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堂逻辑课(第2/5页)

“那么你们的结论是一样的了。”雷恩先生喃喃道,“你让我想起十八世纪英国辞书编纂者塞缪尔·约翰逊对诗的定义,他说诗的本质是发明——制造惊奇的发明。你是最杰出的诗人。”

“先生,”我庄重地说,“这真是太恭维了。”

“亲爱的,如果我再年轻一些⋯⋯现在告诉我,你是如何推断出阿龙·道是无罪的。”

我舒适地坐在他脚边的草地上,开始专心讲述我的论点。

“福塞特参议员的右手臂上,出现了两处奇怪的伤痕:一处是靠近手腕上侧的刀伤,另一处——根据验尸官布尔医生的说法,肯定不是刀伤——在比前一处伤痕大约高四英寸的地方。此外,布尔医生还说,这两处伤痕是在尸体被发现之前没多久,几乎同时形成的。既然这桩暴力命案正巧也是在不久之前发生的,因此我想,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两处伤痕是在凶手行凶时留下的。”

“不错,”老绅士低声说,“是的,很合理,继续说下去。”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让我很困惑,两处不同的凶器造成的伤痕,怎么可能是同时产生的?仔细想想,你会发现相当不寻常。雷恩先生,我是个多疑的女孩,我认为这一点必须先解决。”

他的笑意更深了:“佩辛斯,在你周围的一万英里之内,我绝对不敢犯任何罪。亲爱的,你的判断力真是敏锐!那么,你有什么结论?”

“这个嘛,刀伤很容易解释。根据尸体在书桌后面椅子上这个位置,很容易就可以想象当时行凶的过程,凶手一定是站在被害者的前面,或许略略偏向一侧,拿起桌上的裁纸刀刺向被害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参议员一定会出自本能地举起右臂挡开,于是刀子擦过他的手腕,留下那处利落的伤口。根据事实,我只能推断是这样。”

“跟照片一样清晰,亲爱的,妙啊。然后呢?另一处伤痕怎么解释呢?”

“我正要说呢。另一处伤痕不是刀伤,或至少不会是造成参议员手腕上那个利落伤痕的同样一把刀子留下的。而且这第二处伤痕,是在参议员的手腕被割到的同时,留在右臂上的,要特别注意,它的位置比刀伤要高四英寸。”我深吸一口气,“因此,这是某种非刀片物体的锋利边缘的东西所划过的伤痕,而且这个东西在凶手的手上,距离那把刀子有四英寸。”

“好极了。”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想想,在凶手的手臂上一定有什么东西可以造成第二处伤痕。那是什么东西,会出现在凶手的手臂上,而且距离他持刀的手有四英寸远?”

老绅士较快地点点头:“佩辛斯,你的结论是什么?”

“女人的手镯。”我得意扬扬地大声宣布,“当参议员的手腕被刀子割到的同时,划破他裸露的手臂的——还记得吧,他遇害时,衬衫的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一定是宝石或金银丝之类的东西!”

父亲的嘴里低声叽咕着,雷恩先生则一脸微笑。“我得再强调一次:太聪明了,亲爱的,不过还是有破绽。你认为杀害参议员的是女人?不尽然。在女人手上戴手镯的同样位置,男人也有类似的饰物⋯⋯”

我目瞪口呆,难道我搞砸了吗?狂乱的思绪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然后我叫起来:“啊,您是说男人袖口的链扣?当然!我想过,不过我总直觉地认为,女人的手镯好像更合理。”

他摇摇头:“危险啊,佩辛斯。别再犯这种错误了,要严守逻辑的可能性⋯⋯所以现在我们已经推断出,凶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他微微一笑,“或许这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理解的例子。蒲柏曾说,所有的意见不合,都是源于人们无法了解和谐的真义。谁知道呢?不过佩辛斯,请继续,我被你挑起兴趣了。”

“现在,雷恩先生,无论行凶并造成那两处伤痕的凶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可以确定:凶手是用左手持刀攻击参议员的。”

“亲爱的,你怎么知道?”

“道理很简单。刀伤出现在参议员的右手腕,袖扣造成的擦伤则是在手臂上更高的四英寸处,也就是说,擦伤是在刀伤的左边。到目前为止清楚吧?现在,如果凶手是用右手持刀,袖扣造成的擦伤就应该出现在刀伤的右边,这一点做个简单的测试就可以证明了。也就是说,凶手若是右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右边;左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左边。这表示什么呢?由于擦伤出现在刀伤的左边,因此我的结论是,凶手是用左手行凶的,除非他倒立,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巡官,”老绅士彬彬有礼地说,“你应该以自己的女儿为荣。太不可思议了。”他喃喃道,对着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这样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一颗无价的宝石。请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