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2/14页)

“然而,这些过节,”布鲁诺下结论道,“对目前这三桩谋杀案而言,其实也并没那么重要。雷恩先生,对于——好吧,至少对我个人而言——您以超乎自然的能力,完全洞见了这一连串罪案的根源,我实在想知道您究竟以何种神鬼之才做到这一点的。”

“超乎自然?”雷恩摇摇头,“我从不相信奇迹;自然,我也不可能创造奇迹。若说在这一连串引人入胜的调查中,我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成就,不过是观察、询问、谈话和思考,如此而已。

“我们就从整体开始看好了。举例来说,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三桩罪案,最单纯的是第一桩。朗斯特里特乍看离奇的死亡,其实有清晰的逻辑可依循。你们二位应该还清楚地记得,我所知道的朗斯特里特被杀的情况,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得到的——全是转述来的,而不是直接接触到罪案的种种情况,这就得谨慎消除不是亲身观察必然带来的落差。然而,无论如何我得再强调一次,”说到这里,雷恩带着感激的神色面对萨姆,“萨姆巡官的叙述非常准确而且非常详尽,让我如同亲临现场,目睹这出凶杀戏剧的前后经过和细节。”

哲瑞·雷恩先生的眼睛亮了起来,“关于这桩发生于电车上的谋杀案,有个简单的结论是毫无疑义,几乎是呼之欲出的。而直到现在这一刻,我还弄不清为什么以你们二位如此敏锐的脑子,会让这么明显的事实溜出你们的视线和思考之外。总而言之,杀人凶器本身的特性已清楚透露出,凶手不可能赤手直接使用,却能不让这些毒针刺伤自己从而丧命。巡官,你自己便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这个插满针的软木塞——因此你用钳子来夹,随即放进香烟盒。你已清楚地把这件凶器的特点告诉我,我也就立刻看出,凶手必定有某种保护自己手掌和手指的措施,才能在电车中带着这个精巧的杀人利器,顺利放入朗斯特里特的口袋。我再说一次,我当时立刻看出了这一点。尽管我并未亲眼见到凶器本身,但由于你的描述这么清晰,我不可能错过这关键的一点。

“于是,有个疑问自然接着浮现:保护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么?最简单的答案是:手套。当然,手套对凶手来说是否合用?我们知道,对于他的谋杀计划而言,手套简单而实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护,尤其是皮革质料的手套;而且,对一般人的正常穿着而言,戴着手套比其他任何不寻常的护手方式,要显得自然。毕竟,在一件计划周详的谋杀案中,我们没理由认为,凶手会放弃最自然、最适宜、最足以保护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种奇奇怪怪的护手方法。退一步来说,若戴着手套被人瞧见,既不显眼也不致引起疑问。我们再想想,其他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于太碍眼、太引人注目的东西还有什么?应该是手帕。

“携带手帕也许很自然,但一条缠在手上的手帕却多少会引人注意,而更要紧的是,对于锋利的针并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我也考虑过,凶手是否可能使用萨姆巡官的方式——就是用个小钳子来夹,但稍稍一想马上就可推翻这个假设。毕竟,在凶手夹着凶器避免刺伤自己的同时,这样的操作动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张胆了——想想看,拥挤不堪的车厢里,几乎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可言,这使得这种方式完全不可行。

“至此,我认为事情非常明确,凶手把软木塞放进朗斯特里特的口袋时,必定戴着手套。”

萨姆和布鲁诺对视一眼。雷恩闭上双眼,用低沉而平静的声音继续说:“我们知道,软木塞被放进朗斯特里特的口袋,是他上车以后的事,从事后每个人的证词都可确定这点。而我们也知道,朗斯特里特上车后,车门和车窗就再没打开过,当然有两个例外我们不能忽略,一会儿再说。毫无疑问,凶手必定是事发后萨姆巡官侦讯过的、还留在电车上的人,而自从朗斯特里特及其友人上车之后,就再没有人离开电车一步,除了一个例外,这个人奉达菲警官之命下车,但很快回到了车上。

“我们也十分确定,车上所有人稍后在车库接受了侦讯和彻底的搜身,却并没有任何手套的踪迹;而且,你们也必定记得,这批人下车后进入车库,这一小段路的两旁全站着警员和刑警,事后这段路的范围之内也没有发现手套。还有,巡官,你仔细回忆一下,在你跟我叙述完所有经过之后,我是不是特别问到,这批人的随身携带物品中是否有手套一类的东西,当时你也断然否认。

“换句话说:虽然凶手仍然留在车上,但这里有个极不寻常的情况,就是执行凶杀的这个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凶后不翼而飞。它不可能被扔出车外,因为朗斯特里特一行人上车之后,车窗就没再开过一条缝;它也不可能被丢出车门外,因为仅有的几次开门,都由达菲警官亲自把关动手,确认绝对没人可浑水摸鱼,否则达菲警官一定会注意到且报告此事;这手套也不可能在车上销毁,否则搜车时必定有残骸存留而立即被发现;甚至也没有机会被交给共犯或偷塞到某个无辜的乘客身上,因为那样的话手套也自然会出现,而出现在共犯身上和在凶手身上基本上没什么两样,至于嫁祸给其他乘客的情形,很显然搜身的结果证明并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