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一口(第14/15页)

他渴望取悦于她。她的满足成为此时他唯一的追求,他不知疲倦地努力着。现在屋里的两个人出汗了,很多汗。他们现在一起努力,流畅地扭动着身躯,相互明白对方的下一步动作是什么。每一次当他动得稍稍过快,或者是把鼻子撞在了她的下巴上,他们便会安静地笑,相互抵蹭着前额。后来,他起身去冰箱拿冰镇香槟,她也跟了过来,嘴里含了一块冰块,亲他,她的亲吻渐渐向下游走,直到最后她在他面前跪了下来。

回到床上,他们喝着杯子里的香槟酒,接着又开始亲吻彼此,从头开始。

现在他们两人身体之间的空气已经没有了那种紧张感,他们已经开始放松地享受了。她骑到了他的身上,从后方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她的节奏越来越快,直到雷布思只能躺着,闭上眼睛想象着屋子里的情景,灰暗弥散的灯光,一缕清凉的水,柔软的身体。

或者是个女人。狼人有可能是个女人,这个狼人正在和警察玩游戏,她好像知道警察是怎么思考,怎么工作的。一个女人?一个女警官?凯西·法拉黛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她那日耳曼人的脸庞,那宽而棱角分明的下巴。

上帝啊,现在他和丽莎在一起,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女人!他突然感到一阵内疚,这种内疚感重重打在他的胸口,这时他的后背和颈部有一种不一样的痛感,她的手压在他的胸部,膝盖夹在他的胯部。

或者是个女人。为什么会有牙印?什么蛛丝马迹都没留下,却留下了那些牙印。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是个女人?为什么不能是个女警察?或者……或者……

“是的,是的。”她粗声喘着气,她将这个词重复了二十、三十次,这个词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什么是的?

“是的,约翰,是的,约翰,是的……”

是的。

*

对于她来说,这又是忙碌的一天,假装扮演并不是自己的某个人。现在她又出门了,在街上游荡。她有点开始喜欢上自己能够自由转换角色、在两个世界中穿梭的感觉了。傍晚她还是布莱克希斯一场晚宴上的客人,晚宴在一所优雅的仿乔治亚式的屋子里举办,有些掉漆的松木门,客人们谈论着学费、传真机,谈论着利率和国外产权——还有狼人。他们问起她的意见,她给出的意见逻辑严谨,巧妙而又与众不同。晚宴上有冰镇夏布利酒,以及一瓶上好的玫瑰庄园葡萄酒,1982年产。她不知道该选哪个好,于是两瓶她都品尝了一下。

一位客人来晚了,是一家销量还不错的日报的记者,他向各位道了歉。客人们让他给讲讲第二天的新闻上有没有什么趣闻,他慷慨地同各位分享了一些。他供职的那家《姊妹报》是一份定位在低端市场的八卦小报。他跟客人们说,第二天报纸的头条叫作《男同狼人的神秘生活》。当然了,记者本人再清楚不过,这也就是一篇炒作新闻,目的是引杀手上钩。当然,她心里也自然明白。餐桌上,客人脸上的笑容荡漾开来,她用叉子专业地卷起了更多的意大利面条。他们简直太蠢了,居然写那样的故事:还真是男同狼人啊!她拿起那巨大的酒杯喝酒时忍不住笑出了声。谈话又开始顺畅地往下进行着,喝着酒,聊着布莱克希斯的家常。当然,布莱克希斯,这儿就是人们埋葬受害者的地方,尸体被堆成小山。黑死病,布莱克希斯[8]。两个名字是这么相似却不同,她悄悄地笑了。

她吃过了晚餐,打了一辆车,出租车穿过河上的大桥,驶入了她居住的那条街。她打算直接回家,可是路过家门的时候她却没有进去,而是直接走了过去。她不该这么做,她不该在外面逗留,可是她感觉自己这么做是正确的。毕竟画廊里的那个玩具一定感到孤独了,画廊里总是那么冷,冷到冰霜杰克[9]会把你的鼻子咬下来。

她的母亲一定这么对她讲过,她的母亲。强尼,绅士不该露出鼻毛。或者是她的父亲,她每次把自己藏在花园中的时候,父亲就会唱一些毫无意义的歌曲。“艺术去死。”她轻声哼唱着。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不算远,就在一条小路和大路交会的十字路口。伦敦有很多这样的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几个走来走去的女人,有的时候她们穿过红绿灯,这样司机们就能看见她们,看见她们的大腿和雪白的身躯。如果某个车的车窗是摇下来的,女人就会俯下身,靠近司机,谈谈价钱。够专业,但是不够谨慎。她明白有的时候警察会装模作样地要整顿,可是警察其实也算得上是妓女们最好的客户群体。这也就是为什么对她来说来这儿有点危险,虽然危险,但还是很有必要:她心里痒痒,而且那些女人不总是动不动就找不见了吗?没人会起疑心,没人会给大家敲警钟。在城市的这个区域,你最不需要的就是警钟。就像她的第一个受害人,等到她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成了老鼠的大餐了,动物饲料。她又笑了出来,路过了其中一个这样的女人,停了一下。