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斯文尼·陶德理发店的陌生客人(第4/4页)

“既然好玩,你怎么不笑出来?把狗赶出去,托比亚斯,我们这里不欢迎狗,别让我看见狗;快把它赶出去——赶出去。”

“我会的,先生,马上;可是,我感觉它不会走。看嘛!先生——看!看它在干嘛!您见过这么凶猛的家伙吗,先生?为什么它跑到柜门下面去了?”

“拦住它——拦住它!这个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拦下它,我说!”

陶德冲上前去拦那只狗,哪知柜门已经被狗弄开;但陶德马上就明白这样做很危险,因为狗抓了他的腿,让他大叫一声,急忙向后撤退,由着那只狗去了。狗奋力将门顶开,把陶德刚才扔到里面的帽子叼走,带着胜利的喜悦,迅速奔离店铺。

“这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陶德嘟囔着,“总算是走了。托比亚斯,你刚才说你看见那条该死的狗的主人在圣邓斯坦教堂看敲钟。”

“是的,先生,我真的在教堂那边看到他了。您回忆一下,您是不是让我去看时间了,那两个敲钟的人正准备敲响六点四十五的钟声;我走回来之前听到他说马克·因吉斯瑞已经死了,乔安娜应该拥有那串珍珠。然后,我就回店里了。您再回忆一下,先生,他也进店里来了。奇怪的是,先生,您知道的,我感觉好奇怪,他居然没把他的狗带走,因为…您知道吗,先生?”

“因为什么?”陶德大声叫道。

“因为人们走的时候一般都带着自己的狗,您知道的,先生;如果我不把狗撵走,我是不是要被做成洛薇特夫人店里的肉派?”

“嘘!有人来了;是坦普勒学院的老格兰特先生。格兰特先生,您好呀?看到您身体这么健康真是叫人开心,先生。您这把年纪了看起来还这么年轻、精神头这么足,谁看了心里都很受用!先生,请坐。麻烦您再往这边过来一点。我猜您今天是来刮胡子的吧?”

“是的,陶德,是的。这程子有什么新鲜事吗?”

“没有,先生。没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天下太平,先生,除了那阵大风。有人说昨天国王的帽子被大风给刮走了,后来找诺斯勋爵借了一顶戴上。我的生意也不景气,先生。雨下个不停,大概没人愿意出来理发刮胡子。我店里已经有一个半小时没人光顾了。”

“天啊,先生,”托比亚斯说道,“您忘记带着那只狗上我们这儿来的那个航海绅士了吗?您记得的,先生。”

“哦!确实,”陶德回答,“他走了,我看见他遇到了一点小事,我想,他应该就在市场的拐角处。”

“奇怪,我怎么没遇到他,先生,”托比亚斯又说道,“我刚才就是从那边过来;好奇怪,他居然把他的狗丢下了。”

“是的,非常奇怪,”陶德说,“格兰特先生,麻烦稍等一会。托比亚斯,我的伙计,我刚好要你到客厅帮我一下。”

托比亚斯毫无戒备之心,跟着陶德先生进了客厅。他们进去之后,陶德把门关了,像一头被激怒的老虎一样朝托比亚斯扑过去,一把掐住托比亚斯的喉咙,把他的头接二连三地往壁板上猛撞,格兰特先生听到了大概会以为是木工在做活;然后,他揪掉了托比亚斯的一缕头发,把托比亚斯的身子半提着转了好几圈,最后狠狠地踹上一脚。托比亚斯禁不住这一脚,整个人趴倒在地,挣扎着爬到了房间的一个角落里。陶德则一言不发走了出去,在外面把门闩上,闩得严严实实的,留下托比亚斯独自一人在里面回味这顿打的滋味。

陶德走到格兰特先生身旁并道歉,说道:“先生,实在有必要教我这个新来的学徒做点事情。我已经让他在里面好好学习了。年轻人就是得及时教育。”

“是啊!”格兰特先生叹息道,“我明白小孩子缺乏管教会有什么后果;虽然我膝下无儿无女,却有一个外甥要照看——我这外甥长得一表人才,却顽劣不堪,做事轻率鲁莽,不过模样倒和我像是一个模子出来的。我一直很想他去当一名律师,他却不干,合起来离开我足有两年的时间了;不管怎么说,马克这孩子还是有他的优点。”

“马克,先生!您说的是马克?”

“是的,他叫马克,马克·因吉斯瑞。天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哦!”斯文尼·陶德说道,继续搓着格兰特先生下巴的泡沫。

[1] 坦普勒是伦敦圣堂旧址,后被改造为内殿法律学院和中殿法律学院;而内殿法律学院、中殿法律学院、林肯律师学院和格雷法律学院是伦敦培养律师的四个著名学院。

[2] 钟院位于伦敦市坦普尔巴,是皇室法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