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第4/14页)

“巴纳德受到一伙策划越狱的犯人胁迫,从旧金山的恶魔岛监狱逃跑了,可是,那几个同伙被击毙了,而他则从监狱楼上摔下来,得了脑震荡。幸运的是他还活着,被狱警看护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复审的结果送到了,结论是对他的判决存在误判。在旧金山开庭复审时,他以为军方提供协助为条件被准予特别假释,当即就被征召入伍了。

“他是个称职的科学家,学历很高,学业优异,还在内科和外科方面都具有高超的医术。不仅如此,他对核裂变的认识也很准确,在当时是属于出类拔萃的人才。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连总统都几乎不知道原子能为何物。再有,他基本上不和人交往,既没家眷,也没有朋友,也就不可能把自己知道的绝密情报透露给谁。因此,让他成为第五〇九混编大队的成员是再理想不过的了。再加上形势又很紧急,军方就对巴纳德的特殊背景十分看重。

“他被立刻编入圣路易斯·奥比斯波[7]的训练营。他在这里一待就是三年,每天都是高强度的训练,他要学会打枪、格斗、发摩斯电码,等等。

“随后,他又被送到犹他州门多弗的秘密基地[8],与早已在那里集中的第五〇九混编大队的成员会合。据说基地的人口写着这样的标语:

WHAT YOU HEAR HERE

(无论你在这里听到什么)

WHAT YOU SEE HERE

(无论你在这里看到什么)

WHEN YOU LEAVE HERE

(当你离开这里的时候)

LET IT STAY HERE!

(都要把它们留在这里!)

“这意思是说,你在这里的全部所见所闻,在离开时候都要忘得一干二净。这表明,这里所有的训练内容都是绝密的。

“第五〇九大队在这片沙漠的腹地要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接受训练,日复一日地练习如何投放一种特大号的样子古怪的炸弹。当然了,既然是军队,训练科目里肯定也少不了地面作战时需要用到的射击和柔道的基本技能。

“在对日本的空袭中,B-29的任务主要是投掷燃烧弹。这种任务并不需要太严格的训练。只要把炸弹大致对准城区一扔就是了,即便不小心扔偏了,也不会有什么大碍的。燃烧弹装在铁筒里,投下去后会在空中分裂成无数个六棱柱形状的小燃烧弹,散落到很大的一片范围内,把街道变成火海,用水浇也无济于事。所以说,投弹目标只要瞄个大概其就算完事,命中精确目标的训练也就多此一举了。

“混编大队需要完成的轰炸训练的内容则是完全不同的。不仅如此,训练的内容还脱离了战略上的常识。炸弹的样子又粗又笨,重量有四五吨,一万多磅,足有四枚普通的炸弹加起来那么重,换成燃烧弹的话,大概得有几十个了吧。这种炸弹在飞机上只装一枚,飞行很长的距离后,从九千米的高空投向日本的城市,并且要命中地面上的目标,训练就是为了演练这个。而且是投弹完毕后直接返航。

“这就很离谱了。像B-29这种规模的大型轰炸机,从马里亚纳往返日本需要消耗掉很多很多的燃料,很花钱的。

“还有,嘴上说说容易,这种轰炸方式的难度极大。它要受制于风向和天气条件,还要把飞行的速度计算进去,在快接近目标时再扔炸弹。可是,既然是在敌方的领土上,当然就会遭遇到他们的战斗机了。一旦因为躲避敌方的战机而改变飞机的高度,那么,投弹点就会发生变化。

“更麻烦的是,如果遭到敌机编队的迎击,有时甚至还需要在躲避的过程中,一边进行迂回飞行,一边投弹。这时候,炸弹会朝着弯角弧度的外侧不断地倾斜,落地时大大偏离自己原先的轨道。这就是所谓的‘横退曳’现象。所有这些都只能依靠直觉和经验,随机应变地进行修正。

“在门多弗沙漠的上空,部队每天都在重复这样的训练,从不间断。当时,采用雷达指引的机械式投弹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可是,这种方式还远未成熟,精度十分糟糕,无论如何还是离不开在天气条件良好的情况下使用诺顿投弹瞄准器[9]的目视投弹方式。因为这种方式的命中率要好得多。

“而且,炸弹只有唯一的一颗胖墩墩、沉甸甸的大家伙,失败了就无可挽回。即便是B-29这样的大型轰炸机,装载这玩意儿也是很吃力的,它的重量足以使机体在投弹后的一瞬间拉飘。这么重的东西当然是尽量少装为妙,可要是想多装几枚的话,总还是装得下的。然而,上头的命令却永远是‘只装一枚’。

“对于日复一日地跟这种又圆又胖、碍手碍脚的特大号炸弹较劲,士兵们都感觉腻歪透了。他们把这种炸弹称为‘胖子’,又因为它的外形是椭圆的橘红色,也叫它‘南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