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耳语娃娃 第十三章 肢解娃娃(第4/5页)



  患唐式综合征的患儿,通常有个大龄母亲。随着母亲年龄的增加,出生这样儿童的机会快速地呈指数增长,从二十岁时每二千三百个婴儿中有一个,到四十岁时每一百个里就有一个。在大多数国家里,现在为高龄母亲做羊膜穿刺——或者说强制执行——来检查胚胎的第二十一对染色体是不是多了一条。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位母亲会被建议——甚至被骗去流产。

  你对此做何感想?这种行为奇迹般的阻止了那些身有疾患之人的出生,又没给谁带来太大的痛苦。这不像是政府有组织地对“未出生之人”的谋杀,至少看起来不像是。那就再来看看历史上的阴暗面吧。

  优化人种论之父弗朗西斯·高尔顿——在很多方面都和他的表兄查尔斯·达尔文正好相反。达尔文有条理、有耐心、害羞、传统,高尔顿却是个浅薄的涉猎者,在性心理上一团糟,可还是喜欢炫耀。他当然也很聪明,于是叫嚣着:让我们像改良苹果和玉米那样,来改良我们自己这个物种吧!让我们只用人类最好的样本而不是最差的样本来传宗接代吧!在一八八五年,他发明了“优化人种”这个词汇称谓。

  “我们”是谁?人类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个人主义的观念中,我们人类群体里,那些比较优秀的人——智能、体能优越、身体健康的人,确实拥有更多的挑选配偶的机会。然而在高尔顿的世界里,“我们”有了一个集体化的概念。高尔顿的追随者,卡尔·皮尔逊是一个激进的社会乌托邦分子,被德国不断发展的经济实力所吸引又对其感到畏惧,他最终把人种优化论变成了军国主义。人种必须得到优化,以超越欧洲大陆上所有的竞争对手。优化人种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以科学为借口的政治目的。

  “只有最优秀的人,才有多生后代的权利!”

  “那些各方面都很一般的人,生育一个孩子也就可以了。”

  “至于那些有遗传病的、智能低下的、缺乏能力的,他们不具备生育的权利!”

  ……

  很快,定义就超过了上述三条。二战时候的德国,是如何屠杀灭绝犹太人,推崇雅利安种族主义的“先进”事例无须多说。然而世界上,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在那些更“文明”的国家,在一段很和平的时代,优化人种究竟是怎么做的。

  在英国,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早期,随着萧条时期失业人数的增加,优化人种论很快死灰复燃。人们开始荒唐地把高失业与贫困,怪罪到种族的退化上去。就是在那个时候,多数国家通过了人种优化法律。那个时候,德国和瑞典已经开始实施——说得简单点,就是强制绝育政策。整个欧洲大陆,几乎无一幸免。

  至于美国,人种优化的热情一开始很高,主要来自于他们反对移民的感情。

  H.G.维尔斯在他的作品中有滋有味地描述道:“就像人们带有的致病微生物,或者一个人在墙壁很薄的房间里发出噪音一样,人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们,不仅仅属于父母自己……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黑人,棕色人以及肮脏的黄种人……他们都必须走开……局势已经变得很明显,人类群体从总体上来看,要比他们所拥有的未来低劣许多……给他们平等就是把自己降低到他们的水平上,保护和珍视他们则会被他们的多生多育给淹没……当然了,所有这样的杀戮,都要先施麻痹剂。”他最后安慰似的补充了这么一句,而事实上不是这样。

  你在那个时代能发现无数的支持者,他们其中不乏名人、伟人,甚至萧伯纳在他的剧本《人与超人》中曾经说过:“作为懦弱者,我们用慈善的名义打败自然选择;作为懒汉,我们用体贴和道德的名义忽视人工生育选择。”

  对于美国的人种优化论者,限制移民不是他们在法律上的唯一胜利。到了一九一一年,有六个州先后通过了对心智不健全的人实行强制绝育。六年后,又有九个州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州可以处死刑犯,它当然也可以剥夺人的生育权。

  起初,最高法院否决了很多绝育方面的法律,但是在一九二七年,它的立场改变了。在巴克控告贝尔一案中,最高法院判决,弗吉尼亚州政府可以给凯瑞·巴克做绝育手术。

  巴克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居住在林池堡一个癫痫病人和弱智者的群落里,和她的妈妈爱玛以及女儿维维安住在一起。在进行了一次仓促草率的检查之后,只有七个月大(!)的维维安被宣布是一个白痴。于是,凯瑞被命令去做绝育手术。法官奥利弗·温代尔·霍姆斯在判决中有一句闻名世界的话:“三代白痴已经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