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3页)

在莱姆的实验室,那个被铐着的大个子坐在一张椅子里,双腿抖动着,德尔瑞、莱姆、贝尔、萨克斯和塞林托围在旁边。从他身上搜出了手枪、皮夹、刀子、钥匙、手机、香烟和钱。

刚才的半个小时里,林肯·莱姆的家中一片混乱。贝尔和萨克斯一把抓住吉纳瓦就跑,把她推过后门,塞进了贝尔的汽车飞速离去,以防还有其他杀手在外面等着吉纳瓦。其他所有人也都疏散到巷子里。防爆小组又穿上生化防护衣,上楼进行X光扫描,然后对那些书进行化学测试。没有发现爆炸物,也没有毒气,只是书。莱姆推测,送袋子的目的可能是要让他们认为袋子里有什么东西;等他们离开房子时,那名帮凶便悄悄潜入,也可能跟着救火员或警察混进来,伺机杀了吉纳瓦。

所以,这家伙就是德尔瑞昨天听说的那个在兰斯顿·休斯高中校园里对吉纳瓦下手的男子。他发现了她的住处,然后跟踪她来到莱姆家,企图再一次下手。

莱姆希望,他也是那个能告诉他们究竟是谁雇用了博伊德的人。

刑事鉴定专家仔细地打量着这名身材高大、脸色阴沉的男人。可能估计他们昨天在校园注意到了他的军用夹克,他已经换上了一件破烂的浅色运动衣。

他眨着眼,低头看着地板,虽然因为被抓而有些沮丧,但似乎并没有因为身边全是警察而感到害怕。终于,他开口了:“听着,你们不必——”

“嘘——”德尔瑞打断了他,他继续察看贾克斯的钱包,一边跟团队的人解释事情经过。德尔瑞是来递送联邦调查局珠宝组的洗钱调查报告的,结果看到这名十多岁的男孩从莱姆的家里出来。“我看到这混蛋塞给那个孩子几张钞票,然后从长椅站起来,准备离开。他的外表和跛足都符合我们稍早时候收到听到的描述。对我来说,他看起来很好笑,尤其是我看到他那变形的脚踝时——”探员指了指他在男人的袜子里找到的那把点三二自动手枪。德尔瑞说,他脱下外套将档案包起来塞到树丛后面,然后在身上撒了些土扮成乞丐。他以前当卧底时,曾因为扮演这类角色而闻名纽约。然后,他就上去逮捕了那个男人。

“让我说几句。”博伊德的伙伴开口了。

德尔瑞的一根粗手指在那个男人面前摇了摇。“要你说话的时候我们会非常清楚地指示你的,我们需要从你嘴里出来的每一个字。明白了吗?”

“我——”

“明白了没有?”

冷冷地点了点头。

探员把他皮夹里的东西拿出来:钱、几张家庭照、一张褪色的旧照片。“这是什么?”他问道。

“我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