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1870年7月第四天,就是我女儿玛丽安满周岁那天,我提早结束工作(我在改编《夫妇》的剧本),搭傍晚的火车到罗切斯特。我带着一个绣花沙发抱枕,是马莎刚搬来伦敦时做来送我的。火车上几个孩子看见我提着手提箱又拿抱枕,笑嘻嘻地指指点点。一个将近四十六岁又七个月的老头子,童山濯濯、胡须花白、视力模糊,带抱枕出门恐怕有些生理上的缘由,连毛头小子都觉得荒谬到不便开口探询。我也报以微笑,对他们晃晃手指作为回应。

到了罗切斯特,从车站到大教堂那一千五百米左右的路程我选择步行。狄更斯最新一章《艾德温·祖德疑案》已经上市了,罗切斯特与大教堂和紧邻的墓园——以粗糙的手法伪装成“克罗斯特罕”和“克罗斯特罕大教堂”,就跟出现在前后几页那个老是忘记自己戴着超大假发的狄克·德彻利一样——已经在眼尖的读者心里引发文学与悬疑的共鸣。

太阳刚下山,我拿着抱枕和手提箱等待最后几名游客——两个怪里怪气地手拉手的神职人员(他们显然是来墓园用木炭描画墓碑上的雕刻字迹的)——走出敞开的大门,往镇上和火车站方向走去。

远处墓园后侧传来两个人的声音,但他们的身影被墓园起伏的地形、周边树木和屏障湿地草丛附近贫民区的浓密树篱遮挡,甚至被托马斯·塞普席先生这种自大又缺乏安全感的人建立的那些较为高耸的墓碑所掩蔽。托马斯·塞普席先生至今依然活生生走来走去,神气活现地欣赏他过世妻子纪念碑似的墓石上的冗长碑文(当然由他亲手撰写他自己的事迹,再交由那个以镌刻纪念碑为主业的五颜六色石匠德多尔雕在石碑上)。我应该说清楚,如今神气活现的托马斯·塞普席先生只活生生走在那本提早陨落的连载小说《艾德温·祖德》里,这本小说的早夭命运就跟五年又不到一个月前那列下午二点三十八分从福克斯通开往伦敦的特快车一样,一头栽进斯泰普尔赫斯特高架铁轨的缝隙,停也停不住。

“这点子蠢透了。”有个男人在咒骂。

“我觉得应该会很有趣,”是女人的声音,“夜晚的海边野餐。”

我在距离那对拌嘴夫妻不到六米的地方停下脚步,藏身一座高耸厚实的巨无霸大理石碑后面,那是一座颇有塞普席风格的方尖碑,碑上的姓名(某位反正早已被人遗忘的地方官员)经过盐分、雨水和海风的侵蚀,已经模糊难辨。

“在他妈的骨头堆里他妈的野餐!”那男人高声咆哮。任何不感兴趣(又距离遥远)的人无意中听见,都会觉得这男人从来不曾为自己的嘶吼声难为情。

“你看看这块……石头……多适合当桌子,”那个女人嗓音略显疲惫,“你先坐下来放轻松,我帮你开啤酒。”

“去他妈的啤酒!”那男人又吼。接下来是瓷器被扔向永恒——至少具有纪念意义——的石碑的脆裂声。“把东西全都收拾好!先把杯子和啤酒桶给我,你这头蠢牛!这下子我至少要等几个小时才有东西吃。你最好自己去赚钱还我火车票的钱,否则……喂,你是……你这家伙跑到这里来干吗?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抱枕?”

我继续面带笑容,直到我离他只有几十厘米。那男人忙着照顾手里的杯子和啤酒桶,几乎没时间站起来。

我笑着把抱枕紧紧贴上那男人的苍白胸膛,扣下我藏在抱枕后方的手枪扳机。枪声被闷住了,听起来挺古怪。

“搞什么!……”乔瑟夫·克罗叫道。他踉跄地后退几步,显然不知道该看还拿着抱枕——有点儿冒烟——的我,还是低头看他自己的胸口。

他洗得洁白的廉价白衬衫前襟绽放一朵血红天竺葵。他指缝污黑的双手摸向敞开的背心,虚弱地撕扯着开出红花的衬衫,扯掉了几颗扣子。

我把抱枕按在他此时裸露的无毛胸膛上,就在他胸骨上方半个手掌的位置,又开了两枪。两发都是实心弹。

克罗又歪歪倒倒地后退几步,直到后脚跟抵住一块低矮水平石板,很类似他们选来当晚餐桌那块。他整个人倒栽葱,翻了一圈,仰躺在地上。

他张嘴想尖叫,却没有发出声音,只有一阵阵气泡或汩汩水声,我发现那声音不是来自他的喉咙,而是出自他刚被子弹穿破的肺脏。他设法求助,两眼瞪得大大的,露出白眼球。他的一双长腿已经开始扭动抽搐。

卡罗琳快速赶过来,俯在她丈夫上方,拿走我稳定双手里的抱枕。她蹲下来,双手将冒烟的抱枕牢牢盖住克罗张开绷紧的嘴巴和暴凸的眼睛。

“你还有一颗子弹,”她对我说,“开枪吧,动手!”

我把手枪使劲戳进抱枕里,力道之猛,似乎想用枪管把抱枕的羽毛和表布塞进克罗张开的咽喉里,借此闷死他。他的呻吟声和发不出的尖叫声此时完全被压抑下来。我扣下扳机,那把忠实的手枪击发最后一次。这回传来熟悉的声响(至少在我听来很熟悉,因为在鸦片梦里听过),是后脑勺的碎裂声,像被敲碎的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