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逆位之塔

未来牌,逆位之塔。

房内连呼吸声都已消除干净,黄梦清、黄慕云均在等那关键的谜底……

“秘密就是黄家那几宗命案与白小姐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您是不瞒也不是,瞒着又觉得良心上过不去,终日惶惶的,也不知晚上可有睡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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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偌大一个青云镇来讲,荒唐书铺真是小到不能再小,地方又偏,租在冯姑婆家老宅旁边那条小巷子里,一旁是烧饼摊,另一旁卖香烛冥纸,倒也神秘。铺面大小只三十余尺,贴墙摆了三个旧书架,歪七扭八排放的几百册书已脏得看不出原色,靠柜台后头竖着根油漆斑驳的廊柱,上头打一枚粗钉,挂着钟锤生锈的西洋时钟,终日滴滴答答走个不停,玻璃罩面上有点点褐污。这样的铺子,大抵除铺主之外,再有人光顾可能也算奇迹。

王二狗的烧饼摊摆得很早,又收得比较晚,可每每他刚开始把甜酱罐子封上盖的时候,书铺的门板便哗啦一声裂开,从门板缝里走出一个脸青唇白,明显睡眠不足的女人,扎了一根粗辫子,穿灰蓝色旗袍,一只手夹着半截点燃的香烟,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把牙刷。

王二狗听到那门板的动静,便拿起放在烘坑上的烧饼,往里边填三块臭豆腐,浇上辣酱,包上黄纸,给那女人送上。女人便把半支烟丢在脚下,用布鞋踩熄,指节被烟垢熏黄的手径直接过烧饼啃起来。

十年来,从王二狗开始在书铺门前摆摊开始,他便天天要如此招呼一位邋遢古怪的书铺女老板。他不清楚此人来历,只知她叫杜春晓,似乎有晚起晚睡的习惯,所以皮肤白得有些不正常。说她不会做生意,勿如讲她不在乎生意,反正这么偏僻的地方,每日来来去去都不见得有三十个人,能进她铺子里买书的就更少。不过这不是王二狗担心的问题,反正只要那三文烧饼钱不少,管她的收入能不能维持生计呢。

“老板,你这烧饼越做越小了嘛。”杜春晓见谁都叫“老板”,哪怕去菜场买颗蛋,都管蹲在竹篮边的老婆婆叫“老板”。

“哪里是饼做得小?是杜小姐你食量大咯!”王二狗笑嘻嘻地把盖了布的面团和香葱盆子往板车上放。讲实话,他实在无从辨别杜春晓生得好不好看,只觉她五官是端正的,可惜常被那龇牙咧嘴的表情给败坏了,身材瘦得像个丝瓜精,但宽松的布袍子却包不住她的前凸后翘,倘若穿点儿好的,搽上口红,保不齐还是个美人儿。可想归想,王二狗面对这么随意潦倒的女子,嘴上却怎么都花不起来,尤其杜春晓现在一张口,臭豆腐味儿和香烟味儿便冲他的脑门翻滚而来,令他恨不能即刻逃走。

杜春晓也不理会王二狗的奚落,只靠在门板上将早点与午饭的“混合餐”吃完,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拿着那支没沾过嘴的牙刷进铺子里去了。

荒唐书铺还是一如既往地灰尘满满,手指头往哪里捻一下都会变黑,唯有杜春晓坐着收钱的那只梨花木柜台油光水亮,是被她自己的袖子擦干净的,只因那地方除了做卖书的交易,还要派点别的用场。

手里那副塔罗又硬又大,四角镶了铂金的边,所幸杜春晓的手掌也厚实庞大,能把牌抓得很稳。随意抽一张出来,笑了,星星牌,看来今天能碰上有趣的客人,再抽一张,死神。

整个下午,荒唐书铺只卖出一本《三侠五义》,其余时间杜春晓都只怔怔看着窗台上滑落的几寸阳光,暖融融照得人想睡。到黄昏时分,她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想去对街的老汤楼叫碗面,又舍不得跑开,怕错过那位命中注定的“贵客”。后来实在饿得受不住,只得跑去隔壁香烛店,找到正打瞌睡的伙计,只说:“姑娘我饿得受不了,劳烦替我去对过儿叫碗面来。”

那面送到荒唐书铺的时候,已经变成面糊了,她也不计较,大口吸食起来,待把汤头喝尽,胃里的馋虫才勉强平息下去,嘴还没擦,客人竟到了。

十七八岁的少女,素面朝天地走进来,穿一身洁白短褂,素花纹长裙,双眸如浸入清泉的墨玉,黛眉樱唇,美得竟有些惊天动地。杜春晓自己是女人,亦忍不住发呆,只觉这客人不像从前活在凡间的,而是从天上走下来的。她暗自纳闷,这么美的姑娘在青云镇上居然没传出名气来,难不成真是藏在哪个金窝里的?

可那少女一落座,杜春晓便恍然大悟,哦,原来已不是黄花闺女了,屁股挨住凳板的仪态浮起些许少妇风情,低眉顺眼的神情里隐约透露艳光,被性事浇灌之后蜜桃初熟的甜蜜气息在书铺中缓缓弥漫。

“要看些什么书?”杜春晓强压激动的情绪,迎上来问她。不知为什么,她能嗅出客人甜蜜以外的血腥味儿来,这味道令她多少还原了一些“兽性”。杜春晓一直认为,人与兽的区别并没有太大,尤其在对欲望与未知事物的追求上头,甚至还远远盖过那些无知的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