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理查德住在风谷镇唯一的一栋公寓里,那是一栋单调的集体住宅楼,里面共有四间房,只有两间有住人。公寓旁边有个停车棚,架高棚顶的四根矮柱上,被人用红色喷漆喷了一排字:阻止民主党,阻止民主党,阻止民主党。然后随兴地加上一句:我喜欢路易。

此刻是周三清早。雷雨云依旧低低地笼罩着镇上。燠热,多风,天色跟小便一样黄。我带着一瓶波旁威士忌,用酒瓶敲他家的门。礼多人不怪。我没穿裙子。对想乱来的人来说,穿裙子太方便了。但他还想对我乱来吗?

他打开门,散发着浓浓的睡意。凌乱的头发,穿反的T恤,搭上一条四角裤。没有笑容。他家里冷的跟冰库一样,我站在外面都可以感受得到里面的寒气。

“你要进来,还是我出去?”他一边问,一边搔下巴。他看到我手上拿着酒。“啊,进来吧。看来你是不醉不归了?”

屋子里面乱七八糟,让我非常诧异。裤子凌乱地堆在椅子上,垃圾桶里的垃圾满到快要溢出来了,走廊上堆着一箱一箱的资料,逼得你非得侧身通过。他招呼我坐在一张裂开的真皮沙发上,接着拿了一盘冰块和两个杯子回来,斟了满满的两杯酒。

“嗯,我昨天晚上实在不应该对你那么凶。”他说。

“对啊。而且我提供给你那么多情报,你却一点消息也不透露给我知道。”

“我是在侦查凶杀案,你是在报道凶杀案,所以应该我比较伟大吧。而且有些事,卡蜜儿,我是真的不能让你知道。”

“我也是——我有权利保护我的线人。”

“你这么做就等于是在保护犯下这两桩案子的杀人魔。”

“你猜得到的,理查德。我能说的几乎都说了。你好歹也自己努力看看吧。”我们互相凝视对方。

“我喜欢看你化身为刁钻的记者来对付我。”理查德笑一笑,摇摇头,光着脚丫戳一戳我。“我是说真的,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又帮我们添酒。再这样下去,还没到中午我们就会不省人事了。他把我拉过去,吻我的耳垂,把舌头伸进我的耳洞里。

“嗯,风谷镇女孩,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坏?”他在我耳边呢喃。

“告诉我你觉得是谁干的?”我说。他似乎一脸错愕。不然他以为我要说什么?我爱你吗?他用手指缠我的头发,舌头伸进我耳朵里面探索,逗弄了一分钟。男人只要找不到地方碰,就会变得对耳朵死心塌地起来。这是我过去十年的心得分享。虽然理查德不能碰我的胸部、我的屁股、我的手臂、我的腿,但他(目前)似乎舔舔耳朵就满足了。

“这件事我只告诉你:我认为是约翰·肯尼。这孩子跟他妹妹非常亲密,亲密到近乎病态。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我认为他对小女孩有一种特殊情感,但他一直压抑着,压抑到后来受不了,就一举把她们杀了,甚至还拔牙过瘾。事情一定会愈演愈烈。我们正在追查他在宾州的档案,看有没有任何怪异的举止。他们搬家说不定不只是为了娜塔莉。”

“我需要可以报道出来的消息。”

“是谁告诉你咬人的事?那两个女孩子咬了谁?”他对着我的耳朵哈热气。外头下起了雨,雨水打在人行道上,听起来像有人在尿尿。

“玛芮斯·惠勒说娜塔莉咬掉了她的耳垂。”

“还有呢?”

“安咬过我妈,咬在手腕上。没了。”

“看吧,没那么难嘛,小乖乖。”他哈着气说。

“轮到你提供我新闻素材了。”

“不行。”他朝我咧了咧嘴。“照我的来。”

那天下午,理查德又跟我亲热一番,这才勉为其难地告诉我案情有最新突破,可能会逮捕一名嫌犯归案。我留他在床上呼呼大睡,自己冒雨跑回车上。我脑子里胡乱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是艾玛,一定可以套出更多话。

我开车到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因为我还不想回家。到了明天,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现在这里只有我,又黏又蠢。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被理查德虐待,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被所有人虐待。我喜欢《圣经·旧约》里那句轻蔑的话:“她罪有应得。”有时候,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

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一辆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地从我旁边驶过,艾玛和凯莉挤在前座,隔壁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满头乱发的男生,戴着从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穿着一件污渍斑斑的衬衫。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像是他的分身。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霭,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

“上车,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艾玛说着,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柳橙口味。她伸出舌头,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她的头发和背心都在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