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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识到,肖恩开始看心理医生,正是我去找他说我想报道洛夫顿一案的时候。我猜那时候他大概是想把我从这案子的旋涡里推出去,以免我陷入跟他一样的苦痛。我愿意这么想,告诉自己这就是他所想的。在山里的那些天,我就紧攫着这个念头自我安慰。

有天晚上,灌了许多酒之后,我站在旅店房间的镜子前,思忖着应该刮掉胡子,再把头发剪短,这样我就跟肖恩生前几乎一样了。我们是同卵双胞胎,有着一样的淡褐色眸子、一样的浅棕色头发、一样的纤长体格——但是很多人不会意识到这些。因为一直以来,我俩都不遗余力地打造与彼此截然不同的形象。肖恩戴隐形眼镜,举杠铃练出一身的肌肉。我则戴普通眼镜,大学时就蓄起了胡子,离开高中篮球队后再也没碰过杠铃。我脸上还有那道疤痕,就是布雷肯里奇事件中的那个未婚妻给我留下的,那是我的战斗勋章。

肖恩高中毕业后就去服了兵役,退役后当了警察,这一路一直留着短寸头。后来他上了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在职课程,成功拿到了学位。在警察局里,有文凭才能升上去。我毕业后则在纽约和巴黎瞎混了几年,后来才走上念全日制大学的路子。我的梦想是当个作家,最后却成了记者。我暗暗告诉自己,这只是权宜之计。我已经这样告诉自己十年了,也许还要一直自我鼓励下去。

就在那个晚上,在旅店房间里,我久久凝视着镜中的自己,但最后我既没有刮掉胡子,也没有剪短头发。我不住地想着躺在冰冷地下的肖恩,愁肠百结。我决定了,到我死的时候一定要火葬,我不要在地下受苦。

最令我牵肠挂肚的就是那句遗言。警方的说法是这样的:我的哥哥离开斯坦利酒店,驱车穿过埃斯蒂斯公园小镇,来到贝尔湖。他停下了警车,却没有熄灭引擎,而是让发动机继续突突地转了一会儿。他没有关暖风,等热气凝在挡风玻璃上,蒙上一层雾气后,他起身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在玻璃上写下了那句话。他是反着写的,所以在车外就可以直接读出来。这就是他留给这个世界——还有他的父母、妻子和双胞胎兄弟——的遗言:

游离于空间之外,超脱时间之际。

我无法理解。什么时间?什么空间?他得出了某种令他绝望的结论,却从不跟我们探讨一下。他既没有伸手向我求助,也没有去找我们的父母,或者赖莉。是不是我们应当率先向他伸出双手,即便在我们不知晓他隐秘的创伤之前?我独行的这一路上,得出了结论:这是不可能的。他本就应该先向我们求助,他理当先做出尝试,因为他没有这么做,他剥夺了我们援救他的机会,令我们陷入痛苦与内疚的深渊无法自拔。我意识到我的悲恸中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怨恨。我怨恨他,怨恨我的双胞胎哥哥,因为他居然这样对我。

但是对亡者怀恨在心太难了。我没办法一直生肖恩的气,而唯一能稍稍消减怒火的方法就是质疑警方的说辞。于是,我就陷入这种循环:否定,接受,愤怒;否定,接受,愤怒。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

在特柳赖德的最后一天,我给韦克斯勒打了个电话。我听得出来,他并不乐意接到我的电话。

“你们找到那个提供消息的线人了吗?跟肖恩在斯坦利见面的那个?”

“没有,杰克,没那个运气。我向你保证过,一旦这事有进展就一定会告诉你。”

“我记着呢,我只是还有些疑问。难道你就没有吗?”

“放手吧,杰克。让过去的就这么过去吧,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好过些。”

“特别调查组呢,他们怎么说?还是他们已经就这么放过去了?案子结了?”

“差不多吧。这星期我还没跟他们谈过。”

“那你为什么也还在查那个线人?”

“我有我的疑问,跟你一样,就是有些地方还没弄清楚。”

“你对肖恩的看法改变了?”

“不,我只是习惯把所有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我想知道他跟那个线人谈了什么,或者说他们是不是真的碰头了。你知道,洛夫顿一案还在侦办中。我倒是想把这个钉子案给破了,为了肖恩。”

我注意到他不再称呼肖恩为麦克。肖恩,已经不再是警察圈子的一员。

接下来的星期一,我回到报社,重新开始工作。走进新闻编辑部时,我感到有好几道目光落在我身上,不过这没什么不寻常的。每次走进来时,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打量我,我能感觉得到。我有一份编辑部里人人羡慕的好差事。没有每天的例行苦差,没有当日截稿时限的逼迫,我可以在整个落基山区自由自在地游荡,只用撰写一个主题:凶杀案。所有人都喜欢精彩的谋杀故事。有时,我把一桩枪击案拆解成几个专题,追述凶犯和受害者的生平,描述他们命运相交的致命一刻。有时,我又会写一桩发生在樱桃山上流社会的谋杀案,或者莱德维尔小镇的一起酒吧枪击案。贩夫走卒的案子,鸿儒雅士的案子;毛毛雨一样的小案子,骇人听闻的重大凶案,我哥哥是对的,只要写得好,报纸就会大卖特卖。而我就是干这个的,我就擅长从容不迫地讲故事,并且把它们讲得娓娓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