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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A县警察本部搜查一课的警部补和同县芝田市警署的巡查部长拜访了住在博多公寓的下坂一夫,并询问了他那篇被《文艺界》引用的文章。对此,下坂一夫有些摸不着头脑。其实这事与看过同一本杂志的四国A县警察本部搜查一课课长香春银作有关。他当时躺在摆有菊花花盆的檐廊地板上,目光被

“同人杂志评论”栏目所吸引。也就是说,那两位警察出差去福冈县,并对下坂一夫不动声色地展开调查一事,源自香春课长休息时在家晒太阳时看的那本杂志。

第二天上班,香春银作立刻吩咐了部下要出差的事。

“把芝田市户仓寡妇被杀案的侦查记录全部拿来。”课长一露面便匆忙下达命令,而且语气里充满了紧张。部下不由自主地看了他一眼,他脸上的表情硬邦邦的。

“是那个已经被起诉了的案子的记录吗?”

这个案子早过了警察的侦查阶段,现已移交至地方检察院,快要进行第四次公审了,因此部下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香春课长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比起多余的回答,他这一动作更能让部下感到上司做出决定时的威严。

这个案子现在已经通报检察院,进入了公审阶段,而负责侦查的不是别人,正是香春课长。那份记录他已经不知看过多少遍,早已像他亲自写的一样烂熟于胸,现在又要重新看一遍,部下感到其中必定大有文章。

不多时,香春课长的办公桌上堆起了好多本厚厚的文件册,白色封面上写着黑色的文字:《芝田市户仓寡妇遭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报案人询问笔录、实地勘察报告、检查报告、尸体解剖报告、鉴定书、证人询问笔录、证据查收目录、侦查报告、逮捕证、向司法警察的供词笔录、向检察官的供词笔录等,从侦查初期,到嫌疑犯被捕的地方派出所的审讯记录,再到送检后的检察官的审讯、起诉书为止的资料都在这里,满满当当地装订了好几大册。

香春课长喝了一口茶,润了润舌头和咽喉,然后拿起其中的一册。他此刻的目光中,已经看不到半点老文学青年的激情,也没有欣赏粗陶花盆上斑点的雅兴,此刻他的内心,完全被他的职业执著心所占据,一心想要在堆积如山的搜查记录中,找到突破性的发现。

这些资料有一大堆。侦查报告的装订册后面,还附有一份送地方检察院的文件复印件。只要读一下这份五百来字的文件,可以大致掌握整个案子的要点。香春课长将目光落在这份文件上。

户籍 B县C郡D镇E区三十一番地

出生地 同县同郡同镇F区三十一番地

居住地 A县芝田市山冈八十一番地

工人 铃木延次郎 年满二十九岁

一、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为了筹集结婚费用,决定实施抢劫。于昭和××年十月二十八日夜晚十一时三十分左右,犯人从芝田市户仓一〇八七番地二,即山根末子(无业,年满三十岁)家屋后的防雨窗潜入,威胁并夺取被害人现金十万三千日元。随后紧缚被害人双手,对其实施强奸。过程中因让被害人看到面部,害怕罪行暴露,于是将被害人勒死。并于二十九日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由原潜入处逃离了现场。

二十九日上午九时许,邻居因有事造访被害人家,发现被害人家屋后的防雨窗开着,心生疑虑,随即向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人员赶到现场开始调查本案。县警本部对本案也极为重视,派遣了侦查员协同破案。根据取证鉴定结果,判定本案为入室盗窃,并将侦查范围扩至被害人家以西约三公里的××工业株式会社芝田工厂的职工宿舍。通过对品行不端人员的排查取证,于十一月十七日逮捕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该嫌疑人于十一月三十日,供认了其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经过。

二、对犯罪情节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计划于明年与芝田市的大川娟子举行婚礼,由于缺少婚礼所需费用,又得知被害人是一个孤身独居的寡妇,有大量存款,并向附近邻居放高利贷,于是实施了犯罪。犯罪嫌疑人为获取结婚费用而实施盗窃,犯罪动机不值得同情。在实施抢劫后,又捆绑被害人实施强奸,并残忍地将被害人勒死,犯罪情节极其凶残,理应予以严厉处置。

以上是案子的概要。

警察的实地勘察报告中,附有被害人寓所内外的示意图、尸体发现现场示意图、尸体位置图以及相关照片。另有关于“被害人山根末子的位置”的文字说明。

本案的作案现场在山根末子的住所,位于芝田市东方八条镇县道约三公里处的芝田市户仓,具体方位为县道以南第一个十字路口的西南角。该建筑朝东,是木结构平瓦房,建筑面积约为五十二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