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恋人的感觉(第6/10页)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