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第5/5页)

《盲目的爱》是我目前创作中的书本,我已经写出初稿。此时的我心知肚明,我再活不久,没办法完成润饰。

对谁的盲目的爱呢?

不是对卡罗琳,也不是马莎。我对她们的爱是短暂的、理性的、限额配给的,永远给得心不甘情不愿,而且总是——毫无例外——受欲望操控。

也不是对已经长大或成长中的孩子玛丽安、哈丽叶和威廉·查尔斯。我很高兴他们来到人世,除此之外,我没什么好说的。

也不是对我的书或我创作那些书付出的辛劳。那些书我一本都不爱。它们只是成品,跟我的孩子一样。

可是,天可怜见,我爱查尔斯·狄更斯。我爱他那种突如其来、感染力十足的笑声,爱他幼稚的荒唐行为,爱他说的故事,也爱跟他相处时那种每个当下都很重要的感觉。我痛恨他的才华,他活着的时候掩盖我的光芒,死后的每一年都更让我黯然失色。而且,不忠的读者啊,我相信在你那遥不可及的未来他更会远远凌驾我。

过去十九年来,我经常想到狄更斯最后告诉我的那个小故事。他说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走在伦敦街头,把一颗颗樱桃喂给一个骑在爸爸肩膀上的小男孩。那男孩吃光了他的樱桃,那个爸爸自始至终都没发现。

我认为狄更斯把故事说反了,我认为他偷了那男孩棕色袋子里的樱桃,男孩的爸爸始终没察觉,全世界都没察觉。

或者这是我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或者狄更斯趁我骑在他肩膀上的时候偷了我的樱桃。

再过一小时,我会派玛丽安把字条送去给毕尔德:我快死了,方便的话过来一趟。

他当然会来,毕尔德从不让人失望。

而且他会来得很快,他家就在对街。可是他赶不及。

我会坐在我的大扶手椅上,就像现在这样。我后脑勺会枕着一颗抱枕,就像现在这样。

火焰会在炉栅里燃烧。

但我感受不到它的热度。

我为这些墨水渍致歉,我晨袍的袖子真的太大了。

阳光会从窗子高处照进来,就像现在这样,但只是高一点点,正如壁炉里的煤炭只会烧低一点点。应该会在十点过后。虽然阳光灿烂,房间却会一分钟一分钟变暗。

我不孤单。

读者啊,你一直都知道的,我死的时候不会孤单。

有好几个身影跟我一起在这房间里,或许在我费力写着的时候,它们会滑行过来,但我的手会没有知觉,我的写作从此终止,我手上的笔只会画出毫无意义的线条和污渍。

祖德当然会在这里。他的舌头会一吐一收。他实实实在很想跟柯林斯斯斯先生说个小秘密。

我在猜,在祖德后方左侧,我会看见巴利斯——菲尔德探长的儿子。菲尔德也会在场,在他儿子后面。他们俩都会露出食人族的尖牙。站在祖德右边的会是狄更森,他终究不是狄更斯认养过的那个儿子。他向来就是,也永远会是祖德的怪物。在这些身影后面就只是模糊的形状,个个都穿黑色西装披斗篷。在这屋里渐渐变暗的阳光中,他们看起来会很滑稽。

我将无法清楚辨识他们的面孔,圣甲虫终于啃穿了我的眼珠。

可是后方会有一个隐约不明的巨大身影。那可能是黑彻利探员,我只能勉强看出他黑色背心和寿衣底下的恐怖凹洞,像梦魇里的假怀孕。

可是读者啊(我早看穿你了,我知道这些事比我本人更吸引你),狄更斯不在其中。狄更斯不在场。

但我相信我会在,我已经在了。

接着,我会听见亲爱的毕尔德上楼的脚步声,刹那间我房间里那些身影会开始挤过来,七嘴八舌说着话。他们一面向我靠过来,一面嘶嘶嘶地喷着吐着含糊又刺耳的声音,同一时间说着话,却都语无伦次。我会举起双手捂住耳朵,如果我办得到的话;我会闭上仅剩的眼睛,如果我办得到的话。因为那些面孔会很惊悚,那些吵闹声会叫人吃不消,那会是一种我从没体验过的痛苦。

再过四十五分钟,这些事就会发生——在我送信给毕尔德之前,在其他人比他先到之前——可是我已经觉得痛苦、恐怖、难受、无法理解。

无法理解。

丹·西蒙斯

美国科罗拉多州

2008年4月23日

[1] 典故出自《圣经·创世记》,该隐与亚伯是亚当与夏娃的儿子,该隐后来因嫉妒杀死亚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