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的帮手(第6/7页)

“七十五。”

“七小时的话是多少,五百?”

“五百二十五。”他不动声色地说。

“再加上一千四的话,总计一千九百二十五。就算跟客户拿两千好了。这数字差不多吧?”

“你想讲什么啊,马修?客户付太多,你们分的羹太少?”

“都不是。不过如果他想囤积这些垃圾的话——”我朝桌上那堆摆摆手——“自己上街买不更好吗?投资报酬率更高,不是吗?”

他瞪着我久久不放。然后,他绷硬的脸陡地裂开来,他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空气中所有的紧张烟消云散。“天哪,你说得没错,”他说,“那人还真付太多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帮他代理的话,其实不需要雇我跟其他人的。”

“我可以直接逛街付现就好。”

“没错。”

“我甚至可以越过街头小贩,直接找上批发商。”

“这又省了许多美金。”

“妙啊,”他说,“你知道听来像什么吗?像是联邦政府会干的事:要扫毒干脆就跟哥伦比亚人直接买毒。等等,他们有一回不就真的干了这档事儿么,买下了可卡因?”

“好像,不过应该不是可卡因。”

“噢对,是鸦片。好几年前的事了,他们买下土耳其产的所有鸦片,因为照说这是清空本国所有鸦片最划算的做法。全数买下,然后烧光。而这,各位青年朋友,这就是美国海洛因成瘾人口绝迹的开始。”

“成效斐然,对吧?”

“成效零分,”他说,“现代社会执法成效的第一条定律。全是徒劳。好玩的是,眼下这个例子客户的回报倒是不差。你如果买下版权或者商标,就得自个儿捍卫好。否则就有搞丢的危险。你要搞清楚你是某年某月某日付了多少钱捍卫自己的利益,而帮你代理的调查员又是把多少货品从多少商人手里查扣下来。加减算算你还是划得来。相信我吧,这些个大企业,如果他们觉得不划算的话,才不会一年年地掏腰包往外砸钱呢。”

“这我相信,”我说,“总之,如果客户白花了钱,我也不会睡不好就对了。”

“你只是不爱这行当。”

“怕是没错。”

他耸耸肩。“这我不怪你。全是狗屁。不过老天在上,马修,警探工作十之八九都是垃圾啊。以前在侦缉组干的活儿跟这有区别吗?或者其他警务?咱们以前做的大半都是屁。”

“还得写文书。”

“还得写文书,可不是嘛。屁事做完以后还得写报告,外加影印。”

“某种程度的狗屁我还可以忍受,”我说,“不过天地良心,咱们今天做的我还真不忍心。”

“喔,宁可啪地一脚把门踢开砰砰砰打倒坏人。是这意思啰?”

“不尽然。”

“干脆当蝙蝠侠好了,行侠仗义开车行遍高谭市⑤,连把枪都不带就把恶人收拾干净。你知道电影里头少了什么吗?”

“我还没看电影呢。”

“罗宾,里头没有罗宾。神童罗宾⑥。之后出的漫画把他去掉了。听说他们做过民意调查,要读者电话投票,看是该把罗宾留下还是让他死掉。就像古罗马一样,那些个打斗送死的人是怎么称呼的?”

“角斗士。”

“对。拇指朝上还是朝下,罗宾得了个朝下的拇指,所以他们就把他杀了。这你信吗?”

“我什么都有办法信。”

“是啊,我跟你一样。我老觉得他们是 Gay 圈的。”我看着他,“蝙蝠侠和罗宾,我是说。罗宾是他的被监护人呢,老天在上唬谁啊。扮装出游四处飞,剧服配件什么都来,妈的应该是某种 SM 游戏之类,你不觉得吗?”

“从没这么想过。”

“呃,我可从来没为这档子事情睡不着,不过摆明了就是啊。总之这会儿他已经死了,‘罗宾也,死于艾滋’我想,不过家人否认了,那个叫什么名字的。你知道我在说谁吧。”

我不知道,不过我点了个头。

“人总得赚钱维生你说是吧。总得有进账啊,不管是骚扰黑佬,或者干脆自己下海蹲在路边叫卖卡带围巾。五块、十块。”他看着我,“干不来,啊?”

“没办法,华利。”

“不想当蝙蝠侠的帮手么。好吧,没办法做的事你就是做不来。妈的这种事我又懂个屁呢,说起来?你不喝酒,这我是没意见,不过如果做完一天工后没法儿翘起两腿灌他几杯黄汤的话,谁知道呢,搞不好我也干不来。马修啊你是好人,如果哪天你改变主意——”

“我知道。谢了,华利。”

“嗐,”他说,“别客气。咱们总得互相帮着点啊,懂我意思吧?在这个高谭市里头。”

①《蝙蝠侠》中有一名坏蛋是以小丑的扮相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