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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说道:“你的说法倒是相当容易理解。我们礼拜天到教堂去,牧师也都是这样说的,可惜要是有更多事实能证明这些就好了。我不打算在这里多说什么,巴克雷先生。我们热爱的洛杉矶治安正日益恶化,垃圾堆似的区域正在不断增加。它已经病得不轻了,为了阻止它的恶化,我们警察每天勤勤恳恳地努力,或许这也算是为了金钱和名誉采取的权宜疗法之一吧。”

“话不能这样说,你们警察这种组织,本来就是我们市民智慧的产物,也就是所谓的自愈能力。我所说的权宜疗法,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治理盗贼却让联邦军队介入这种事。”

“原来是这样,我了解了。不过巴克雷先生,令郎的案子,我只能说很不寻常。我在洛杉矶警局已经干了二十年,这种不同寻常的凶杀案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位著名作家被杀已经够特殊的了,而且脑袋还被斧头砍断了。凶手带走的凶器好像是把冰锥。但是看来那把凶器和砍断头颅使用的斧头都是你们家的。”

“是的。冰锥平时放在那个吧台下面,斧头是放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是给园艺师准备整修花木用的。”

“这么说来,这个不寻常的凶手在进行如此残酷的犯罪前,居然懒惰到不带任何凶器来。万一在你们家没有找到那两样凶器,他会怎么办?难道杀不杀人都无所谓吗?

“而且被砍掉的头颅居然放在离躯体三英尺的地上,还盛在银盘里。这个银盘据说也是你们家的。这里头究竟隐藏着什么谜底啊?另外,麦克·巴克雷还随身携带着不少现金,这些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并不在于偷盗。这个大厅有不少值钱的东西,但凶手都没有拿走,据说没有任何东西被盗。我再问你一遍,麦克·巴克雷先生曾经和别人结过什么仇吗?”

“没有,”戈登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儿子不是那种会跟人结仇的人。”

“工作上得罪过谁没有?”

“你是说得罪到想杀掉他的程度?一个都没有。下一步你好好打听看吧,马上就会知道的。”

“有没有发现他和哪个危险组织扯上关系的迹象?”

“完全没有。但是如果作家协会和好莱坞算是危险组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和毒品呢?”

“我想你们已经检查过我儿子的工作间了吧。他平常连烟也不抽。虽然会喝点儿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烂醉的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会开车出去的。”

“那好。那么谁会要杀害麦克·巴克雷呢?他的死,谁从中可以得到好处?”

“这可一点儿猜不到。我想不会有人非杀我儿子不可。”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又为什么非得把他的头切下来?切下来的头又为什么要放在银盘上?而且,凶手想做那样多的事,却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之类的东西,这到底为什么?”

戈登没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后又没说出来,最后才说道:“要不,会不会是毒瘾大的吸毒者,或是精神异常的人干的吧?我想我儿子的死会让不少人受损失,但不会有人能因此获得好处的。”

“真是桩愚蠢透顶的案子。的确,除了吸毒后脑袋糊涂的人外,大概没有人想得出这种作案方式。凶手像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大厅里的,那扇窗户一直就没关。”

戈登不无悔恨地点了点头。

“当时,凶手带着从院子杂物间里找到的斧头,从窗户爬了进来。杂物间里还留着凶手翻动东西的迹象。然后他穿过草坪,上了玄关的台阶,踩着窗框爬进了大厅。窗框上还遗留着一些泥土,可惜没有留下鞋印,无法确定鞋子的款式。也没留下指纹,看来凶手戴着一副乳胶手套。这也奇怪,为什么要戴乳胶手套呢?鉴识人员告诉我,凶手戴的可能是医生动手术用的手套。

“凶手进入大厅后,把斧头放在窗户边,然后到吧台的桌子处寻找凶器。他发现了一把碎冰锥,觉得用起来很顺手,于是就拿走了,再拿着斧头躲进那个更衣柜里。”

“你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这条路线上都留着少量院子里的泥土,更衣柜里还留着一些草坪上的树叶。”

“嗯。我累了,也受了很大刺激,脑子已经有点麻木了。你讲得很详细,但最终你想告诉我什么?或者还有什么想问我?”

“就像刚才提到的那样,凶手在更衣柜里躲藏了很久,这一点没有疑问。但这只是凶手的权宜之计。”

“这怎么说?”

“凶手很可能最早是想进令郎的房间。但他走到房间门前后拧了拧门把,才发现门已经上锁了。不得已,他只好躲进更衣柜里。也就是说,他进得了大厅却进不了房间,所以躲在那里等待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