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顺天丁酉科场案(第3/13页)

当时士子齐集北京,人头簇簇,蔚为大观。张汉到京师后,四下一打听,才知道形势严峻,来顺天参加乡试的生员有四千人,贡监生一千七百余人。将近六千人的考生,录取名额只有二百零六名。如此悬殊之比例,令不少报考者开始打起了考官的主意。而一些出身富贵的考生更是有备而来,辇金载银,齐集京师,打算以财神开路,务求金榜题名。

张汉囊中羞涩,连食宿都成问题,不得不借宿在湖州同乡李振邺家,当然无力用金钱去贿赂考官。看到众多竞争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他不由得十分发愁。就在此刻,喜讯从天而降——张汉的朋友李振邺竟然被内定为本届顺天闱乡试同考官。

清朝对乡试考官的任命有明文条例规定:各省正、副主考官分别以翰林、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书评事等选任,各部衙门慎选报送后,由吏部拟定正陪,疏请皇帝任命;已充任会试同考、乡试主考官者不得重送;顺天同考官由吏、礼二部选用,各省同考官则由巡按御史从当地选用。

当年顺天科场主考官为翰林侍读曹本荣(湖北黄冈人)和侍讲宋之绳(江苏溧阳人),二人均是学问渊博的翰林,由顺治皇帝亲自选派。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两位主考官均是南方籍大臣。之后兴起的科场大狱之所以结果如此惨烈,开“科场作弊者死”之先例,其实就是南方籍大臣与北方籍大臣党争的结果。

历来乡试考生众多,正、副两名主考无法遍阅全部考卷,所以按照惯例还要另外选派十四名考官,称为“同考官”,又叫“房官”,负责分房阅卷,先筛选考卷,有看中的,再依比例向正、副主考推荐。同考官多为进士出身的闲散小京官,一般从各衙门中科举出身而有才名的散官中选出。因为同考官向主考官推荐的试卷,十之七八会被录取,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所以每到乡试举行前两三个月要内定同考官人选的时候,就开始有京官竭力钻营,以谋一席同考官之任。刑科右给事中任克溥便一直垂涎同考官的席位,但却没有被选中,心情很是郁闷。大理寺的左评事李振邺、右评事张我朴及国子博士蔡元禧、行人司行人郭濬等都是当时颇有才名的新进,因此在这一年被膺选入闱。尤其李振邺、张我朴二人均年仅三十有余,号称年少轻狂,立即成为不肖士子们刻意钻营通关节的目标。

李振邺,浙江湖州归安(今浙江吴兴)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他是科举正途出身,少年新进,一直在冷衙门中当一个闲官,官职不大不说,平日还清闲得发慌,毫无油水可捞。他早就有一肚子的窝囊气,所以,这次意外被选为同考官后,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大捞一笔,力争宦囊大饱,满载而归。

刚好此时,李振邺又遇上了一件烦心事,一直呆在家乡的妻子来信告知,不日即将来京。而之前他曾瞒着妻子,在京城偷偷娶了一房小妾。李振邺素来惧内,必须得赶在夫人到达之前,将小妾打发掉。但一日夫妻百日恩,要让他就此将小妾扫地出门,他又有些舍不得。思来想去,始终没有良策。刚好寄宿在自家的张汉进来,李振邺突然心生一计,主动找到张汉,提出要将小妾无偿相送,条件是在李夫人未到之前,他仍然有权占有小妾。张汉对此飞来艳福,自然满口答应。

这边的问题解决了,那一边的小妾却觉得十二分的委屈,要她改嫁给一个穷酸秀才,无论如何她都不肯答应。李振邺便告诉了小妾他已经被内定为同考官的事,他打算让张汉做中间人,去联络三名急于中举的考生,一名考生收取贿银六千两,张汉再加收两成的中间费一千二百两,这样,小妾也就衣食无忧了。小妾听了十分欢喜。于是,李振邺通过小妾带话,让张汉出面,去向考生卖考场关节。

科场作弊手段花样很多,但总的来说只有两大类:一类是考生单独作弊,只牵涉考生本人;第二类则是考生与考官通同作弊。

考生本人作弊最常见的就是挟书,即偷偷地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或写有文字的字条带进考场。从唐朝开始,就开始禁止挟书。据《通典卷十五》记载:“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呵出入,以防假滥焉。”但挟书之禁终唐一朝未成为定制。一直到北宋时,才专门设监门、巡铺等官吏,搜索巡查考生是否挟书,一旦发现,便会严加处罚,即取消一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南宋时加重为取消五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明清时也一再申严挟书之禁,并进一步加重了处罚,如顺治二年(1645)即明确规定:“生儒入场,细加搜检。如有怀挟片纸只字者,先于场前枷号一个月,问罪发落。搜检官役知情容隐者同罪。”(《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十七》)康熙五十三年(1714)又规定:“凡考试,举人入闱,皆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止带篮筐,小凳,食物,笔砚等项,其余别物,皆截留在外。如违治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四一》)乾隆九年(1744),又进一步详细规定:“士子服式,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裤油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至于士子考具: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水注用瓷;木炭止许长二寸;蜡台用锡,止许单盘,柱必空心通底;糕饼饽饽,各要切开。至考篮一项:应照南式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士子点名时,头二门内,令搜役两行排立,士子从中鱼贯而入。以两人搜检一人,细查各士子衣服,器具,食物,以杜怀挟之弊。若二门搜出怀挟,即将头门不能搜出之官役,照例处治。”这些措施虽然难以杜绝怀挟之弊,但对于防弊显然有重要的作用,如乾隆九年(1744)顺天府乡试,当场查出四十二名挟书者。乾隆皇帝为之震怒,特派遣亲近大臣严密稽查,规定凡搜得一名挟书,给搜役银三两。顿时,有两千八百名考生不等点名便闻风而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