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衣 第8节(第3/6页)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楚天瑛见众人一脸茫然,解释道,“生活中,做妈妈的很少会背对着孩子睡觉的,而且,往往会把最小的孩子安置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所以现场这张反映尸体位置的照片,让我觉得反常,于是形成了一个大胆的设想:也许女主人确实习惯脸朝西睡觉,但她本来是面对着孩子的,换言之,这家人睡觉时排列的次序从西往东数本来应该是:丈夫、大女儿(脸朝东),小女儿(脸朝东)、妻子(脸朝西),但是,由于卧室的门开在东墙,一旦起火,睡觉位置离门最远的丈夫逃出去了,其他人却被烧死,容易引起警方的怀疑。所以,犯罪嫌疑人将妻子弄昏迷后,把她挪到紧靠西墙的位置。这样一来,不知情的人会以为丈夫才是睡在离门口最近的地方,由于离门近,他才成为唯一的幸存者,也就不奇怪了。
“我刚才说丈夫将妻子弄‘昏迷’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三名死者气管里都有大量吸入的烟灰。我熟知‘张举烧猪’的故事,但也记得另外一个案例:有一年,法国巴黎东南部一座七层高的住宅发生火灾,造成十七人死亡,三十多人受伤。调查结果表明,罹难者的呼吸道中大多都有烟灰,说明他们是在睡眠中窒息致死,而不是被烧死的。所以我想,假如那个妻子和两个孩子在火灾发生时,虽然活着、能呼吸,但已经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那么,事后我们照样会在他们的呼吸道中发现烟灰。
“凶手决定一次杀死三个人,必然处心积虑,不会光指望她们睡着了,起火后就不会从火场逃生,事先致其昏迷才是更为妥当的办法。而让受害者昏迷又不易被尸检发现的办法,我想应该是用枕头之类的东西闷在头上,使之窒息,待受害者陷入昏迷后再拿走枕头,使其依然能呼吸,然后再放火。”楚天瑛剖析,“处于清醒状态中的妻子,当然不会任由凶手把自己挪到西墙后弄昏,所以我推测,妻子应该是像往常一样靠着东墙躺下,凶手将她就地弄昏,再挪到西墙。按照这个思路,我在东墙上找到了刚才说的那个——奇怪的痕迹。”
他拿出几张放大的照片,出示给在场的警察,“请看,这就是我在通铺的东墙上发现的几道抓痕。在抓痕深处我提取到了皮肤碎屑,经dna分析和基底细胞测试表明,这是死去的女主人在火灾当晚留下的。”
犯罪嫌疑人瑟瑟发抖,突然,他抬起头,凶狠得像被逼到悬崖边上的狼,“你这证据,只能证明我老婆睡觉时曾经靠过东墙,曾经挠过墙皮,还能证明什么?”
霎时间,审讯室又陷入了死寂,一道道目光再次聚集到楚天瑛身上,其中以王副厅长的最为凌厉。
楚天瑛笑了,他走到犯罪嫌疑人身前,弯下腰,目光威严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忘了告诉你,从抓痕的深处,除了提取到你妻子的皮肤碎屑,还提取到了一些血液成分。化验后表明,dna和你的完全吻合,我想,这大概是你用枕头死死捂住她的脸时,她用指甲抓伤了你,然后在挣扎中又挠到了墙皮留下的。你自以为一把火,就能将她指甲缝中残留的你的血液证据也烧光了,但是老天有眼,墙上没有被大火破坏的抓痕,铁一样地证明——你这个王八蛋才是真正的凶手!”
犯罪嫌疑人认输了——他在乡里有了姘头,想让她给自己生个男孩,所以才谋杀了妻子和两个女儿。
案子总算破了,楚天瑛松了一口气,但一琢磨,自己算把王副厅长给彻底得罪了,不提将来没准要经常穿个小鞋,这身警服能不能穿得下去还两说。为此他专门找了在证券公司的大学同学,打算下岗后去他那里就业。没想到,小鞋没等来,等来的却是一张盖着省厅红色大印的委任状,他被任为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接下来,听省厅的朋友说,王副厅长把他那张工资单压在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了。
就任刑侦处处长之后,王副厅长从来没有和楚天瑛说过一句话,纵使在电梯里碰上,也只是点点头而已,但只要有培训的机会,王副厅长在名额上第一个想到的准是楚天瑛,遇到难破的大案,也必然批示让他负责侦破,这一切都使楚天瑛感到非常非常温暖。
此时此刻,凝神听着胡萝卜讲述案情的楚天瑛,并不是懒得动笔,而是记得《犯罪现场勘察程序》中的话——
对第一位到达犯罪现场的警官,其他的警务人员应该用审讯的态度来询问:他是怎样发现现场的?他到达现场后做了些什么?他遇到了哪些人?在其他刑警赶到之前还发生了什么……这个阶段,重要的是倾听,对每一个字都充满质疑地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