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波士顿 1926—1929(第4/6页)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问了一次。

“好。”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很好。”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一直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阿尔伯特来了,穿着他的招牌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软呢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2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皮鞋、黑色帽子。乔猜,在夜里开枪干掉他多半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米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阿尔伯特,阿尔伯特,只要我知道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第三天晚上,正当乔这么想着的时候,阿尔伯特就走进了鞋带酒吧,经过乔坐着的吧台凳子。

问题是,阿尔伯特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吗要去考虑杀阿尔伯特·怀特——你也只是破坏了这个企业帝国,妨害到了阿尔伯特·怀特的那些合伙人而已。合伙人包括警察、意大利人、马塔潘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一些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投资的正经生意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脱轨,就像用刚被割伤的手去喂动物园里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阿尔伯特看了乔一眼。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阿尔伯特只是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阿尔伯特·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阿尔伯特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乔的脸上,说:“谢了,小子。”然后走了。他的皮肤白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儿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边吹口哨边说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些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3]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

那群年轻女人一直彼此靠得很紧,顺利地沿着码头往前走。乔本来没看到她,直到另一个同样发色的女郎停下来调整鞋跟,艾玛的脸才在人群中露出来。

乔原先站在吉列公司的装卸码头附近,这会儿他离开那里跟上去,走在那群女人后头不到五十码的地方。他告诉自己,她是阿尔伯特·怀特的女人。告诉自己,马上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他非但不该跟着阿尔伯特·怀特的女人沿着南波士顿的码头走,而且,在不知会不会被指认抢了那个赌场之前,他都不该待在麻州。蒂姆·希基南下去谈一笔朗姆酒的生意了,乔暂时没法问他他们为什么会撞上那场扑克牌局。巴托罗兄弟目前都不敢抛头露面,想等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而三个人里应该是最聪明的乔却跑到这儿来,追逐艾玛·古尔德的踪迹,就像一只饿狗追逐肉香。

离开。离开。离开。

乔知道那个声音是对的。那个声音代表理性。如果不是理性,那就是他的守护天使。

问题是,他今天对守护天使没兴趣。对她有兴趣。

那群女人走出码头区,在百老汇车站解散了。大部分人都走向电车那一侧的一张长椅,艾玛则下楼梯去地铁站。乔等她走了几步后才跟着进入地铁站,走下一段楼梯,上了一班往北的列车。车上又挤又热,但他的双眼始终不曾离开她,还好,因为才坐一站,到了南站,她就下车了。

南站是个转乘站,有三条地铁线、两条高架铁路线、一条路面电车线、两条巴士线和一条通勤铁路线在此交会。一走出车厢来到月台,他就像一颗开球中的撞球,撞一下,旋转,又撞一下。他看不到她了。他是家中三兄弟里面最矮的,一个哥哥很高,另一个哥哥异常的高。感谢老天,他也不算矮,只是中等而已。他踮起脚尖走路,设法穿过拥挤的人群,所以走得更慢了,但总算在通往大西洋大道高架铁路线的转接隧道里,看到她那头硬奶油糖果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