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租住“阳光居室”(第2/3页)

“阳光居室”占地广大,主体部分建在山丘之顶,向四周漫坡而下的是无限延伸的一片绿地,一直到马路边上才有修剪过的树枝。在这片山谷大约好几英里远的地方,就是绿林俱乐部了。

对那个地方,葛屈德和哈尔斯简直着迷了。

哈尔斯说:“老天呀,那里应有尽有!风景、空气、甜美的水质和完善的道路。至于屋子,如果有英国安妮王朝式的前院和玛丽安妮王朝式的后院,那简直大得就像医院了。”

这话有些荒谬,因为房子完全是伊莉莎白女王时代的样式。

我们当然就选定了这个地方。我可不愿意住在那种虽然舒适但大得离谱、又太过偏僻且找不到佣人的地方。我颇为自信的地方就是:不管发生过什么事,我绝不会怪哈尔斯和葛屈德带我去“阳光居室”。还有一点,即使在“阳光居室”发生的一连串灾难并无其他效应,它却告诉我一件事,就是从某个可能身披兽皮,以追捕猎物为生的半开化祖先那儿,我遗传到了追踪的本能。倘若我是男人,我可能是个追捕罪犯的高手,就像身穿羊皮的祖先追捕野猪一样,绝不妥协与善罢甘休。或是作为未婚女性,由于性别之碍,我生平第一次碰到犯罪事件,可能也就是最后一次了。可是它确实是那样一件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的大事。

别墅主人是保罗·阿姆斯特朗,他是商人银行的总裁。我们住进“阳光居室”的时候,他跟妻子女儿,还有家庭医生华克到西部去了。哈尔斯认识他的女儿露易丝,前一年冬天曾对她大献殷情。虽然她很迷人,可是哈尔斯总是容易对女孩有意思,我也就没有把这回事放在心上。我是透过孩子们有点钱在他银行的关系,以及据说他儿子阿诺曾伪造他的签名开出巨额支票的传言,才知道阿姆斯特朗先生的名字的。但我对那个传闻没兴趣。

哈尔斯和葛屈德被我赶了去参加一个聚会,自己则在五月一日就先动身前往“阳光居室”。那儿路况很糟,倒是绿树成阴,屋子四周也还有郁金香开着,满地枯叶的树林中传来阵阵杨梅的芳香。从车站开出不到一英里,车就陷入了泥坑。这时,我发现有一家银行,墙上缀满了娇小勿忘我。小鸟(不要问我是什么鸟,除非他们身上有某种鲜明色彩的的显著标记,否则在我看来,她们都是一样的)在树枝上啁啾,到处是一片详和景象。到了黄昏,蟋蟀开始呜叫,搓动后腿——或是做了什么动作——噪鸣声起时,生长在都市里的丽蒂,竟然感到有些意气消沉。

我们很安详地度过了第一夜。之后,每晚临睡觉前,我都不能确定,自己的头还能在枕头上枕多久,或在我的双肩上留多久。

第二天早上,丽蒂和我的管家瑞尔斯顿太太有点意见不合,结果瑞尔斯顿太太搭上午十一点的火车走了。吃过午饭后,仆役长柏克那儿又发生了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他右腹疼痛得很厉害。

当我知道时,情况更恶化了。于是到了下午,他也进城去了。

那晚,厨娘的妹妹生了一个孩子——厨娘眼见我面有犹豫之色,略加思索之后,便强调这是“双胞胎”。总之,到第三天中午的时候,操持家务的人,全家上上下下就只剩下丽蒂和我了。

可是这屋里有二十二个房间和五个卫浴啊!

丽蒂当即就想打道回府往城里走,可是送牛奶的男孩说,阿姆斯特朗先生的黑人仆役长托马斯·詹森正在绿林俱乐部当服务生,他可能愿意回来。尽管我向来对于挖走别人家的佣人颇多顾忌,但面对的既是公共机关和业管机构,似乎就不再太讲天良了(只要看看我们是怎样不假思索地对付铁路局和公共交通局就知道)。所以我给俱乐部拨了电话。大约晚上八点的时候,托马斯就来见我来了。

可怜的托马斯!

哈!结果就是,我用高得离谱的工资,当场就雇用了托马斯,还答应让他住在园丁木屋。从我们租下“阳光居室”起就空看了。托马斯是位老人了——满头白发,胸背有些伛偻,但满脑子都装着没完没了的个人尊严——他手握着门把,吞吞吐吐地说出他的忧虑。

“不是我多嘴,瑞秋小姐。几个月以来,这里发生了几件不寻常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一会儿门这儿吱呀吱呀响,一会儿窗户那儿又‘砰’的一声关上。可是,当人们去把门窗关紧时,却不见半个人影。我想住在别的什么地方。”

托马斯的一席话,直听得丽蒂一声尖叫,脸色发青。那晚,她就一直紧跟在我身旁不出十英尺的地方。置身于这座大屋子里,她连自己的影子都怕。不过,我可不是那种轻易就能被吓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