唯一一段感情绝对称得上是恋爱。那时他十八岁,在邦德大街上遇见一位厚脸皮的老女人厚着脸皮,她相中了他,并且和他做了两年的情人。他从这位忙碌律师的空虚夫人那儿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充满激情的教学中掌握了做爱要诀;偷偷地习得了上流社会礼仪;还有他们一起在床上读过讨论过的那些诗歌。哈利特别喜欢她,可是他们的奸情一被丈夫发现(他一直不知道是谁),她就立即将这段感情结束了。之后哈利还见过他们两个几次,那女人每次见着他都当他不存在一样。这对哈利很残忍。她对他很重要,而她也曾经很在乎他的样子。但到底她是去意已决,还是本来就冷血无情?他怕是永远都无法知道答案了。

美食和香槟并没有让哈利和瑞贝卡的精神更加振奋。他开始坐立不安了。之前的打算是过了今晚就把她甩了,可突然间他觉得和她共度晚餐都如此煎熬!他才不要为她浪费这顿饭钱呢。他瞅了瞅别着羽毛的小蠢帽下面的那张一点儿妆都没化的臭脸,开始讨厌她了。

他吃完甜点,点了咖啡,然后去上厕所。衣帽间就在男厕所旁边,离出口很近,而且从他们那桌看不到。哈利一不做二不休,取出帽子,给衣帽间的服务员付了小费,溜出了餐厅。

那是个温和的夜晚。灯火管制弄得外面黑漆漆一片,好在哈利对西区这边却了如指掌。这里有交通灯做参照,又有汽车侧灯的余光,他感觉就像放学了一样。他庆幸自己那灵光一闪,甩掉了瑞贝卡,省了七八镑的钱,还给自己放了一晚上的假。

政府关掉了所有剧院、影院还有舞厅,说是要“一直关到判定出德国袭击大不列颠的规模为止”。然而夜店向来都是踩着法律的边沿营业的,你只要找对地方,就会发现不乏继续营业的门店。没过多久,他就在苏豪娱乐区的一家地下酒窖里找了张桌子舒舒服服地坐下,在一流的美国爵士乐队伴奏中品起了威士忌,一边品还一边琢磨着,要不要给卖烟女买首曲子听听。

瑞贝卡哥哥进来的时候,他还在琢磨。

第二天早晨,他坐在法院地下的牢房里,郁闷又懊恼地等人把他带到治安官面前。他麻烦大了。

那样大摇大摆地走出餐厅的做法真是蠢透了。瑞贝卡可不是那种会收起骄傲悄悄付账的人。她小题大做了,经理通知警方了,她的家人又都牵扯进来了……哈利一直以来小心翼翼地想避免的正是这种愤怒。即便如此,要不是他倒霉到家,在几个小时之后撞上瑞贝卡的哥哥,他早脱身了。

他的牢房很大,里面还另有十五二十号犯人在等着一大早被人带上审判席。牢房没窗户,满屋子的烟味儿。哈利今天不会受审,这回只是个初级听证会。

当然,他最后还是会被判有罪的。首席侍者将证实瑞贝卡的诉讼请求,西蒙·孟福特爵士则会指认袖扣是他的财产。对抗他的证据都无可辩驳。

然而实际情况比这还糟糕。审问哈利的是一位犯罪情报科的探长。此人身穿合身的毛尼西装侦探制服,一件背心,纯白色衬衣,打着黑色领带,没有怀表链,脚蹬一双高度抛光的旧靴子。这是位老练的警察,头脑敏锐,行事谨慎。他说:“过去两三年里,我们一直从富人家接到奇怪的遗失珠宝的报案。当然了,不是盗窃,只是报失而已。手镯、耳环、坠子、衬衣扣……因为有机会拿这些东西的只有他们的客人,失主们一致都确信东西不是被偷的。他们报案只是想着等哪天东西出现时能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