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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铃木延次郎的第二次口供是在第一次审讯后的次日,即十一月二十一日。

继续昨天的陈述:

就这样,我拿到了两万八千日元。但我听说山根末子很有钱,还放高利贷,心想她应该还有更多的现金才对,于是又威胁她:“别藏了,快把钱全都拿出来。少于二十万我是不会走的。如果你不拿出来,我就对你不客气!我练过柔道,弄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苍蝇一样容易。”我上初中时就开始练习柔道,后来还去柔道场练习,取得了二段证书。

山根末子在我的威吓下又害怕了。她走到衣柜前,跪下来,用钥匙打开柜子最下面的双开门,从里面第二个抽屉中拿出一个棕色信封递给我。里面有六张一万日元、三张五千日元,还有三四本银行存折和邮局存折。这些东西我拿了也取不出钱,所以我只从信封中抽了现金塞进口袋。

山根末子似乎以为我满意了,稍稍放下了心。她关上柜子的门,并上了锁。

山根末子跪在柜子前背朝着我,我看到她敞开着的睡衣后领就突然想抱她。其实,看到她从被窝里出来时只穿着睡衣的样子时,我就蠢蠢欲动了。

就在山根末子要从柜子前站起来时,我从她背后抱住了她,并将她拖到了被子上。她试图反抗,我骑在她身上想将她压住,但她不停地扭动,还用双手抓我的脸,我很难将她压住。这时,她的手指甲刮伤了我的脸,还高声叫喊起来。我又气又怕,就双手抓住她睡衣的领子,勒住了她的脖子。不多一会儿,她的身体就瘫软了。我用的是柔道中的“十字绞”,没有将她绞死,只使她暂时失去知觉而已。然后我就扯开她的睡衣,脱下她的内裤,把她强奸了。整个过程中,山根末子一直昏迷不醒地躺在被褥上。

结束后,我给山根末子盖上被子,盖住她的脸。我将抢来的总计十万三千日元的现金塞进口袋,从进来的那个窗爬出去。出去后,雨还在下个不停。我没带雨伞,也没雨衣,担心这样出去,口袋里的钱会被淋湿,所以又回到了卧室。我在山根末子的枕头边看到了她拿出两万八千日元现金时拆下的百货商店包装纸和报纸。我用报纸包住十万三千日元的现金,再用百货商店的包装纸包好。可包装纸封不住口,很容易会松开,就是放在口袋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于是我就想,有没有糨糊或饭粒什么的。在厨房的地板上,我发现了一只铝碗,里面盛着一点米饭,还有一些煮熟的鱼和鱼汤。我心想,她家里还养猫?怎么刚才一直没看到猫的影子,也没听到猫叫呢?我从铝碗中取了一些没泡在鱼汤里的饭粒,将其涂在包装纸的边上把口封住。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十分钟左右。去后门口时,我又经过卧室,感觉山根末子还处在昏迷之中,身上的被子一动也不动。我在屋后的檐廊处穿上脱在那里的鞋子逃走了,当时很慌忙,顾不上关套窗。那时,雨已经停了。

我逃到外面,在路灯下看了一下手表,时间是零点二十一二分。要是直接回宿舍,说不定路上会遇到什么人,于是我决定改变方向绕一个大圈子再回去。我沿着山冈反向的道路走去,途中有一片树林,我就进去休息了五分钟左右,定了定神。这时,我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痛,用手一摸,发现脸上出血了。那是被山根末子用指甲抓伤的。我绕道回到宿舍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三十五分了。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用柔道的“十字绞”手法使其昏迷,并强奸了她,我绝对没用绳子捆绑她的手脚,更没用绳子勒死她。至于山根末子被发现时为什么已被勒死,我一无所知。

山根末子家以东一百米的那户农家人说,二十九日凌晨零点四十五分,听到外面有人往东走的脚步声。那可能是我的脚步声。不过我并没有像那人听到的那样,赤着脚在刚下过雨的道路上走,也没有拖着一条腿。我是穿着短靴走回宿舍的。

香春银作重读着《芝田市户仓寡妇遭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的侦查记录。

县警本部占了县厅大楼十一层中的五层。因为时令尚早,整幢大楼还没有供暖气。阵阵寒气从钢筋水泥的地面和墙壁中渗进来,在室内待的时间一长,就会感到整个人像被寒气包裹一样寒冷。所幸的是,搜查一课课长的办公室在一个朝东南向的角落里。柔和的阳光中,一只大苍蝇正趴在窗玻璃外,在屋内可以看到它的肚子和细腿。

已经到了晚秋,想不到还有苍蝇。香春课长估计这只苍蝇是从食堂的厨房飞来的,爬上五楼一定花了不少工夫。苍蝇已经筋疲力尽,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只能轻轻扇动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