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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蓝色夜明灯的指引下,我沿着似乎没有尽头的走廊往前走。一些奇特的路标已经告诉我要走哪条路了。一些病床被屏风隔开,以示为重症病床,我们要去的就是这样的病床。我蹲伏在床的一边,另一边就是一位身份较高的护士,中间只隔着那个垂死病人的双膝。据我推断,这个护士是中非黑人后裔,其学识与责任心都超过多数医生,但她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可不是这些,而是她走进病房时步履轻快、俊气逼人的样子。她左胸上佩着一个名牌,写着“汉娜”,但那不太可能是她的名字。她脖子上挂着一个金质十字架,扣着扣子的蓝白色制服紧裹着修长苗条的身躯。当她站起来在病房里走动时,就好像舞蹈家那样轻盈。她的头发整齐地梳编起来,从额头一路往后压,与头后面的头发浑然一体。不过出于实际需要,她的头发已经剪短了。

我和汉娜两人一直长时间地注意对方,部分原因可能在于我得等她说话,而她得等我翻译。她连珠炮似地问病人问题,我感觉她的问题简洁、准确、体贴,而我则适时地将其翻译成金亚旺达语,然后两人就等那个可怜的家伙回答,有时候我感觉到得连续等好几分钟。他用童年在非洲时说话的那种口音咕哝着回答,决意把童年作为人生的最后回忆。

汉娜在另一名护士格蕾丝协助下为病人做了其他一些仁义之举。我从口音听出格蕾丝是牙买加人,她也是个好女人。格蕾丝站在病人头旁边,帮他擦掉呕吐物,检查输液情况,或处理其他更难做的事。从她与汉娜之间的互动与神情来看,她是汉娜的好友。但我这里要记下的不是这些事。

你得知道,我讨厌医院,真的讨厌。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我对保健这个行业很感冒。血液,针,便盆,装有剪刀的担架车,外科手术散发出的味道,病人,死狗以及路边被碾死的獾,我不得不面对这些,而且现在已经感到躁动不安。任何正常人如果在卫生状况很差的非洲山区诊所里先后被切除扁桃腺、阑尾与包皮,也都会有此感觉。

此前我见过汉娜一次。但我现在意识到,在过去的三周时间里,不知不觉间她就已经印在我心头,她可不只是在这个不幸之处的白衣天使主管。我跟她聊过,但她已经不记得了。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我请她在我的完工证明上签字,以证明我已履约完工,效果让她满意。她笑了笑,头歪到一边,像是在想她是否真的可以确认自己很满意,然后很随意地从耳根后抽出一根白板笔签了名。就她自己而言,她那种姿势无疑是天真活泼的表现,但却打动了我。在我过于丰富的想像中,这是宽衣解带的前奏。

但今晚我却没有这种不合宜的非分之想。整个晚上我们都坐在那个垂死病人的床边,一直工作。汉娜这个保健专家紧咬牙根,排除工作以外的任何东西干扰情绪。午餐之前我就至少三次看见她这样子,于是我也模仿起她来。

“请你问一下他的姓名。”她用带着法国腔的英语命令道。

那个病人想了好久才告诉我们,他叫让-皮埃尔。带着穷途末路时仅剩的那种凶暴,他还补充道,他是图西族人,他对此很自豪。对于这条没有必要的信息,我和汉娜默契地一致同意加以忽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让-皮埃尔长着一幅典型的图西族容貌:他颊骨高耸,下巴突出,后脑勺特长,恰恰就像一般非洲人的想像中图西族人的模样,尽管许多图西人并不长成这个样子。

“让-皮埃尔?那你姓什么?”汉娜的问题总是十分精准,我译了她的话。

是让-皮埃尔没听见我说的话还是他不喜欢有姓?在等他回答时,我和汉娜第一次长时间地对视着。之所以说“长时间”是因为如果你只是察看一下你的服务对象是否在听你说,那么看的时间没必要那么长,而且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让-皮埃尔也没有。

“请你问一下他住在哪里。”汉娜说道。跟我一样,她也不引人注意地清了清嗓子,就好像喉咙被堵住了似的。令我既惊又喜的是,她这一次好像把我当做她的东非斯瓦西里老乡,用的是斯瓦希里语。而且她似乎还嫌不够过瘾,居然用起了东刚果妇女特有的口音。

但我到这里是来翻译的。既然汉娜已经问了病人另一个问题,我就必须翻译。我把她的问题从斯瓦希里语译成金亚旺达语,又把让-皮埃尔的回答从金亚旺达语译成斯瓦希里语。这次我复制了——如果说“模仿”还不够准确的话——她那让我感到很熟悉的甜美口音。

“我住在希思公园,”我对汉娜说道,重复着让-皮埃尔的回答,就好像这些话就是我们自己说的一样,“住在灌木林下。那就是我要回去的地方,只要我离开了这个”——我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下去——“地方。”为礼貌起见,我把他用来形容医院的那个别称略去不译。“汉娜,”我继续说道,但可能是为了稍微缓和一下压抑的气氛,这回我讲的是英语,“看在上帝的分上,告诉我,你是谁?你是哪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