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3/5页)

这指的是她们去年在纽约共同追踪的一名罪犯。那个男人从她们眼皮底下溜走,随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有可能逃往了加州。丹斯曾查找过加州调查局的档案,但没有发现任何线索,这名罪犯很有可能已经逃到了境外。

“恐怕没有。我们洛杉矶办公室的人员还在查找线索。我打电话来是为了另一件事。林肯在吗?”

“稍等,他就来。”

喀哒一声,电话里传来莱姆的声音。

“凯瑟琳。”

莱姆通常不会跟别人闲聊,但他却和凯瑟琳聊了几分钟——当然不是关于她的个人生活或孩子。

他的兴趣在于她负责调查的这起案子。林肯·莱姆是个科学家,用他的话来说,他对于警察工作中涉及“人”的方面毫无耐心。但是,在他们最近一起办案的过程中,他开始理解并重视表意学(但他很快就指出,表意学仍基于科学的方法论,而不是——他轻蔑地说——基于内心的直觉)。他说:“真希望你在这里。我这里有位目击证人,我希望你能负责这桩多重受害人谋杀案的审讯工作。如果需要的话,你甚至可以使用橡胶皮管往他身上冲水。”

她可以想象得到,莱姆坐在那把红色电动轮椅上,盯着一面和显微镜或电脑相连接的大型平板显示屏。他热爱证据,正如她热爱审讯。

“我希望能帮助你们。但是,我现在忙极了。”

“听出来了。谁在处理实验室的工作?”

“彼得·本宁顿。”

“噢,知道了。我认识他。他在洛杉矶接受过训练,还参加过我的研讨班。是个好人。”

“关于佩尔的情况,我有个问题。”

“好的,你说吧。”

“我们获得一些证据,有可能查出他的去向——他也许打算在食物中投毒——或者查出他的藏身之地。但是,这两者都得耗费大量的人力来搜查。我想知道,让他们这样做是否有用。我们真的需要在别处发挥他们的作用。”

“什么证据?”

“我尽量读准这些词的发音。”她一会儿看着道路,一会儿又看着便笺条。“羧酸、乙醇、羟基丁二酸、氨基酸和葡萄糖。”

“稍等一下。”她听见他和艾米莉亚·萨克斯说话,显然她联网进入了莱姆自己的数据库。她可以清楚地听见他们的对话;跟大多数打电话的人不一样,这位犯罪学家没法在和屋里其他人说话的同时用手捂住听筒。

“好的,再等等,我正在翻阅……”

“你可以等会儿打给我。”丹斯说。她不指望立即得到答复。

“不……稍等一会儿……这些物质是在哪里找到的?”

“佩尔汽车的地板上。”

“嗯,车子。”莱姆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自言自语地咕哝了几句。最后他问道:“有没有可能佩尔刚在餐馆吃过饭?海鲜馆或英国小酒馆?”

她大笑起来:“海鲜,是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种酸性物质其实是醋——具体一点,是麦芽制成的醋,因为氨基酸和葡萄糖表明了焦糖配色。我的数据库告诉我,这种成分在英式烹饪中常用,如小酒馆的食物和海鲜。汤姆,你还记得他吗?他帮我找到了这个检索条目。”

莱姆的护理员也是一名好厨师。去年12月,他给她做了一道红酒烧牛肉,那可是她吃过的最可口的菜式。

“对不起,这个信息无法帮你们直接找到他。”

犯罪学家说。

“没事,没事,林肯。我可以将人手从搜查任务中撤出,派他们去更需要的地方。”

“你可以随时打电话来。关于这个罪犯的任何问题,我都不介意。”

他们相互道别。

丹斯挂断电话,又打给奥尼尔,告诉他那些酸性物质可能来自杰克餐馆,但这些证据无法帮他们找到佩尔,也无法推断出他来这里的任务。警官们可能最好还是按原定计划搜捕凶手。

她挂断电话,继续在熟悉的公路上向北行驶,这条路通往旧金山,那里的八车道101号公路最终又连接到另一条城市道路,通往范恩海角。现在,她位于蒙特雷县以北80英里。丹斯向西开,进入圣荷塞外围。这里和洛杉矶的城市自恋特征截然相反,正如波尔特·巴卡拉科和哈尔·大卫的歌曲《你知道怎么去圣荷塞吗?》中所描绘的那样。当然,现在多亏有了硅谷,圣荷塞才开始显现出其本身的价值。

根据在线地图服务的提示,她穿过大片迷宫般的开发区,来到一处住宅片区,里面充斥的房屋外形几乎一模一样;如果道路两旁对称排列的树在这里是从小树苗长起的话,丹斯估计这片社区大约建成有25年了。普通、没什么特色、面积又小——不过,每幢房屋都能卖到100万以上的好价钱。

她找到那幢要找的房子,从旁边开过去,把车停在一个街区外的马路对面。她走回那幢房子,看见一辆红色吉普和一辆深蓝色本田“讴歌”车停在车道上,草坪上放着一辆大的塑料三轮车。丹斯能看见屋里的灯光。她走到前门廊,按响门铃。她已经想好了来访的借口,以防萨曼莎·麦科伊的丈夫或孩子来开门。这个女人似乎不太可能对她丈夫隐瞒自己的过去,但最好还是假定她确实有所隐瞒。丹斯需要她的合作,并不想疏远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