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威尔逊(第2/8页)

宽阔的场地形状很不规则,有许多大面积的凹进处。其中三四个最大的凹进处连成了运动场。场上地面平整,铺了又细又硬的沙砾。我记得很清楚,运动场既没有树,也没有长凳,里面什么也没有。场子当然在屋后。屋前有一个小花圃,种着黄杨和其他灌木。可说真的,我们难得经过这神圣的地方——第一次进校或最后离校,或当父母亲友来接我们回家过圣诞节或施洗约翰礼[4]时,我们才兴高采烈地经过这地方。

那幢房子呵!——多么古怪的一幢旧厦!——在我眼里真是个名副其实的迷宫!它的不可理解的厢房一个连着一个地迂回曲折、蜿蜒无尽头。随时随地你都难以分清自己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这一间房子到另一间房子要上下三四梯。侧面的套房数也数不清——想也想不到——一间套一间地无限循环,套来套去没个完。我在那里住了五年,可我从未能够精确地弄清楚我和其他二十来个学生所住的睡房到底在哪个偏僻的角落里。

教室是整幢房中最大的一间——我不禁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室又长又窄,低得可怜,哥特式尖状窗户,橡木天花板。在远处阴森可怕的角落里有一个八到十英尺见方的书斋,是我们校长布兰斯比博士“上课时间”所用的私室,它建筑结实,房门很大,老师不在时,我们宁可被罚死,也不愿去开那个门。在教室其他角落,还有两个同样的像罐头似的房子,虽然远不及那扇门那样使人敬而远之,却仍叫人十分畏惧。其中的一间是“古文[5]”教师的讲坛,另一间则是“英语和数学”教师的讲坛。房里横七竖八、杂乱无章地放着数不清的漆黑破旧的长凳和书桌,乱七八糟地堆着发黑的书。桌子、凳子和书早已面目全非。首字母、名字、奇形怪状的人物和无数的刀痕,比比皆是。房间的一头放着水桶,另一头立着一面大钟。

在这所古老书院的四面高墙内,我度过了我一生的第三个驱邪仪式[6],却毫无枯燥烦闷感。我童年时想象丰富的大脑,根本不需要外界来占据或充实;校园生活固然单调乏味,但与我在成熟的青年时期的奢侈以及壮年时期的罪恶相比较,我从学校生活中所得到的快乐却是无可比拟的。但我必须相信,我大脑最初的发育异乎寻常——甚至很极端。就常人而言,发生在幼年时期的一桩桩事情,在成年时期通常难以留下鲜明具体的印象。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影子——不规则的淡淡的记忆——对零星的欢乐和幻影般的辛酸的依稀模糊的回忆。可我却不这样。童年时,我一定像个男人样,感觉到现在深烙在我记忆中的事情与迦太基[7]奖章上的题铭一样鲜明、深刻、永难磨灭。

可实际上——以世俗观看——没什么好回忆的!早晨梦醒起床,晚上闻铃上床;默读,背诵;阶段性的半放假,漫步闲荡;运动场上的对骂、嘻戏、捣鬼——这些,由于大脑早已淡忘的魔法作用,难免引出耸人听闻的事件,丰富有趣的故事,无限变化的情感和振奋人心、动人心魄的刺激。“oh, le bon temps, qne ce siecledefer!”[8]

说实话,我热情奔放却性情专横。很快,同学们便人人皆知我这一显著特征了。在所有与我一般大的学生中,我自然而然地一步步占了上风。只有一个人除外,这个人就是那个虽不与我沾亲带故,却与我同名同姓的学生;——与我同名同姓,这只是一种巧合,实际上毫不足为奇;因为虽然我出身豪门,我的姓名却很普通,早在远古时期就已成了平民百姓的共同财富。所以,在本文,我自称做威廉・威尔逊——与真名实姓相差无几的假名。按我们的校园术语说的“我们这伙人”,他们认为在全班,只有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在学习上——在运动上和运动场上的对骂中,与我一试高低,才敢不听我的指挥,不服从我的意志,才敢对我独断的发号施令横加干涉。唯有那童年时主宰其他低能同伴的专制,才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专制。

威廉的不服,在我看来,最使我尴尬难堪;——我越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虚张声势要好好地刹他的威风,越感难堪。我甚至暗暗地有些怕他,不禁认为他与我是平手。他如此轻而易举地取得了并驾齐驱的平手的地位,证明他才真正占了上风;因为为了不成为他的手下败将,我不得不坚持不懈地奋力抗争。但是,他占我上风——甚至与我并驾齐驱——这事实际上只有我一人知道;我们的伙计们,不知何故,居然视而不见,似乎没有半点疑心。他与我比试,他不服,尤其是他肆无忌惮、顽固不化地破坏我的意图,这些他都干得实在巧妙而隐蔽。我有一种激发自己向上的热情,一种使我得以取胜于人的雄心。而他似乎缺少这些。他与我作对,可能只是被一种想挫败我、使我吃惊、使我受辱的冲动愿望所驱使;我禁不住诧异、谦卑而愠怒地注意到,他伤害我,侮辱我,与我针锋相对,竟还掺杂有一种叫人难以接受的虚伪的“亲热”。我认为,是因为他自高自大,俨然以保护人的身份自居的低级神气,才导致了他这种特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