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7页)

“为什么?”

“因为那是‘永世流浪的犹太人’的名字。当然,他还有其他十几个为人所知的名字;不过在这整件事的起源,也就是一六〇二年出版的莱登小册子里,他被称为‘一个叫做哈斯佛的犹太人’。我从未在其他相关的事物中听过这个名字,所以我觉得这值得调查。

“我参加过一次聚会。没发生什么大事。我认为他很有一套——他知道如何应付观众——可是他没说出什么精彩的言论。听众少得可怜,我瞄了一眼奉献箱,里面不超过十美元。当时看不出他和其他流浪的布道家有什么不同,除了他那奇怪的名字和他身上的那件黄袍。

“后来我开始越来越常听到他的事情。他很快就聚集了一小撮忠实的支持者,不久之后他就开始对他们发表‘启示’。他们四处宣扬他的言论,群众开始往他那儿聚拢。过不了多久,他就盖了这座光明之殿,那时他才开始真的扩张势力,如今他已是洛杉矶六大教派的领袖之一——由此你就知道不可等闲视之。”

“可是他都教些什么?什么是他的——那怎么说——教义?”

沃尔夫笑笑。

“你真是天真,邓肯。我承认,从前的异教有其独特的教义,那需要学理和学养。不过现在他们只需要一个性格鲜明、懂得舞台效果,并能说出几个绝妙好句子的领袖。哦,哈斯佛的确有一些信条,可是我怀疑他的信徒是否都接受他的观点。就像大部分美国长老教会的教徒并不相信宿命论,尽管这是长老教会的信条之一。就像许多天主教徒也不相信原罪或枉死城【注:Limbo,据传是未受洗的婴儿及基督诞生前的善人死后所去的地方。】 ,而且大概也不相信化体说【注:transubstantition.天主教领圣餐时,面包和酒即转变为基督的身体和血的说法。】 。”

“我想我懂,就像政治界的运作一样,只要有领袖和口号,就一切搞定。不过他的教义是什么?”

“简单地说,它们大致的意思是这样:现代的基督教是在保罗和路加的阴谋下产生的,他们两个人扭曲基督的实际生活来达到一己之私。真正的福音是亚利马太的《约瑟福音》,哈斯佛声称他在西藏发现这部福音,并亲自将它从古文翻译过来。基督、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哈斯佛都是犹太苦修教派的教徒,而且哈斯佛的不朽——因为他真的宣称他是永世流浪的犹太人——是基督施加给他的,不是为了惩罚他,而是为了让他能在保罗和路加的假基督教壮大时,永垂不朽地传送真理的火花。

“他断言——并且编了一套漂亮的理由——现在保罗—路加的基督教已步入歧途。经过了这十九个世纪后,时机终于到了,现在该他出场讲述真理,旧教派已经开始没落了,就像天主教特别祝福仪式中所唱的一样:‘古老的教义,行将消逝的仪式……’所以哈斯佛传授人们真理,并且做得很像那么回事。”

“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害处,”麦特说。

沃尔夫哼了一声。

“今晚盯牢他,听他说些什么,并注意他的观众,也注意他的奉献箱。听听人们走出去的时候说些什么,然后再告诉我你是否依然认为这个黄衣人没什么害处。”

十条街外他们就看到那个霓虹标志“Light”在天空中闪闪发亮,它一闪一闪地,先是整串字,然后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分开闪,最后再整串字一起闪。

在六条街外,他们便开始注意到堵塞的交通。距离三条街时,沃尔夫左转拐进一个停车场。

“这也会滚进哈斯佛的口袋,”他付钱给停车场的助理时对麦特说。

光明之殿是栋普通的白色建筑,坐落在从前很安静的一条小巷子上,结构看起来很像是古老的乡村花园式建筑。除了大之外,若非房屋正面布满闪闪发亮的霓虹灯管,它实在毫不起眼。

“光,”沃尔夫解释,“我想哈斯佛有点结合了祆教善之神,你会发现,所有想得到的颜色全加进去了。假如他没办法用喷漆,就用彩色玻璃。只有一个颜色除外——黄色。他本人穿黄色象征过去那段被流放的日子,可是他的信徒一律不能穿黄色,也不能读有黄色封面的书,连黄色的食物也不能吃。他们爱死了黄色。”

走进这栋建筑的信徒没什么特别或令人赏心悦目之处。他们看来就像复兴布道会、市立乐团音乐会上或附近电影院里的任何一群人。这一群人只有一个不寻常的特点——几乎看不到年轻人。麦特没看到半个四十岁以下的人,而且出席的人半数以上至少都有六十岁。

通往礼堂的三个大入口各站着两名接待人员——一名身穿飘逸白衣的女子,以及一个无视天气寒冷、依然穿着白色夏装的男子。每一个接待都别了白色蝴蝶结,并挂着一成不变却亲切的笑容。迎接沃尔夫的男子出奇地年轻,不超过二十一岁,但是另外两个年纪较大,比较严肃,肚子也大。女子们则像是“漂流木角缝纫妇女会暨文学社”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